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266 浙富控股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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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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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00│ 0.1900│ 0.1500│ 0.0900│
│每股净资产(元) │ 2.2086│ 2.1616│ 2.1416│ 2.089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3700│ 8.7600│ 7.0100│ 4.4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89680.10│ 489680.10│ 489680.10│ 489680.1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2247.04│ 32247.04│ 32247.04│ 32247.04│
│总股本(万股) │ 521927.14│ 521927.14│ 521927.14│ 5219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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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8-01 18:4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 │
│后) │
│●最新报道:2025-07-25 18:01 7月25日浙富控股发布公告,股东减持3704.06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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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493742.21 同比增(%):10.86;净利润(万元):27081.14 同比增(%):-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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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7 除权派息日:2025-06-18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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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7-31,公司股东户数146123,增加54.0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94833,增加2.3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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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浙富控股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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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25-06-17累计质押股数:59102.62万股 占总股本比:11.32% 占其持股比:45│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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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电设备、核电设备、特种电机的设计与制造等诸多板块。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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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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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90│ 0.2950│ 0.0400│ -0.01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2966│ 1.2447│ 1.2221│ 1.169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0006│ 0.0006│ 0.0005│ 0.0005│
│营业收入(万元) │ 493742.21│ 2091194.39│ 1525761.85│ 1031042.74│
│利润总额(万元) │ 27810.26│ 108959.13│ 73436.40│ 43562.4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7081.14│ 97148.51│ 77568.77│ 48471.00│
│净利润增长率(%) │ -12.88│ -5.28│ -21.37│ -35.2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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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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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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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500│
│2024 │ 0.1900│ 0.1500│ 0.0900│ 0.0600│
│2023 │ 0.1900│ 0.1900│ 0.1400│ 0.0900│
│2022 │ 0.2700│ 0.2000│ 0.1200│ 0.0800│
│2021 │ 0.4300│ 0.3500│ 0.2400│ 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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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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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问:近期铜价及金价均处于高位运行,对贵公司毛利率影响几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公司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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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问:请问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 年7 月 31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146,123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8-06 │问:你好,请问贵公司在雅下水电站项目有没有拿到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目前,雅下项目尚处于开工建设初期,公司暂时没有相关订单确定,后续公司将主│
│ │动对接市场需求,依据项目进展及订单落地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8-01 │问:你好董秘,请问公司是否参与了雅下水电站项目有或者没有如果有,公司提供了哪些服务和产品预计对公司我│
│ │多大影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雅鲁藏布江中游桑日县至加查县峡谷段规划的5级电站中,第2级西藏大古水电站(4*16│
│ │5MW),第4级藏木电站(3*85MW)和第5级加查电站(3*120MW)主机设备均由浙富控股供货,前述水电站均已并网│
│ │发电。截至目前,雅下项目尚处于开工建设初期,公司暂时没有相关订单确定,后续公司将主动对接市场需求,依│
│ │据项目进展及订单落地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
│08-01 │问:金莲女士和叶标减持,翻查浙富公司最近2年公告,未曾发现浙富公司曾出过任何此两位人士的减持预告。他 │
│ │们持股超过5%,没有提前公告,请问他们减持是否违反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金莲女士和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 │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均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 │
│ │份来源均为 2020 年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
│ │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 │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第四款│
│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 │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 │关于减持预披露的条款分别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一条,不适用股东叶标先生和胡金莲女士│
│ │的减持行为,因此,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需披露减持计划,也不涉及违规减持的情形。 │
│ │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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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董秘你好,大股东减持不提前公告,是否涉及违规上市公司是否需要加强股东减持的培训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金莲女士和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 │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均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 │
│ │份来源均为 2020 年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
│ │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 │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第四款│
│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 │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 │关于减持预披露的条款分别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一条,不适用股东叶标先生和胡金莲女士│
│ │的减持行为,因此,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需披露减持计划,也不涉及违规减持的情形。 │
│ │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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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4 年 5 月 23 日)第二条 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
│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其他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
│ │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本办法。第九条 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 │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
│ │叶标胡金莲减持是违规的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金莲女士和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 │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均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 │
│ │份来源均为 2020 年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
│ │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 │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第四款│
│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 │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 │关于减持预披露的条款分别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一条,不适用股东叶标先生和胡金莲女士│
│ │的减持行为,因此,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需披露减持计划,也不涉及违规减持的情形。 │
│ │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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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请问,公布的股东叶标减持。该股东持股超过5%,为何减持没有提前进行公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金莲女士和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 │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均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 │
│ │份来源均为 2020 年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
│ │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 │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第四款│
│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 │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 │关于减持预披露的条款分别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一条,不适用股东叶标先生和胡金莲女士│
│ │的减持行为,因此,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需披露减持计划,也不涉及违规减持的情形。 │
│ │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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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对于本次股东减持带来的波动贵公司是否有具体的措施维护股价贵公司在水轮机方面每年投入多少的研发经费│
│ │产品研发程度是否可以满足雅下水电站的需求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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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水电站设备均为定制,尤其雅下水电站这个巨大工程。在水电站建设前期是否就要将水电站各种设备融入整体│
│ │设计当中公司会否积极参与雅下水电站工程项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雅鲁藏布江中游桑日县至加查县峡谷段规划的5级电站中,第2级西藏大古水电站(4*16│
│ │5MW),第4级藏木电站(3*85MW)和第5级加查电站(3*120MW)主机设备均由浙富控股供货,前述水电站均已并网│
│ │发电。截至目前,雅下项目尚处于开工建设初期,公司暂时没有相关订单确定,后续公司将主动对接市场需求,依│
│ │据项目进展及订单落地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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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请问墨脱水电站项目签订合同情况2025年有没重组计划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雅鲁藏布江中游桑日县至加查县峡谷段规划的5级电站中,第2级西藏大古水电站(4*16│
│ │5MW),第4级藏木电站(3*85MW)和第5级加查电站(3*120MW)主机设备均由浙富控股供货,前述水电站均已并网│
│ │发电。截至目前,雅下项目尚处于开工建设初期,公司暂时没有相关订单确定,后续公司将主动对接市场需求,依│
│ │据项目进展及订单落地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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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贵司违规减持 是否已经被立案起诉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金莲女士和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 │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均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所有股 │
│ │份来源均为 2020 年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
│ │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 │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第四款│
│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 │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 │关于减持预披露的条款分别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一条,不适用股东叶标先生和胡金莲女士│
│ │的减持行为,因此,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需披露减持计划,也不涉及违规减持的情形。 │
│ │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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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雅下水电站建设难度前所未有,公司确认有技术实力应付西藏高原运行水电设备的能力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雅鲁藏布江中游桑日县至加查县峡谷段规划的5级电站中,第2级西藏大古水电站(4*16│
│ │5MW),第4级藏木电站(3*85MW)和第5级加查电站(3*120MW)主机设备均由浙富控股供货,前述水电站均已并网│
│ │发电。截至目前,雅下项目尚处于开工建设初期,公司暂时没有相关订单确定,后续公司将主动对接市场需求,依│
│ │据项目进展及订单落地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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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请问董事长,叶标和胡金莲的减持行为是否违反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规定 │
│ │ │
│ │答: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金莲女士和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
│ │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均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 │
│ │所有股份来源均为 2020 年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大股东减持其参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向不特定│
│ │对象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至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 │八条、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第四款│
│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仅适用本指引第三条至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一款、│
│ │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 │关于减持预披露的条款分别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一条,不适用股东叶标先生和胡金莲女士│
│ │的减持行为,因此,叶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需披露减持计划,也不涉及违规减持的情形。 │
│ │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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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董秘您好,一套水轮机大约售价在哪个区间呢 │
│ │ │
│ │答: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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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问:董秘您好,雅鲁藏布江下游电站预计装机容量可达 6000 万-7000万千瓦 ,年发电量预计达 3000 亿千瓦时,│
│ │这一工程堪称我国能源领域的超级工程,举世瞩目。公司是否已进入供应商名单主要提供的产品有哪些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雅鲁藏布江中游桑日县至加查县峡谷段规划的5级电站中,第2级西藏大古水电站(4*16│
│ │5MW),第4级藏木电站(3*85MW)和第5级加查电站(3*120MW)主机设备均由浙富控股供货,前述水电站均已并网│
│ │发电。截至目前,雅下项目尚处于开工建设初期,公司暂时没有相关订单确定,后续公司将主动对接市场需求,依│
│ │据项目进展及订单落地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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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问:网上流传一份西藏雅鲁藏布江大古水电站的名单,建设单位: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大吉水电分公司,参建的│
│ │单名单中有“浙富控股”,请问002266浙富是否是西藏雅鲁藏布江大古水电站参建单位谢谢。 │
│ │ │
│ │答: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西藏大古水电站位于雅鲁藏布江中游桑日县至加查县峡谷段,是该段规划的第2 │
│ │级水电站,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是中央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电站总装机660MW(4*165MW)│
│ │,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2.05亿千瓦时,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电工程 │
│ │。 │
│ │项目建设实现了多项“之最”,包括建成了世界海拔最高的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建成了世界海拔最高、落差最大的│
│ │鱼道,创造了世界最长的三级配碾压混凝土芯样纪录等。 │
│ │浙富控股作为主机设备供应商,为该项目供应4台套单机容量为165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机,安装高程3362.1米,该│
│ │项目于2021年5月首台机投运,2021年12月4台机全部投运。感谢您的关注! │
├──────┼──────────────────────────────────────────────────┤
│07-28 │问:您好,请问浙富控股是否有在研究稀土提炼技术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可再生提取的稀贵金属包含有铜、金、银、钯、锡、镍、铅、锌、铂、锑、铋等品│
│ │种,公司对稀土提炼领域长期关注,考虑到稀土提炼对技术、合规及资源的高要求,公司仍需对该领域的技术路径│
│ │、市场需求及政策环境进行深入研究。感谢您的关注! │
├──────┼──────────────────────────────────────────────────┤
│07-28 │问:请问公司投资建设的武汉高端水电项目,宜昌高端水电项目,杭州高端水电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水电高│
│ │端制造产能是是多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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