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303 美盈森 更新日期:2025-10-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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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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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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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150│ 0.0525│ 0.1839│ 0.1428│
│每股净资产(元) │ 2.9046│ 2.9842│ 2.9342│ 3.006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8400│ 1.7700│ 5.6300│ 4.2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6693.70│ 95251.43│ 95251.43│ 79389.0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6438.67│ 57880.94│ 57880.94│ 73743.33│
│总股本(万股) │ 153132.37│ 153132.37│ 153132.37│ 153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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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30 00:00 美盈森(0023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26 20:00 美盈森(002303)2025年9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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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94877.93 同比增(%):5.46;净利润(万元):17610.30 同比增(%):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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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0.66元(含税) │
│●分红:2024-12-31 10派1.3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0 除权派息日:2025-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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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51855,增加0.8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1409,减少1.0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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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王海鹏 截至2021-06-11累计质押股数:7965.69万股 占总股本比:5.20% 占其持股比:1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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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运输包装产品、精品包装产品、标签产品、电子功能材料模切产品及创意健康纸家具产品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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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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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370│ 0.0170│ 0.2840│ 0.23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4533│ 0.5270│ 0.4745│ 0.554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8119│ 0.8119│ 0.8119│ 0.8119│
│营业收入(万元) │ 194877.93│ 97061.80│ 400721.26│ 294363.22│
│利润总额(万元) │ 21438.10│ 9367.70│ 33123.76│ 25972.0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7610.30│ 8035.90│ 28160.43│ 21873.67│
│净利润增长率(%) │ 17.29│ 15.69│ 43.61│ 35.2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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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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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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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1150│ 0.0525│
│2024 │ 0.1839│ 0.1428│ 0.0981│ 0.0454│
│2023 │ 0.1281│ 0.1056│ 0.0664│ 0.0249│
│2022 │ 0.0879│ 0.0721│ 0.0452│ 0.0269│
│2021 │ 0.0646│ 0.0514│ 0.0328│ 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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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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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美盈森(0023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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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了《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美
盈森大厦 B座 18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王治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5 年 9月 29 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
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00人,代表股份657,858,81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0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57,176,9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63%;
反对29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5%;弃权38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82%。1.02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57,176,7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63%;
反对29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5%;弃权38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82%。1.03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同意657,159,5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37%;
反对29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47%;弃权40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16%。
(二)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632,556,3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538%;
反对24,918,0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7878%;弃权38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84%。2.02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32,706,3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766%;
反对24,768,0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7650%;弃权384,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84%。2.03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32,717,4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783%;
反对24,749,8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7622%;弃权39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95%。2.04 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32,401,3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1303%;
反对25,015,28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8025%;弃权44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72%。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57,507,5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66%;
反对20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06%;弃权15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28%。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职工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656,735,7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93%;
反对98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95%;弃权13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12%。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
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
露单独计票结果。经查验,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
述第(一)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dfb5f346-5418-4d9a-8c40-f2e0ccb0f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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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美盈森(002303):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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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增设 1 名职工董事,董事会将由 6 人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人,职工董事 1 人。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刘兰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刘兰芳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刘兰芳女士
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951f91b6-168d-4588-a0fe-3e7bc3d86b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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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美盈森(0023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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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
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9 日 14:50 起,在深圳市光明区美盈森大厦 B 座 18 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29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治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0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57,858,811 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60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18,613,54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397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9,245,26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8%
。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
行废止,公司监事会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同意公司增设 1名职工董事,董事会将由 6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人,职工董事 1人。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7,176,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 2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弃权 3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2%。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7,176,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3%;反对 2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弃权 38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2%。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7,159,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7%;反对 29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弃权 40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16%。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2,556,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38%;反对 24,918,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78%;弃权 38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84%。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2,706,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66%;反对 24,768,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50%;弃权 38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84%。表决结果为通过。
2.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2,71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83%;反对 24,74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22%;弃权 3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95%。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2,401,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03%;反对 25,015,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25%;弃权 44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72%。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7,507,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6%;反对 20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2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893,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9%;反对 201,1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24%;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7%。
4、《关于审议公司职工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6,735,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3%;反对 98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5%;弃权 13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方啸中律师、黄心怡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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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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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00│美盈森(002303)2025年9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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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介绍一下公司国内业务与海外业务近期的发展情况?
答:国内业务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我们的目标是争取国内业务保持稳健发展,这是公司的重要战略。同时,海外业绩的增
长也是公司当前的一项重要经营目标,我们的海外布局会根据客户需求增加海外产能配套。目前看,海外业务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产
业转移、海外竞争格局、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及海外产能布局等因素。
2、看到公司的海外业务占比快速提升,公司将出海战略放到了何种地位?
答:公司较早跟随客户出海,凭借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海外多地布局便利服务客户等因素,海外业务取得较好的成绩,公司海外经
营的适应能力不断增强,适应海外的人才持续增加,发展信心不断增强,为公司持续加大海外的资源投入及产能扩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需要强调的是,公司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的同时,会继续高度重视国内市场,持续拓展国内市场,我们始终将国内市场视为公司持续
发展的基石。
3、公司海外业务的产能情况如何?
答:公司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和墨西哥四个国家拥有五个工厂,大部分还有一定的产能空间,同时墨西哥新工厂计划今年内投
产。在一些有增量订单的区域,我们也会根据下游市场需求针对性的安排一些产能扩张的计划,并根据客户需求逐步投资。但也会控制
好资本支出。
4、公司下游行业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何,海外业务的主要客户结构是怎样的?
答:公司下游客户行业分布中,消费电子类占比约40%,家具家居、家用电器等合计占比约30%,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约占10%
,白酒类约占10%,其余部分涵盖医疗器械、食品饮料、保健品、快递包装以及标签与电子功能性材料模切产品等。海外业务客户目前
以消费电子、家具家居和家用电器等行业为主。
5、公司国内外业务的利润率可以维持在当前水平吗?
答:目前国内外业务利润率波动整体较小,较为稳定。近年来,公司开发了一些附加值相对较高的客户,也主动减少了毛利较低的
业务订单,同时,随着海外业务的增长,利润整体也有所提升。
6、包装同行前往海外投资的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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