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270 华明装备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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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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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912│ 0.6900│ 0.5510│ 0.3509│
│每股净资产(元) │ 3.7343│ 3.5323│ 3.4501│ 3.530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2600│ 18.7400│ 14.6300│ 8.7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9621.11│ 75922.47│ 75922.47│ 75922.4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4│ 13700.07│ 13700.07│ 13700.07│
│总股本(万股) │ 89622.54│ 89622.54│ 89622.54│ 896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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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4 16:26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02 19:12 华明装备(002270):累计回购1.3385%股份(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0952.94 同比增(%):12.92;净利润(万元):17134.10 同比增(%):35.0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2.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8 除权派息日:2025-07-09 │
│●分红:2024-09-30 10派0.5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1-06 除权派息日:2025-01-07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20,公司股东户数25842,减少9.3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10,公司股东户数28510,减少0.8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7-0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华明装备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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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力设备业务、数控设备业务、电力工程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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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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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690│ 0.9920│ 0.6150│ 0.54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0684│ 1.8772│ 1.7987│ 1.868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4111│ 1.4111│ 1.4111│ 1.4111│
│营业收入(万元) │ 50952.94│ 232220.29│ 169863.35│ 112086.90│
│利润总额(万元) │ 20413.22│ 72663.63│ 59318.24│ 38261.6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7134.10│ 61429.87│ 49380.46│ 31450.07│
│净利润增长率(%) │ 35.00│ 13.25│ 7.52│ 9.6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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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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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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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1912│
│2024 │ 0.6900│ 0.5510│ 0.3509│ 0.1416│
│2023 │ 0.6100│ 0.5125│ 0.3201│ 0.1316│
│2022 │ 0.4200│ 0.3375│ 0.2244│ 0.0900│
│2021 │ 0.5500│ 0.5062│ 0.3976│ 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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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07-07 │问:董秘好,请问公司截至6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底的股东总户数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7-03 │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贵公司什么时候分红 │
│ │ │
│ │答:您好,公司已于2025年7月3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 │
│ │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7-03 │问:请问董秘6.3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底的股东总户数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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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问:你好请问一下,截止6月底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望告知一下,万分感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底的股东总户数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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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问:请问截止6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底的股东总户数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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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问:您好!请问截至6月20日收盘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25,842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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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问:请问 6月 20 日的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25,842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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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请问截止 6 月 10 日的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户数为28,510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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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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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26│华明装备(00227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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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977 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及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综合考虑证券市场
变化调整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5/54ee5fb1-2a9f-46d4-89de-b4eb0b8b9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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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26│华明装备(002270):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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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
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含)”。
2、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实施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
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人员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
的风险;
(4)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实施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
调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
方案的顺利实施。若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调整至“
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4.60 元/股(
含,“元”指人民币,下同),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
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3 月 1 日、2025 年 3 月 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5〕004号)。
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4.60元
/股调整为 24.38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9 日(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8号)。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7 月 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995,60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385%,最高成交价为 17.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89,503,066.58(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现对回购股份方案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回购资金总 不低于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 不低于 15,000 万元(含),不超
额 20,000 万元(含) 过 25,000万元(含)
除调整回购资金规模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15,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24.38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152,58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9%;按回购金额上限 25,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24.38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254,3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股份方案
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市场价值等方面的信心,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及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综合考虑证券市场
变化调整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是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 7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
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相关人员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
风险。
4、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实施期限内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调
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
方案的顺利实施。若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5/139522af-9b83-417b-b712-03d3bc0b2eb0.PDF
─────────┬─────────────────────────────────────────────────
2025-07-02 18:57│华明装备(00227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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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896,225,43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股份数量为 11,995,609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896,225,431 股扣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1,995,609 股后的884,229,82
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
例,即194,530,560.84元=884,229,822股×0.22 元/股。
2.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
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2.170553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170553 元/
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2170553元/股=194,530,560.84 元÷896,225,431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7 位
,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70553 元/股。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896,225,431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自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新增回购股份 11,995,609 股。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995,609 股。根据“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896,225,431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1,995,609 股后的 884,229,82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2.20 元(含
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6,225,43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995,609 股后的股份数 884,229,82
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
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9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11,995,609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
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9日。
四、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86 上海华明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
配比例,即:194,530,560.84 元=884,229,822 股×0.22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
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
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2.170553元计算,每股现
金红利应以 0.2170553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2170553元/股= 194,530,560.84 元÷896,225,431 股
,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 7 位,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170553元/股。
2.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涉及的股票受让
价格需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977号
咨询部门: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海晶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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