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264 新 华 都 更新日期:2026-07-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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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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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200│ 0.2400│ 0.2600│ 0.2100│ 0.1300│ 0.3700│
│每股净资产(元) │ 2.8947│ 2.7761│ 2.7720│ 2.8009│ 2.7212│ 2.584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4.1000│ 8.9100│ 9.0900│ 7.5900│ 4.8700│ 15.08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65478.28│ 65478.28│ 65478.28│ 65478.28│ 65478.28│ 65447.0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502.85│ 6502.85│ 6502.85│ 6507.70│ 6507.70│ 6538.90│
│总股本(万股) │ 71981.13│ 71981.13│ 71981.13│ 71985.98│ 71985.98│ 719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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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7-10 21:04 新 华 都(002264):公司章程(2026年7月)(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6-11 18:13 新华都(002264):“领航员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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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55266.98 同比增(%):40.35;净利润(万元):8374.34 同比增(%):-10.0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6-03 除权派息日:2026-06-04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3 除权派息日:2025-09-24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64665,增加59.83%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61166,减少5.4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7-0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新 华 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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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6-05-15公告,财务总监2026-06-08至2026-09-07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50万股,占总股本0.00% │
│●拟减持:2026-05-15公告,董事长、总经理2026-06-08至2026-09-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711.40万股,占总股│
│本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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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全渠道电商销售服务、产品研发及营销服务和数字营销服务等
【最新财报】 ●2026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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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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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3970│ 0.7670│ 0.7520│ 0.7070│ 1.1170│ -0.32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7172│ 0.6008│ 0.6197│ 0.6753│ -0.1314│ -0.260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289│ 1.2277│ 1.2310│ 1.2408│ 1.8049│ 1.8036│
│营业收入(万元) │ 155266.98│ 318722.83│ 244619.74│ 185843.81│ 110625.86│ 367616.13│
│利润总额(万元) │ 9774.84│ 19440.77│ 19998.57│ 16743.02│ 10699.85│ 29186.5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8374.34│ 16947.19│ 17793.62│ 14715.79│ 9309.61│ 26017.3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0.05│ -34.86│ -6.51│ 1.17│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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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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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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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1200│
│2025 │ 0.2400│ 0.2600│ 0.2100│ 0.1300│
│2024 │ 0.3700│ 0.2700│ 0.2100│ 0.1300│
│2023 │ 0.2800│ 0.2200│ 0.1400│ 0.0900│
│2022 │ 0.3000│ 0.3800│ 0.33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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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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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公司股价在八年时间内下降了50%,计划采取什么措施脱离下降通道,稳定回升股价Q2业绩何时会发布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始终高度关注股东价值提升,通过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 │加强投资者沟通、实施股份回购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积极维护公司市值。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业绩,│
│ │请您关注公司将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半年度报告 。谢谢。 │
├──────┼──────────────────────────────────────────────────┤
│06-26 │问:请问董秘,市值一直跌,对得起中小股东的信任嘛市值管理是怎么做的有没有什么应对措施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股价受宏观环境、市场情绪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市值管理,通过│
│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完善股东回报政策及运用股权激励等工具,积极维护公司市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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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问:八部门AI+消费政策加持,618电商数据超预期,跨境电商利好,公司经营正常吗,股价一直跌,业绩一季报那│
│ │么差,二季度业绩增长了没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积极把握消费升级及电商发展政策机遇,提升市场│
│ │竞争力。2026年公司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53亿元,同比增长40.35%,第二季度业绩情况将在半年度报告中披 │
│ │露,请关注后续公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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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问:你好:贵公司的定制包销酒占总营收利润的多少 │
│ │ │
│ │答:您好,2025年,公司实现GMV58亿元,其中定制产品实现GMV7亿元。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7亿元,归属│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亿元。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请您关注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相关公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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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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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1:04│新 华 都(002264):公司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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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002264):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ef34527c-58ed-4b24-9a67-27693fc40c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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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1:03│新 华 都(00226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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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0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0日上午9:15 至 2026年 7月 10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层;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国涛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华
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5 人,代表股份 318,108,3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11,982,472 股的 44.679
2%。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7,786,2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1,982,472 股的
2.498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1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00,322,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1,982,472股的 42.1811%。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09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19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1,982,472 股的 0.5896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及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7,036,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0%;反对 1,0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0%;弃权 4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同意 3,1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616%;反对 1,0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59%;弃权 4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624%。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1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股东会表决权等权利,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计算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
决结果。截至 2026 年 7月 6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 719,811,3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828,828 股,则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数总数为 711,982,472 股。
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陈船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165,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06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
190,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814%。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选举邬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16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06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
188,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429%。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选举黄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218,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23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
242,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291%。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会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166,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07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
191,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049%。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选举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204,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19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
228,9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956%。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7,002,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5%;反对 1,0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0%;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684%;反对 1,033,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260%;弃权 7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6%。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蔡顺梅律师、江建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7f6126a9-3585-463f-8f7c-bdbbddfce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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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21:03│新 华 都(00226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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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 7月 10日
中国 ?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 23号 ICC升龙环球中心 37层
37/F, ICC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enter, Core Area of CBDNorth Bank of Minjiang River, Fuzhou,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电话 TEL:86-591-87735666 邮编 P.C.:350004
法律意见书
关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泰和泰(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
同》,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保证,即公司已提供查阅的本所律师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需的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等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
本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
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规范、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法律意见书
2026年 6月 25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本次会议的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会议召开时间、会议期限、股权登记
日、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议题、提案编码、会议的登记方式、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以及可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等其他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在福建
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层召开,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0 日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0 日 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为:截至 2026年 7月 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
法律意见书
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以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
员。
1.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情况及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
公司股份 17,786,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81%。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的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213人,代表公司股份 300,322,09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811%。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身份。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
会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
统计数。经合并统计上述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7,036,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0%;反对 1,0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0%;弃权 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
意 3,1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616%;反对 1,0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59%;弃权 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非独立董事陈船筑先生
同意:164,165,92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90,574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814%。
选举结果:通过。
2.02选举非独立董事邬海波先生
同意:164,164,3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188,957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429%。
选举结果:通过。
2.03选举非独立董事黄璇女士
同意:164,218,30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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