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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9(宇顺电子)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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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289 *ST宇顺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041│ -0.0627│ -0.0555│ -0.0299│ │每股净资产(元) │ 0.8271│ 0.8230│ 0.8292│ 0.854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5000│ -7.3500│ -6.4800│ -3.4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7995.37│ 27995.37│ 25884.76│ 25884.7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0.00│ 30.00│ 2140.61│ 2140.61│ │总股本(万股) │ 28025.37│ 28025.37│ 28025.37│ 28025.37│ ├─────────────┴──────────┴──────────┴──────────┴──────────┤ │●最新公告:2025-08-07 19:17 *ST宇顺(002289):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11 09:36 异动快报:*ST宇顺(002289)8月11日9点35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5-07-15 预告业绩:预计减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8.6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50%。扣非后净利润-530.58万元│ │至-530.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3.76%-43.76%。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4572.74 同比增(%):93.73;净利润(万元):114.49 同比增(%):112.7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31,公司股东户数7000,增加0.0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18,公司股东户数7000,增加16.6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8-06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ST宇顺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摸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30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480│ -0.1430│ -0.0540│ -0.09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6.3144│ -6.3185│ -6.3124│ -6.286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0848│ 6.0848│ 6.0848│ 6.0848│ │营业收入(万元) │ 4572.74│ 22028.24│ 13470.82│ 9282.50│ │利润总额(万元) │ 452.56│ -1521.39│ -1222.88│ -564.0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14.49│ -1757.48│ -1555.19│ -837.28│ │净利润增长率(%) │ 112.70│ -1922.33│ -467.68│ -287.0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041│ │2024 │ -0.0627│ -0.0555│ -0.0299│ -0.0322│ │2023 │ 0.0034│ 0.0151│ 0.0160│ -0.0303│ │2022 │ -0.0909│ -0.0555│ -0.0401│ -0.0188│ │2021 │ -0.0928│ -0.0582│ -0.0464│ -0.0171│ └─────────┴───────────┴───────────┴───────────┴───────────┘ 【2.互动问答】 ┌──────┬──────────────────────────────────────────────────┐ │08-06 │问:董秘您好!作为投资者,想了解一下最新的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七千余户,谢谢。 │ ├──────┼──────────────────────────────────────────────────┤ │08-01 │问:请问贵司,截止7月31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多少人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七千余户,谢谢。 │ ├──────┼──────────────────────────────────────────────────┤ │07-24 │问:董秘你好,最新的股东人数为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七千余户,谢谢。 │ ├──────┼──────────────────────────────────────────────────┤ │07-22 │问:请问贵司,截止7月18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多少人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七千余户,谢谢。 │ ├──────┼──────────────────────────────────────────────────┤ │07-17 │问:公司收购的idc是idc还是aidc。未来是否有向aidc转型的计划未来总共能容纳多少机柜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标的公司自持北京房山高规格(A级)数据中心,属于LEED金奖认证的数据中心。凭借 │ │ │严苛政策下的项目稀缺性及客户本地化部署需求,叠加北京顶级网络设施和优质客群,以及80%以上高密度机柜, │ │ │形成“区位稀缺+高密机柜+自建稳定”的竞争壁垒。截至2025年3月末,已投产8,352个机柜。感谢您的关注。 │ ├──────┼──────────────────────────────────────────────────┤ │07-17 │问:715号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六千余户,谢谢。 │ ├──────┼──────────────────────────────────────────────────┤ │07-16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截止7月15日收盘,贵司股东人数多少谢谢!祝您工作顺利!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六千余户,谢谢。 │ ├──────┼──────────────────────────────────────────────────┤ │07-16 │问:请问贵司,截止7月1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多少人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六千余户,谢谢。 │ └──────┴──────────────────────────────────────────────────┘ 【3.最新公告】 ─────────┬───────────────────────────────────────────────── 2025-08-07 19:17│*ST宇顺(002289):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 及交易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声明及承诺,在前述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不存在本次交易 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 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之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日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核查范围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前述 1 至 4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6、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自查期间核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核 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与承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法人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 证券代 证券简称 股份性质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 码 (股) (股) 摘要 2024-10-24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 499,400.00 82,121,468.00 买入 流通股 2024-10-25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 57,800.00 82,179,268.00 买入 流通股 2024-10-31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 500,000.00 82,679,268.00 买入 流通股 2024-11-01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 500,000.00 83,179,268.00 买入 流通股 2024-11-05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 500,000.00 83,679,268.00 买入 流通股 2024-11-06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 368,800.00 84,048,068.00 买入 流通股 针对以上情况,上海奉望出具说明: “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买卖宇顺电子股票的行为已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通过宇顺电子对外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74)进行了详细说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买卖宇顺电子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从而实施的增持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况。 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因虚假陈述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无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交易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及声明与承诺,在前述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在自查期间,本次交易其他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与承诺等文件,在上述相关方出具 的自查报告及相关声明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六、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 明与承诺,本所律师认为,基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在前述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说明及承诺真 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该等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3bf7b400-53cb-4424-911c-bd73e15b22cb.PDF ─────────┬───────────────────────────────────────────────── 2025-08-07 19:15│*ST宇顺(002289):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 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10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前述自查报告进行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之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首次披露日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核查范围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前述 1 至 4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6、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自查期间核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核 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与承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法人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性质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 日期 (股) (股) 摘要 2024-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流 499,400.00 82,121,468.00 买入 10-24 通股 2024-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流 57,800.00 82,179,268.00 买入 10-25 通股 2024-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流 500,000.00 82,679,268.00 买入 10-31 通股 2024-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流 500,000.00 83,179,268.00 买入 11-01 通股 2024-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流 500,000.00 83,679,268.00 买入 11-05 通股 2024-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流 368,800.00 84,048,068.00 买入 11-06 通股 针对以上情况,上海奉望出具说明: “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买卖宇顺电子股票的行为已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通过宇顺电子对外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74)进行了详细说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买卖宇顺电子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从而实施的增持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况。 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因虚假陈述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无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与承诺等文件,在上述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 相关声明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 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0d0a20ef-3156-480e-b952-a3201449b521.PDF ─────────┬───────────────────────────────────────────────── 2025-08-07 19:15│*ST宇顺(002289):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情况的核查意见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观韬”或“本所”)接受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或“上市公司” )委托,就宇顺电子向正嘉有限公司(Basic Venture Limited)收购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凯星有限公司(E nergy Sight Limited)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向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所律师核查了本次重组的重大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和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除非另行说明,本所已出具的《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中 所述的法律意见出具依据、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本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仅供宇顺电子为本次重组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据此,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查期间 本次重组的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为宇顺电子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的前一日止,即自 2024 年 10月 23日至 2025年 7月 14日。 二、核查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相关主体的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前述 1至 4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6、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宇顺电子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提供的自查报告等文件,核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宇顺电子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之日前六个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变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性质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 日期 (股) (股) 摘要 2024-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流 499,400.00 82,121,468.00 买入 10-24 通股 2024- 002289 ST 宇顺 无限售流 57,800.00 82,179,268.00 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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