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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5(精艺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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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295 精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300│ 0.1100│ 0.1200│ 0.0800│ │每股净资产(元) │ 5.4211│ 5.3894│ 5.3886│ 5.347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5700│ 2.0700│ 2.2000│ 1.4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5029.40│ 25029.40│ 25029.40│ 25029.4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2.20│ 32.20│ 32.20│ 32.20│ │总股本(万股) │ 25061.60│ 25061.60│ 25061.60│ 25061.60│ ├─────────────┴──────────┴──────────┴──────────┴──────────┤ │●最新公告:2025-08-11 16:39 精艺股份(0022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15 09:36 异动快报:精艺股份(002295)7月15日9点31分触及跌停板(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7873.50 同比增(%):48.58;净利润(万元):772.43 同比增(%):6.6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36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3562,减少10.81%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5206,减少16.6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21-10-25累计质押股数:7518.47万股 占总股本比:30.00% 占其持股比:100│ │.00% │ └─────────────────────────────────────────────────────────┘ 【主营业务】 铜加工业务和贸易业务两大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9920│ 0.4640│ -0.3800│ -0.93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7862│ 1.7554│ 1.7631│ 1.720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4619│ 2.4619│ 2.4619│ 2.4619│ │营业收入(万元) │ 107873.50│ 375401.83│ 262186.96│ 171529.90│ │利润总额(万元) │ 833.06│ 3338.87│ 3424.65│ 2212.6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72.43│ 2770.63│ 2962.21│ 1903.50│ │净利润增长率(%) │ 6.69│ 15.57│ 5.19│ -22.3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300│ │2024 │ 0.1100│ 0.1200│ 0.0800│ 0.0300│ │2023 │ 0.1000│ 0.1100│ 0.1000│ 0.0250│ │2022 │ 0.1200│ 0.1500│ 0.1100│ 0.0800│ │2021 │ 0.2340│ 0.2300│ 0.1800│ 0.10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8-11 16:39│精艺股份(0022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8 月 11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8月 11日 9:15-9:25、9:30-11:30和 13 :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1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冲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76,04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4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5,33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5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1人,代表股份 71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1人,代表股份 71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1人,代表股份 71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参加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提案进 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反对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63%;弃权 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88%;反对 7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弃权 9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744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精艺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3ef8e913-de73-48b7-88a2-906292265f19.PDF ─────────┬───────────────────────────────────────────────── 2025-08-11 16:35│精艺股份(00229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418号华以泰国际大厦6、7层 No.418DongfengMiddleRoad,电话:020-83379916 YuexiuDistrict,GuangzhouCity, GuangdongProvinc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季永峰律师、潘洁律师出席了贵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办公室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审查的相关文 件和资料。贵公司已承诺并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确信没有任何遗漏。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或用途。 基于以上所述,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已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6日刊登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的登记办法及其他相关 事项等内容。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行政大楼办公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由董事长顾冲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其他事项均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经适当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 议召开方式、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等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网络投票数据,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共 1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6,042,60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30.3423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5,331,700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58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10,900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0.2837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 1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10,900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 的 0.28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10,900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0.2837 %。 (二)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除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适当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就会议公告中列明的 拟审议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并按《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并由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增补袁庆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5,8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6%;反对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63%;弃权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588%;反对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弃权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744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袁庆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 议表决之情形;本次会议未发生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无副本,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aa0be842-10b0-4dc3-97d4-695004a2b122.PDF ─────────┬───────────────────────────────────────────────── 2025-07-25 16:00│精艺股份(002295):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累计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78%,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3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佛山 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新增不超过 133 ,625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控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 99,125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控股公司 新增担保额度 34,5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前述对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的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10月 24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郭桂庆 注册资本:3,870 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9,662,362.88 333,257,533.95 负债总额 136,902,118.76 127,477,129.47 净资产 202,760,244.12 205,780,404.48 资产负债率 40.31% 38.25%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3,292,967.86 77,776,145.83 利润总额 13,861,478.78 3,157,483.85 净利润 11,282,386.67 3,059,600.36 诚信状况:经核查,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 年 5月 1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委会北围工业大道 11 号之一法定代表人:卫国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基复合 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 售;显示器件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 轴承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 及零配件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林业产品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 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 ;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 压延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6,132,508.50 978,338,019.24 负债总额 648,629,735.09 888,707,372.33 净资产 87,502,773.41 89,630,646.91 资产负债率 88.11% 90.84%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53,620,537.24 604,370,981.31 利润总额 6,784,973.73 3,166,651.41 净利润 5,007,070.24 2,363,544.99 诚信状况:经核查,广东精艺销售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金额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兴业银 佛山市顺 广东精艺 1,000万 连带责任保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 行股份 德区精艺 金属股份 元人民币 证 届满之日起三年 有限公 万希铜业 有限公司 司佛山 有限公司 分行 兴业银 广东精艺 广东精艺 5,000万 连带责任保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 行股份 销售有限 金属股份 元人民币 证 届满之日起三年 有限公 公司 有限公司 司佛山 分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担保的额度总金额为133,6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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