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276 万马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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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26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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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2487│ 0.0814│ 0.3389│
│每股净资产(元) │ ---│ 5.8236│ 5.7109│ 5.565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4.3200│ 1.4200│ 6.1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0725.56│ 100508.34│ 100508.33│ 100508.3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03.42│ 920.64│ 920.65│ 920.65│
│总股本(万股) │ 101428.98│ 101428.98│ 101428.98│ 101428.9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激励股份解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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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04 20:39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9 16:19 万马股份创60日新高,华鑫证券一个月前给出“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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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927152.40 同比增(%):8.58;净利润(万元):25042.84 同比增(%):2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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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6 除权派息日:2025-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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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83231,增加0.5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82302,增加111.1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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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万马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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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5-02-07累计质押股数:12948.79万股 占总股本比:12.77% 占其持股 │
│比: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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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6-05-14 解禁数量:32.40(万股) 占总股本比:0.03(%)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07-20 解禁数量:261.12(万股) 占总股本比:0.26(%)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5-14 解禁数量:32.40(万股) 占总股本比:0.03(%)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7-07-19 解禁数量:348.16(万股) 占总股本比:0.34(%)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8-05-15 解禁数量:43.20(万股) 占总股本比:0.04(%)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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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线电缆、新材料、新能源。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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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8-26股本│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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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6370│ -0.8610│ 0.19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2.9966│ 2.8804│ 2.799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4307│ 1.4273│ 1.4223│
│营业收入(万元) │ ---│ 927152.40│ 396982.10│ 1776067.08│
│利润总额(万元) │ ---│ 27282.54│ 8488.30│ 37077.4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25042.84│ 8182.73│ 34116.52│
│净利润增长率(%) │ ---│ 21.80│ 23.05│ -38.5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激励股份解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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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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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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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2487│ 0.0814│
│2024 │ 0.3389│ 0.2535│ 0.2045│ 0.0662│
│2023 │ 0.5526│ 0.4757│ 0.2800│ 0.0912│
│2022 │ 0.4094│ 0.3341│ 0.1873│ 0.0404│
│2021 │ 0.2672│ 0.1851│ 0.0640│ -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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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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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董秘你好,万马新能源快冲兆瓦闪充推出市场也快半年多了,市场销售和接受程度如何,有没有和车企合作,│
│ │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兆瓦闪充产品已稳定发货,约占充电设备整体销售额的25%。目前该产品销售重点 │
│ │是城投、交投、公交、重卡、充电运营商等终端市场和客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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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问:下半年铜价上涨对公司的利润影响几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降低铜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对原材料铜做了较高比例的套期保值,从而│
│ │有效降低铜价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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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根据《印花税法》,充电服务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税目。请问公司的充电服务费收入是否│
│ │缴纳印花税如果不缴纳,请问公司的会计处理依据是什么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电服务费收入缴纳印花税。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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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根据《印花税法》,充电服务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税目。请问公司的充电服务费收入是│
│ │否缴纳印花税如果不缴纳,请问公司的会计处理依据是什么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电服务费收入缴纳印花税。感谢您的关注! │
├──────┼──────────────────────────────────────────────────┤
│09-02 │问:董秘你好,贵公司营业收入那么高,毛利那么低,是否军工相关材料利润不方便详说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参考万得数据电线电缆(长江)成份板块上市公司中,与公司主营业务类似的上市公司│
│ │不完全数据,公司毛利率处于行业优良水平。电线电缆行业存在原材料铜占成本比例较高的行业特性,一定程度上│
│ │呈现了在营业收入上规模较大的情况。公司也致力于持续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通过精益管理、精益生产、降本│
│ │增效、优化产品和市场结构等措施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持续推动公司健康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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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问:您好,贵公司是否和宇树和智元机器人合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与多家机器人机器狗公司展开基于万马机器人智连CCa系统的服务和合作,其中 │
│ │包括多家市场关注度较高或产品和技术领先的头部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公司,部分合作客户和产品因涉秘等原因不作│
│ │详细披露,敬请谅解。目前该类业务占公司整体营收的比例较小。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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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公司的装备线缆技术研究院的核心技术,以及研究的方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公司装备线缆研究院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同轴电缆、室内外光缆、安防线、数据缆、 │
│ │工业智能装备线缆、风光储充电缆、轨交电缆、矿用电缆、线束组件、其他橡套及非橡套类电缆等。2、公司技术 │
│ │团队核心成员在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线缆领域具备15年以上研发经验,获得中国首家TUV认证的机器人电缆实验室, │
│ │该实验室经过多年的运作,积累了大量研发机器人电缆领域的实验数据,持续进行技术迭代,产线制造工艺稳定、│
│ │品控严格。在相关线缆研发和制造中,也逐步申请并获取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各种电缆领域的专利,并且做为主│
│ │要起草单位参与了多项行业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在该领域构建了一定的技术壁垒。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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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董秘您好!公司已与多家机器人机器狗公司展开基于万马机器人智连CCa系统的服务和合作,具体是多少家随 │
│ │着机器人量产到来,该类业务能否逐渐暴增。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公司已与多家机器人机器狗公司展开基于万马机器人智连CCa系统的服务和合作,其│
│ │中包括多家市场关注度较高或产品和技术领先的头部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公司,但因部分合作客户和产品因涉秘等原│
│ │因不作详细披露,敬请谅解。2、目前该类业务占公司整体营收的比例较小,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在新市场拓展中 │
│ │存在的不确定性,关注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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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请问公司近期收到的警示函中所提到的重大项目到底是什么,请予以明示,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2年8月,公司参股设立的白鹭充换电基金经基金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部分合 │
│ │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公司子公司出资额由2亿元变更为1.95亿元,持有份额变更为70%,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对此│
│ │进行披露。具体可参见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
│ │25〕第140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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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你好董秘:针对2022年晚披露的处罚,作为长期投资万马股份的股东,对此表示不服,因为长达三年多晚披露│
│ │两个月又不严重的事,为什么三年前在公司发布公告那一刻,不面临处罚,非要在牛市爆发口来提及,那么董秘对│
│ │此后期做何改正,对这个处罚时间点是否是上面故意的行为,对此我表示不服。另外我不光看好公司机器人线缆,│
│ │也看好公司高分子陆缆和海缆新材料,那么公司作为绝缘料国产替代头部公司,为什么不加快和万华化学的进度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理解和支持。监管机构对信批的从严要求,体现了监管对提升上市公司│
│ │规范运作水平的良苦用心。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后,公司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将从严落实内部责任、强化整改│
│ │工作,提升公司管理和规范运作的要求,杜绝此类事项再度发生,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此再次感谢您│
│ │对公司价值的长期看好和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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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请问你公司最核心业务是什么板块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贯彻落实“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立足线缆主业,发展新材料业务和新能源│
│ │产业。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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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问:请问公司的产品是否应用在军工机器狼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与多家机器人机器狗公司展开基于万马机器人智连CCa系统的服务和合作,部分 │
│ │合作客户和产品因涉秘等原因不作详细披露,敬请谅解。目前该类业务占公司整体营收的比例较小,提请投资者关│
│ │注投资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感谢您的关注! │
├──────┼──────────────────────────────────────────────────┤
│08-18 │问:请问公司军工电缆,未来在电磁弹射,激光武器等都需要高性能的专用电缆,公司是否有技术储备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暂无相关产品。感谢您的关注! │
├──────┼──────────────────────────────────────────────────┤
│08-18 │问:你好,公司及子公司在光纤,铜线缆方面有哪些布局与应用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万马天屹主营业务之一是加工生产光缆产品及对外销售。2、铜及其他导体金属是公│
│ │司电线电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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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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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20:39│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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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健先生、副董事长张珊珊女士均因出差在外不能现场参加及
主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徐兰
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计1,0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94,729,414股,占公司总股本1,014,289,836股的29.057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
代表1,014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5,333,591股,占万马股份总股本的3.4836%。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26,67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95%;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10人,
代表股份268,058,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282%。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052,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0%;反对9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4%;弃权3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07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30%;反
对90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87%;弃权3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883%。(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差异)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447,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9%;反对9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2%;弃权3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4,051,2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09%;反
对9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7%;弃权3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584%。(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差异)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9,03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95%;反对5,310,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8%;弃权3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643,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969%;反
对5,310,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97%;弃权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735%。(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差异)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75af59e3-0696-488e-a9e6-ae9c2c010a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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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20:39│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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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做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 年 9 月 4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 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 6 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系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该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该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根据《会议通知》,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9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即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资
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9 名,所持股份总数为 26,67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95%。
2、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公司确认,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 票 时 间 内 通 过 网 络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股 东 为 1,010 名 , 所 持 股 份 总 数 为268,058,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28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
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
(三)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计票、监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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