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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9(宇顺电子)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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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289 *ST宇顺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423│ -0.0159│ 0.0041│ -0.0627│ -0.0555│ -0.0299│ │每股净资产(元) │ 0.7808│ 0.8071│ 0.8271│ 0.8230│ 0.8292│ 0.854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5.2700│ -1.9500│ 0.5000│ -7.3500│ -6.4800│ -3.4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995.37│ 27995.37│ 27995.37│ 27995.37│ 25884.76│ 25884.7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0.00│ 30.00│ 30.00│ 30.00│ 2140.61│ 2140.61│ │总股本(万股) │ 28025.37│ 28025.37│ 28025.37│ 28025.37│ 28025.37│ 28025.37│ ├─────────┴───────┴───────┴───────┴───────┴───────┴───────┤ │●最新公告:2026-03-23 20:18 *ST宇顺(00228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3-24 10:15 异动快报:*ST宇顺(002289)3月24日10点12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6-01-31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12.34%。扣非后净利润-2035.00│ │万元至-203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13.39%--113.39%。 │ ├─────────────────────────────────────────────────────────┤ │●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9227.07 同比增(%):42.73;净利润(万元):-1184.27 同比增(%):23.8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8958,增加27.9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31,公司股东户数7000,增加0.0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3-1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宇顺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股东大会:2026-04-08召开2026年4月8日召开3次临时股东会 │ │●股东大会:2026-03-26召开2026年3月26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摸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9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540│ -0.1040│ -0.0480│ -0.1430│ -0.0540│ -0.09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6.3608│ -6.3345│ -6.3144│ -6.3185│ -6.3124│ -6.286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0848│ 6.0848│ 6.0848│ 6.0848│ 6.0848│ 6.0848│ │营业收入(万元) │ 19227.07│ 13449.88│ 4572.74│ 22028.24│ 13470.82│ 9282.50│ │利润总额(万元) │ -664.05│ -131.20│ 452.56│ -1521.39│ -1222.88│ -564.0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184.27│ -446.48│ 114.49│ -1757.48│ -1555.19│ -837.28│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3.85│ 46.67│ 112.70│ -1922.33│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0.0423│ -0.0159│ 0.0041│ │2024 │ -0.0627│ -0.0555│ -0.0299│ -0.0322│ │2023 │ 0.0034│ 0.0151│ 0.0160│ -0.0303│ │2022 │ -0.0909│ -0.0555│ -0.0401│ -0.0188│ │2021 │ -0.0928│ -0.0582│ -0.0464│ -0.0171│ └─────────┴───────────┴───────────┴───────────┴───────────┘ 【2.互动问答】 ┌──────┬──────────────────────────────────────────────────┐ │03-17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审计机构尚未最终确认,是否会影响2025年财务数据的及时披露,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正在积极推进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 【3.最新公告】 ─────────┬───────────────────────────────────────────────── 2026-03-23 20:18│*ST宇顺(00228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日披露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 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 3.1条(一)的规定,自 2025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 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为公司第四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 40,7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 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预计的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收购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公司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年度新增的 IDC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 8,101万元。鉴 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 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于 2026年 2月 1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现拟聘任深圳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 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 2025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 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2026 年 2 月 14 日、2026年 3月 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本次为公司第四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于 2026年 1月 31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 40,700 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 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预计的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收购的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公司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年度 新增的 IDC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 8,101 万元。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 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数据 为准;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 3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 2026年 2月 1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公司现拟聘任宣达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3、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 IDC项目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进展及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3日、2026年 3月 13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 “第十一节风险因素”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公司将根据本次交 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07be0ab7-3a96-4d05-8f57-9de53360c59a.PDF ─────────┬───────────────────────────────────────────────── 2026-03-23 20:17│*ST宇顺(00228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截至目前,公司 与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尚未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2025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展开。近日,公司获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相关规定,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连续两年收取的全部费用占其预估 2025年度 收入总额的比例可能超过 15%,因此可能影响其独立性。鉴于此,公司拟变更 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于《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未获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现拟聘任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宣达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1年 4月 28日,于 2022年 3月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3)组织形式: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 28号方大广场3.4号研发楼 4号楼 1409 (5)首席合伙人:李文强 (6)2025年年末合伙人数量: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610.34 万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为228.41万元,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为 102.35万元。 (8)自 2022年通过证券资质备案以来,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表累计审计新三板公司 25家,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有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 制造业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家,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截至 2024 年末,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49.1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文强,男,2012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期间参与了多家国企审计、新三板、上 市公司等审计项目,2021年 12月开始在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证券类业务审计报告 14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范煜,女,2016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从业期间先后参与或审核多家公司财报审计 、新三板公司财报审计等专业服务,2021年 11月开始在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证券类业务审 计报告 1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芸,女,2010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从业期间先后参与或审核多家公 司财报审计、新三板公司财报审计等专业服务。2021 年 6月开始在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证券类业务审计报告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按照 2024年度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12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 2025年度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约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年,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类型 均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正一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 计机构。截至目前,公司与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尚未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2025 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展开。近日,公司获悉,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相关规定,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连续两年收取的全 部费用占其预估 2025年度收入总额的比例可能超过 15%,因此可能影响其独立性。鉴于此,公司拟变更 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于《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现拟聘任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宣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不存在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对拟聘任的宣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已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需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 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变更宣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202 5 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 2025年度的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约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宣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73ae626b-fb74-4243-bb26-eff2633dd8d4.PDF ─────────┬───────────────────────────────────────────────── 2026-03-23 20:16│*ST宇顺(00228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19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 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 2026年 3月 2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变更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 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由双方 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约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15: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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