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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313 日海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263│ -0.6100│ -0.1464│ -0.1162│ -0.0800│ -0.3600│ │每股净资产(元) │ 0.2048│ 0.1691│ 0.0357│ 0.0631│ 0.0991│ 0.177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4.4500│ 480.2000│ -140.2200│ -97.2400│ -58.1300│ -100.09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7437.37│ 37437.37│ 37437.37│ 37437.37│ 37439.62│ 37439.6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63│ 2.63│ 2.63│ 2.63│ 0.38│ 0.38│ │总股本(万股) │ 37440.00│ 37440.00│ 37440.00│ 37440.00│ 37440.00│ 37440.00│ ├─────────┴───────┴───────┴───────┴───────┴───────┴───────┤ │●最新公告:2026-05-13 19:13 日海智能(00231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9 17:30 日海智能(002313)2026年4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67031.42 同比增(%):9.41;净利润(万元):985.97 同比增(%):132.9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41443,减少10.0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46079,减少17.1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主营业务】 无线通信模组业务;通信设备业务;通信工程服务业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2070│ 0.4780│ 0.4800│ 0.4650│ 0.1950│ 0.11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6.5935│ -6.6198│ -6.1576│ -6.1274│ -6.0912│ -6.011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1256│ 6.1256│ 5.4961│ 5.4961│ 5.4961│ 5.4961│ │营业收入(万元) │ 67031.42│ 275426.74│ 200698.61│ 131422.24│ 61265.28│ 297772.57│ │利润总额(万元) │ 986.76│ -26345.87│ -5063.73│ -4177.91│ -2981.09│ -13455.5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985.97│ -22784.63│ -5479.51│ -4349.26│ -2994.06│ -13373.45│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32.93│ -70.37│ 31.01│ -14.40│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0263│ │2025 │ -0.6100│ -0.1464│ -0.1162│ -0.0800│ │2024 │ -0.3600│ -0.2121│ -0.1015│ -0.0243│ │2023 │ -0.9700│ -0.4662│ -0.2857│ -0.1941│ │2022 │ -3.4100│ -2.2495│ -0.8566│ -0.13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6-05-13 19:13│日海智能(00231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 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 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栋公司 1701会议室如期召开,公 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 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4,3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64 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2 名,为截至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 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2,4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512%。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56 ,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 133%。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 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 63,86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13%;反对 32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50%;弃权16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63,74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74%;反对 43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779%;弃权17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6%。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941%;反 对 43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012%;弃权 17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48%。 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63,7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33%;反对 59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287%;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289%;反 对 59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510%;弃权 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1%。 4、《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63,86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94%;反对 477,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423%;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5、《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63,77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43%;反对 54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534%;弃权3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055%;反 对 54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20%;弃权 3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64,07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12%;反对 22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12%;弃权5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6%。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7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653%;反 对 22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18%;弃权 5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28%。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b60663a-6e1b-45fa-aeb7-34a6fc348e53.PDF ─────────┬───────────────────────────────────────────────── 2026-05-13 19:13│日海智能(00231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刊载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建波先生。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栋 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4,3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645%。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2,4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512%。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6 人,代表股份 1,95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3%。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6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5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腾讯会议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3,86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13%;反对 3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50%;弃权 1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37%。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74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574%;反对 4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79%;弃权 17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9941%;反对 436,3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3012%;弃权 1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 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7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33%;反对 5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87%;弃权 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3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5289%;反对 597,7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510%;弃权 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01%。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3,86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94%;反对 4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23%;弃权 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3,77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943%;反对 5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34%;弃权 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2055%;反对 549,2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0720%;弃权 3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07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12%;反对 2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12%;弃权 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67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653%;反对 226,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518%;弃权 5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8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楼永辉律师、陈俐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9be03c7-8297-4d3d-a0bc-e58fce61dead.PDF ─────────┬───────────────────────────────────────────────── 2026-05-11 16:37│日海智能(00231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案件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前次于 2026年 3月 28日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 讼、仲裁案件共计 56件,涉及金额合计 1,574.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8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 、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75.8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1,498.80万元, 上述合计数与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或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66f5e70-6ced-424e-8b1e-9230d52718d7.PDF 【4.最新报道】 ─────────┬───────────────────────────────────────────────── 2026-04-29 17:30│日海智能(002313)2026年4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1.请问公司的模组今年是否有出货的目标?并且以低、中、高端哪个产品为主?请预计一下公司人工智能模组的出货量。谢谢 答:投资者您好,无线通信模组出货量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目前无法预计具体出货量。谢谢关注! 2.请问公司在“人工智能+”上面是怎样布局的?公司是否有计划或者有信心重夺模组出货量第一的位置?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以无线通信模组为载体,推出多款算力模组,采用"模组+算法+场景"的深度融合模式,为智能制造、车载 导航、智慧生活等场景提供技术支持。谢谢关注! 3.贵公司与华发智能是否有合作?或者说进行联合竞标的动作?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与上述主体不存在合作。谢谢关注! 4.公司连亏 6年公司如何有效控制商誉减值销售管理与研发费用来扭亏为盈?公司 2025年年报中数据中心,液冷业务,AI算力分 别占比是多少?26年的财报还有这三者的比重吗?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后续将通过优化产品结构与升级迭代、积极拓展优质客户、降本控费和加强回款管理等措施改善经营质量, 在上述经营策略的指导下,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已经实现扭亏。公司自 2025年 12月出售子公司珠海日海 100%股权后,不再开展通信 设备制造业务。谢谢关注! 5.公司连续亏了 6年都快资不抵债了,公司如何能扭亏?面对这样的局面公司如何具体运营管理来盈利??公司出售了日海设备子 公司后,目前还有数据中心,液冷业务吗?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后续将通过优化产品结构与升级迭代、积极拓展优质客户、降本控费和加强回款管理等措施改善经营质量,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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