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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3(大东南)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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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263 大东南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060│ 0.0042│ 0.0025│ 0.0100│ │每股净资产(元) │ 1.4732│ 1.4710│ 1.4692│ 1.466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4400│ 0.2900│ 0.1700│ 0.6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87834.51│ 187834.51│ 187834.51│ 187834.5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50│ 1.50│ 1.50│ 1.50│ │总股本(万股) │ 187836.01│ 187836.01│ 187836.01│ 187836.01│ ├─────────────┴──────────┴──────────┴──────────┴──────────┤ │●最新公告:2025-10-30 16:09 大东南(002263):2025年三季度报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23 16:08 大东南(002263):目前尚未生产固态电池材料(隔膜及铝塑膜)等产品(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93878.26 同比增(%):-3.83;净利润(万元):1205.85 同比增(%):158.9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9,公司股东户数112177,减少2.19%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10,公司股东户数114687,减少1.3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12-24投资者互动:最新5条关于大东南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薄膜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230│ -0.0200│ -0.0430│ 0.07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0202│ 0.0180│ 0.0163│ 0.013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4325│ 0.4325│ 0.4325│ 0.4325│ │营业收入(万元) │ 93878.26│ 63665.90│ 31134.97│ 132455.15│ │利润总额(万元) │ 2092.48│ 1419.09│ 767.43│ 2093.8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205.85│ 794.01│ 465.88│ 1832.34│ │净利润增长率(%) │ 158.98│ 151.81│ 152.25│ -11.4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0060│ 0.0042│ 0.0025│ │2024 │ 0.0100│ -0.0110│ -0.0082│ -0.0047│ │2023 │ 0.0100│ -0.0020│ 0.0043│ 0.0037│ │2022 │ 0.0400│ 0.0500│ 0.0300│ 0.0200│ │2021 │ 0.1300│ 0.0800│ 0.0500│ 0.0300│ └─────────┴───────────┴───────────┴───────────┴───────────┘ 【2.互动问答】 ┌──────┬──────────────────────────────────────────────────┐ │12-24 │问:公司官方网站上主营业务上明明写着有锂电池,锂电池隔膜业务,董秘一直说没有,那以哪个为准。作为上市│ │ │公司官方网站还停留在十年前,合理吗是否官网网站信息涉及虚假宣传 │ │ │ │ │ │答:您好。公司有锂电池及隔膜设备,原有相关业务,后因产业情况及企业实际予以停产。公司官网中涉及产品宣│ │ │传并未涉及虚假宣传,后续将继续根据企业情况及时予以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 ├──────┼──────────────────────────────────────────────────┤ │12-24 │问:大股东之前定的转让价格是不低于2.4.请问未来实际转让的价格和当下股票的价格相关联吗还是说双方达成一│ │ │致即可 │ │ │ │ │ │答:您好。如涉及应披露事项,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信披义务,相关事项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信│ │ │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 │12-24 │问:随着锂电池固态电池的发展公司未来会重启电池隔膜业务吗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暂不考虑重启。感谢您的关注! │ ├──────┼──────────────────────────────────────────────────┤ │12-24 │问:有人发布消息称公司有多起纠纷缠身,并且半年多没有给工人发工资了,请问该消息是否属实 │ │ │ │ │ │答:您好。该消息不属实,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法定网站及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切勿听信传闻。感谢您的关注!│ ├──────┼──────────────────────────────────────────────────┤ │12-24 │问:公司的膜下游是否可用在HJT光伏发电板上或者太阳翼上面 │ │ │ │ │ │答:您好。公司的BOPET薄膜属于基膜产品,具体应用领域及客户情况视下游企业而定。感谢您的关注! │ ├──────┼──────────────────────────────────────────────────┤ │12-23 │问:公司军工薄膜已应用于无人机发动机、导弹制导系统,且有投资者提及相关产品可用于火箭领域,其耐高温、│ │ │抗辐射等性能与商业航天卫星 / 火箭的材料需求高度契合。请问公司是否已开展商业航天场景的材料适配研发目 │ │ │前是否与商业航天企业就结构件、绝缘材料等应用进行对接,或推进航天级产品认证 │ │ │ │ │ │答:您好。公司用于军工领域薄膜产品系BOPP电容膜,因电容膜产线产能有限,用于军工领域占比不大。感谢您的│ │ │关注! │ ├──────┼──────────────────────────────────────────────────┤ │12-23 │问:作为国内唯一进入工信部 “固态电池隔膜白名单” 的企业,公司固态电池隔膜抗拉强度达 200MPa,且已供 │ │ │应松下、LG 新能源等国际客户。商业航天领域(如低轨卫星储能、可回收火箭电源系统)对储能材料的可靠性要 │ │ │求极高,请问公司是否有针对航天级固态电池隔膜的研发计划现有技术储备能否满足航天场景需求,未来是否有相│ │ │关业务拓展目标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尚未生产固态电池隔膜产品,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CPP薄膜、BOPET薄膜、BOPP电容膜及光学│ │ │膜四大类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 ├──────┼──────────────────────────────────────────────────┤ │12-23 │问:公司在固态电池材料(1.2 亿平米隔膜、2 亿平米铝塑膜)、军工薄膜、特高压电容膜三大高景气赛道布局明│ │ │确,且已进入松下、LG 新能源等国际供应链,军工薄膜订单增长 200%、特高压电容膜订单增长 50%。请问 2025 │ │ │年三大业务产能释放进度如何对国内龙头客户的供货是否持续扩容作为高毛利核心板块,三者全年合计营收占比能│ │ │否突破 50%,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支柱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尚未生产固态电池材料(隔膜及铝塑膜)等产品,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CPP薄膜、BOPET薄膜│ │ │、BOPP电容膜及光学膜四大类产品,具体营收及利润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12-23 │问:你好,请问公司截止12月20日最新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你 │ │ │ │ │ │答: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5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2177户。感谢│ │ │您的关注! │ ├──────┼──────────────────────────────────────────────────┤ │12-23 │问:浙江俊工开始运营了吗 │ │ │ │ │ │答:您好。浙江俊工目前尚未运营。感谢您的关注! │ ├──────┼──────────────────────────────────────────────────┤ │12-23 │问:宁波公司负责人黄剑鹏表示公司电容膜准备要2年时间实现对世界的弯道超车,现在马上一年了,进展顺利吗 │ │ │ │ │ │答:您好。公司子公司宁波万象电容膜产品类型丰富,能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国家电网、光伏发电、军工领域│ │ │等,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感谢您的关注! │ ├──────┼──────────────────────────────────────────────────┤ │12-23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12月2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5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2177户。感谢│ │ │您的关注! │ ├──────┼──────────────────────────────────────────────────┤ │12-16 │问:董秘您好,您在“投资互动”中回复提问时说【大股东公开征集转让股份正在推进中】,请问: │ │ │①、截止目前【是.否】已有意向方在与大股东「洽谈」股份转让事宜; │ │ │②、公司子公司宁波万象新生产线「何时投产」。 │ │ │ │ │ │答:您好。公司大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事宜尚未进入公开征集阶段。公司子公司宁波万象新投资的镀膜生产线预计于│ │ │春节前后投产。感谢您的关注! │ ├──────┼──────────────────────────────────────────────────┤ │12-16 │问:你好 │ │ │1.请问公司的宁波的四条生产线是不是在12.31号之前就可以完成投产了 订单储备情况如何,还是供不应求的情况│ │ │吗 │ │ │2.另外12.10股东户数多少, │ │ │3.大股东的股权转让现在究竟卡壳在啥方面有没有新进展, │ │ │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子公司宁波万象新投资的镀膜生产线预计于春节前后投产,订单较为稳定。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4687户。大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事宜如有进展,公│ │ │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12-16 │问:请问截止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4687户。感谢│ │ │您的关注! │ ├──────┼──────────────────────────────────────────────────┤ │12-09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公司“浙江大东南有限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披露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诸暨市水务│ │ │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有关公司股份的公开征集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请直接回复以│ │ │下咨询: │ │ │①、转让事项【是/否】还在推进中; │ │ │②、如“正在推进,进展到何程度”; │ │ │③、如“己终止,请发《公告》。 │ │ │ │ │ │答:您好。公司大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事宜正推进中,后续进展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12-09 │问:董秘你好,24年4月份公司公布股权转让事宜,现在1年半了,目前进度仍然是国资委审批,这是审批不同意呢│ │ │还是没有其他公司愿意接手呢 │ │ │ │ │ │答:您好。公司大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事宜正推进中,后续进展请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12-03 │问:董秘,你好,公司11.28股东户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6307户。感谢│ │ │您的关注! │ ├──────┼──────────────────────────────────────────────────┤ │12-03 │问:你好,请问截止11月30日最新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你 │ │ │ │ │ │答: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6307户。感谢│ │ │您的关注! │ ├──────┼──────────────────────────────────────────────────┤ │12-03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至11月28日收盘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16307户。感谢│ │ │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10-30 16:09│大东南(00226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大东南(00226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6c5bbcd-1ad9-4a2a-a8c7-461d99f519c5.PDF ─────────┬───────────────────────────────────────────────── 2025-09-15 19:39│大东南(002263):大东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致: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对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 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在充分核查的基础上,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浙 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 年 9月 15日下午 14:30 在浙江诸暨千禧路 5号浙江 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载明的相应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 会由公司董事长骆平先生主持。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701人,代表股份数 533,039,61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8.37 7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均已按会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登记手续;通过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的统计数。并由 该公司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次股东大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经合法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骆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沈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江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汤颖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周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严治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叁(3)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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