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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273 水晶光电 更新日期:2026-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800│ 0.8600│ 0.7200│ 0.3700│ 0.1600│ 0.7500│ │每股净资产(元) │ 7.3322│ 7.0267│ 6.8926│ 6.6598│ 6.6567│ 6.493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4900│ 12.4500│ 10.4600│ 5.3900│ 2.4200│ 11.80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6207.84│ 136207.84│ 136221.19│ 135874.49│ 135791.34│ 135791.3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855.38│ 2855.38│ 2842.04│ 3188.73│ 3271.88│ 3271.88│ │总股本(万股) │ 139063.22│ 139063.22│ 139063.22│ 139063.22│ 139063.22│ 139063.22│ ├─────────┴───────┴───────┴───────┴───────┴───────┴───────┤ │●最新公告:2026-05-25 17:22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29 14:50 异动快报:水晶光电(002273)5月29日14点45分触及跌停板(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72074.37 同比增(%):16.08;净利润(万元):24667.61 同比增(%):11.6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6-02 除权派息日:2026-06-03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09 除权派息日:2025-09-1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113819,减少5.7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20700,减少3.1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3-28累计质押股数:955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87% 占其持股比:77.17% │ ├─────────────────────────────────────────────────────────┤ │●限售解禁:2026-07-23 解禁数量:2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0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7-23 解禁数量:1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0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8-07-24 解禁数量:15.00(万股) 占总股本比:0.01(%)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元器件产品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3020│ 0.9690│ 0.5930│ 0.3600│ 0.1520│ 1.28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9045│ 2.7271│ 2.6644│ 2.4163│ 2.4128│ 2.254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0996│ 3.0970│ 3.0955│ 3.1121│ 3.1094│ 3.1044│ │营业收入(万元) │ 172074.37│ 692846.82│ 512318.25│ 302045.98│ 148242.33│ 627768.84│ │利润总额(万元) │ 27595.14│ 132983.22│ 112429.28│ 57745.56│ 25381.93│ 117643.7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4667.61│ 117241.96│ 98330.94│ 50067.86│ 22085.59│ 102984.76│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1.69│ 13.84│ 14.13│ 17.3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1800│ │2025 │ 0.8600│ 0.7200│ 0.3700│ 0.1600│ │2024 │ 0.7500│ 0.6300│ 0.3100│ 0.1300│ │2023 │ 0.4300│ 0.3100│ 0.1300│ 0.0700│ │2022 │ 0.4200│ 0.3500│ 0.1800│ 0.08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5-25 17:22│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65,05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 参与分派的股数为 1,390,167,166 股,实际分红总额为278,033,433.2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78,033,433.20÷1,390,632,221×10=1.9 99331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1999331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0,632,22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65,055 股后的总股本 1,390,167,166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8,033,433.20 元(含税)。公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回 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 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 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465,055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65,055.00股后的 1,390,167,166.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 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0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1*****208 林 敏 3 08*****285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1*****995 李夏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 比例,即 278,033,433.20 元=1,390,167,166 股×0.2 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99331 元/股计算(每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78,033,433.20÷1,390,632,221=0.1999331 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 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 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1999331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 2198 号 咨询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电话:0576-8981190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a6885eb-a83d-4c1a-b4dc-55e54b7cdcc1.PDF ─────────┬───────────────────────────────────────────────── 2026-05-21 17:49│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 2198 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夏云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41人,代表343,161,395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8%。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7名,发出表决票共17张,收回17张,有效票17张,代表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9,170,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90,167,166股的12.1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824名,代表股份173,991,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90 ,167,166股的12.52%。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46,9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 对票132,1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82,3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69,1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 对票140,6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1,6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53,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 对票163,4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票44,1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中小 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186,475,1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1 63,4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44,1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 ,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82,7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143,5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弃权票35,1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 决结果为186,504,0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143,5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08%;35,1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33,6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反 对票155,9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票71,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其中中小 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186,454,9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8%;1 55,9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71,8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 6、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11,016,090股,其中同意票310,737,1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 对票223,0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55,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其中中小 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186,403,8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2 23,0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5,8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33,965,2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反 对票9,108,2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弃权票87,9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其中中 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177,486,5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07% ;9,108,2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8%;87,9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05%。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dbc4a72-9daa-490f-96a7-f0520a8a276c.PDF ─────────┬───────────────────────────────────────────────── 2026-05-21 17:44│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 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6年 4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 集。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 发大道东段 2198号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 审议的议案与相关公告中的时间、地点、方式、需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41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343,161,3 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8%。均通过现场或者网络平台参会。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审议的内容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议案(3)至议案(7)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 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42,946,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 132,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82,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42,96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 140,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51,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953,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 163,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44,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6,475,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反对 163,41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弃权 4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2,982,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 143,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35,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6,504,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反对 143,511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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