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307 北新路桥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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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7-14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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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 -0.0540│ -0.3500│ 0.0040│
│每股净资产(元) │ ---│ 2.3380│ 2.3790│ 2.714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 -2.2900│ -13.0000│ 0.1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6829.16│ 109103.07│ 109103.07│ 109103.0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17726.09│ 17726.09│ 17726.09│
│总股本(万股) │ 126829.16│ 126829.16│ 126829.16│ 126829.1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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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23 18:17 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23 19:11 北新路桥(002307)子公司中标合计16.29亿元相关工程项目(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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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7-15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5年01-0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万元至-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907.51%至-765.01% │
│。扣非后净利润-9000.00万元至-75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4719.02%--391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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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61406.31 同比增(%):3.47;净利润(万元):-6849.63 同比增(%):-1254.7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7-12 10派0.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8-07 除权派息日:2024-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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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67004,增加5.4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65039,减少2.9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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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北新路桥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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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市政交通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施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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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7-14股本│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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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0.3500│ -0.1250│ -0.84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 0.0856│ 0.1396│ 0.481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1.0932│ 1.0913│ 1.0934│
│营业收入(万元) │ ---│ 161406.31│ 1021514.50│ 543516.49│
│利润总额(万元) │ ---│ -5009.90│ -39817.99│ 1394.6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 -6849.63│ -42290.85│ 502.06│
│净利润增长率(%) │ ---│ -1254.75│ -1412.27│ -76.9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限售股份上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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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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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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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540│
│2024 │ -0.3500│ 0.0040│ 0.0083│ 0.0047│
│2023 │ 0.0300│ 0.0171│ 0.0093│ 0.0057│
│2022 │ 0.0400│ 0.0329│ 0.0158│ 0.0071│
│2021 │ 0.0500│ 0.0339│ 0.0208│ 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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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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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西藏天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为贵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的另一持股人是否为│
│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此外,请问贵公司在西藏是否有业务布局或业务经验烦请尽快回复,非常感谢!│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本公司作为以建筑业为主业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将积极研究│
│ │并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引导,参与符合自身发展战略的项目。与本公司经营情况有关的信息,请您关注公司公告。谢│
│ │谢。 │
├──────┼──────────────────────────────────────────────────┤
│07-24 │问:雅江工程最近宣布开工,公司在这个世纪大工程里是否有机会参与,公司是否具有这些工程的技术储备或能力│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本公司作为以建筑业为主业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将积极研究│
│ │并响应国家各项政策引导,参与符合自身发展战略的项目。与本公司经营情况有关的信息,请您关注公司公告。谢│
│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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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问:董秘你好,贵公司子公司西藏天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西藏政府网站上显示中标西藏昌都贡觉县热曲河水│
│ │电站项目,请问贵公司是否有中标别的水电站,有没有参与雅鲁藏布江水电站建设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公司目前未涉及西藏昌都贡觉县热曲河水电站项目的建设。本公│
│ │司会积极响应国家的各项政策引导,同时根据自身战略规划,通过自身的专业实力、丰富经验和地域优势,努力争│
│ │取参与各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公司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公司将积极参与符合自身发展│
│ │战略的项目建设,后期如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关注公司公告。感│
│ │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
├──────┼──────────────────────────────────────────────────┤
│07-22 │问:贵公司在西藏分公司主要做什么业务,在西藏有什么项目在进行。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本公司未在西藏设立分公司。本公司目前在西藏地区在建项目为│
│ │日喀则市萨迦县查荣乡贡堆村至拉洛乡库区公路工程二标段。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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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问:董秘你好!公司财务压力这么吃紧,有没有考虑利用高速公路光伏发电,增设充电桩等业务增加公司财务收入│
│ │建议公司发RWA虚拟资产来缓解公司财务压力。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公司作为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业的大型国有建筑上市公司,始终│
│ │关注国家 “双碳” 战略及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对高速公路场景下的光伏发电、充电桩等业务保持积极研究。未│
│ │来,公司将根据项目运营需求、区域政策支持及投资回报情况,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的布局,若后期有相关情况,公│
│ │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公告。本公司将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拓展业务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公│
│ │司也将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 │披露义务,请您持续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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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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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17│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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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发来的
《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本公司子公司阿拉尔市北新交通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交通”)被确定为 G217
阿拉尔至图木舒克公路(以下简称“该项目”)第一合同段、第三合同段中标人;本公司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兵团交建”)被确定为该项目第二合同段中标人。中标金额如下:该项目第一合同段中标金额为人民币伍亿柒仟壹佰伍拾万
肆仟捌佰伍拾伍元整(¥571,504,855.00);该项目第二合同段中标金额为人民币陆亿壹仟叁佰伍拾万伍仟肆佰捌拾元整(¥613,505,
480.00);该项目第三合同段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肆亿肆仟叁佰陆拾陆万柒仟捌佰叁拾贰元整(¥443,667,832.00)。该项目三个合同段
中标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壹拾陆亿贰仟捌佰陆拾柒万捌仟壹佰陆拾柒元整(¥1,628,678,167.00)。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本公司及子公司兵团交建、北新交通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1095 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第一合同段:25.2 公里,其中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大桥 2 座、互通 1 座、分离式立交 1 座、安全设施
等;
该项目第二合同段:29 公里,其中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防护、特大桥 1 座、大桥 1 座、十六团停车区、安全设施等
;
该项目第三合同段:31.6 公里,其中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大桥 1 座、安全设施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第一、二、三合同段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00202715-4fa2-4643-9d2f-ed8bf1f30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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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21:16│北新路桥(002307):北新路桥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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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北新路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于 2025年 6月2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3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证上〔2025〕340号)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自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5年 6月 23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工作,经友好协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改聘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并变更签字会计师。
本次变更前,北新路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张炜、周超;
本次变更后北新路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杨树杰、骆虹宇。
(二)变更前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相关承诺
针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情况,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已出具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已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所、人)确认此前签署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公司(所、人)承诺将一直对变更前所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
碍。”
2、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公司(所、人)同意承担中介机构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
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
碍。”
二、会后事项承诺
1、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2023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永
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没有
影响公司本次发行的情形出现。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除变更经办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之外,本次项目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签字人员未发生更换。针对会计师事务所
及签字会计师更换的情况,公司及保荐人已出具专项说明,更换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均已出具承诺函。公司聘请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宋华杨、张涛,公司会计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签字注
册会计师杨树杰、骆虹宇,公司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林可、王丹、李屹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10、公司未做任何形式的盈利预测。
11、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18、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9、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署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前
述单位、人员在有关申请文件中的盖章、签名属实。
20、如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完成上市之日期间,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将及时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综上所述,发行人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5 年 6 月23 日)后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公司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无需重新提交审核,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承诺函签
署日后,若发生重大事项,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特此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aaa11cc7-094c-4de1-a729-3031aa649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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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21:15│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关于北新路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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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北新路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于 2025年 6月2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北新路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证
上〔2025〕340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5年 6月 23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的相关会
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工作,经友好协商,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改聘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并变更签字会计师。
本次变更前,北新路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张炜、周超;
本次变更后北新路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杨树杰、骆虹宇。
(二)变更前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相关承诺
针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情况,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已出具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已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所、人)确认此前签署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公司(所、人)承诺将一直对变更前所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
碍。”
2、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公司(所、人)同意承担中介机构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
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
碍。”
二、会后事项承诺
1、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2 年、2023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4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中
没有影响公司本次发行的情形出现。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发行人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发行人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8、发行人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除变更经办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之外,本次项目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签字人员未发生更换。针对会计师事务所
及签字会计师更换的情况,公司及保荐人已出具专项说明,更换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均已出具承诺函。发行人聘请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宋华杨、张涛,发行人会计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签
字注册会计师杨树杰、骆虹宇,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林可、王丹、李屹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10、发行人未做任何形式的盈利预测。
11、发行人及其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潜在纠纷。
12、发行人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发行人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发行人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发行人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18、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9、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签署了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
件。前述单位、人员在有关申请文件中的盖章、签名属实。
20、如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完成上市之日期间,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将及时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综上所述,发行人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5 年 6 月23 日)后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公司不存在影响本
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无需重新提交审核,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承诺函签
署日后,若发生重大事项,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特此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c03f3a13-0784-4a28-a25c-c9dfa06fddbb.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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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11│北新路桥(002307)子公司中标合计16.29亿元相关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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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子公司中标G217阿拉尔至图木舒克公路项目三个合同段,总中标金额16.29亿元,彰显公司在交通建设领域的竞争力。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21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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