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289 *ST宇顺 更新日期:2025-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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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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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423│ -0.0159│ 0.0041│ -0.0627│
│每股净资产(元) │ 0.7808│ 0.8071│ 0.8271│ 0.823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2700│ -1.9500│ 0.5000│ -7.3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995.37│ 27995.37│ 27995.37│ 27995.3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0.00│ 30.00│ 30.00│ 30.00│
│总股本(万股) │ 28025.37│ 28025.37│ 28025.37│ 28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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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25 19:44 *ST宇顺(0022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2-25 09:35 异动快报:*ST宇顺(002289)12月25日9点32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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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9227.07 同比增(%):42.73;净利润(万元):-1184.27 同比增(%):2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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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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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8958,增加27.9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31,公司股东户数7000,增加0.0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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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宇顺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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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摸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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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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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40│ -0.1040│ -0.0480│ -0.14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6.3608│ -6.3345│ -6.3144│ -6.318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0848│ 6.0848│ 6.0848│ 6.0848│
│营业收入(万元) │ 19227.07│ 13449.88│ 4572.74│ 22028.24│
│利润总额(万元) │ -664.05│ -131.20│ 452.56│ -1521.3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184.27│ -446.48│ 114.49│ -1757.48│
│净利润增长率(%) │ 23.85│ 46.67│ 112.70│ -1922.3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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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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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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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0423│ -0.0159│ 0.0041│
│2024 │ -0.0627│ -0.0555│ -0.0299│ -0.0322│
│2023 │ 0.0034│ 0.0151│ 0.0160│ -0.0303│
│2022 │ -0.0909│ -0.0555│ -0.0401│ -0.0188│
│2021 │ -0.0928│ -0.0582│ -0.0464│ -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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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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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问:董秘你好,请问公司是否开始办理中恩云在中信银行的股权质押,大概什么时间能办理完毕 │
│ │ │
│ │答:您好,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请关注公司在选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11-28 │问:通过年报了解到贵公司国外销售业务有较大占比,且计划搭建海外销售渠道,开拓国际市场,请问贵公司有无│
│ │欧盟国家的业务 │
│ │ │
│ │答:您好,关于公司销售及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谢谢。 │
├──────┼──────────────────────────────────────────────────┤
│11-28 │问:请问10月31日的股东人数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根据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数为8,958人,感谢您的关注 │
│ │。 │
├──────┼──────────────────────────────────────────────────┤
│11-28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控股股东放弃增资并济科技的原因是因为同行业竞争原因吗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后续│
│ │是否还有收购类似算力公司的计划,谢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
└──────┴──────────────────────────────────────────────────┘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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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44│*ST宇顺(0022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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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5日 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233 号深圳湾 1号 T1 座 2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嵇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 229人,代表股份 130,959,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291%。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
其他股东)224人,代表股份 20,188,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3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人,代表股份 110,771,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2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4人,代表股份 20,188,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038%。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腾讯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897,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反对 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174,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2%;反对 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46%。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84,048,068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f412ccb0-3e88-44af-9951-ff6cde1ac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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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44│*ST宇顺(00228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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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
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嵇敏
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
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合计229人,代表股份130,959,96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29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6,897,19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87%;
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2%;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92%。关联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
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该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股东已回避表决;贵公司对该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
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45f66ee9-c590-44f0-a1c2-462cf93591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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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9:13│*ST宇顺(0022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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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
审计的 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年度出
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存在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股东收益下降
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标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风险,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等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日披露
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472.97 倍,滚动市盈率为-599.49倍,市净率为 37.99倍。根据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率为 62.12倍,滚动
市盈率为 51.94倍,市净率为 5.20倍。
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
阅报告》(2024 年 1月-2025年 3月)(深正一专审字(2025)第 01005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根据《备考审阅报告》
,假设本次交易在 2024年初已完成,则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584.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44,671.85万元。根据公司 2025年 12月 24日的市值与备考报表数据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 53.34倍、市净率为 18.61 倍。本次交易标
的公司所属行业为中上协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
据显示,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 67.84倍、市净率为 5.13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 12月 22日、2025年 12月 23日、2025年 12 月
24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
提示”。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除上述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
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一)的规定,自 2025年 5月 6日起,深圳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
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
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本次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
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存在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股东收益下降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标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风险,标的公司业务经
营相关等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3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4、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经公司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 2025年 12月 24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472.97倍,滚动市盈率为-599.49倍,市净率为 37.99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的数据显示,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率为 62.12倍,滚动市盈率
为 51.94倍,市净率为 5.20倍。
如前所述,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根据《备考审阅报告
》,假设本次交易在 2024年初已完成,则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584.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44,671.85万元。根据公司 2025年 12月 24日的市值与备考报表数据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 53.34 倍、市净率为 18.61倍。本次交易标
的公司所属行业为中上协行业分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
据显示,该行业静态市盈率为 67.84倍、市净率为 5.13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a1509e59-bd25-4ece-8a12-51e2e86edb9d.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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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09:35│异动快报:*ST宇顺(002289)12月25日9点32分触及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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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12月25日9点32分触及涨停,所属光学光电子行业上涨,领涨股为GQY视讯。公司为全息、OLED及液晶面板概念
热股,当日全息概念板块上涨0.21%。12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83.21万元,占总成交额12.53%,游资与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1146.77
万元和136.44万元。近五日资金流向显示主力持续流入,市场关注度提升。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225000069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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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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