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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324 普利特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1900│ 0.1000│ 0.1284│ 0.1902│ │每股净资产(元) │ 4.0235│ 3.9755│ 3.8691│ 3.952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6900│ 2.4900│ 3.2800│ 4.7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7627.60│ 77627.60│ 77546.42│ 77522.9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3606.03│ 33727.23│ 33854.66│ 33880.91│ │总股本(万股) │ 111233.62│ 111354.83│ 111401.08│ 111403.85│ ├─────────────┴──────────┴──────────┴──────────┴──────────┤ │●最新公告:2025-08-30 00:00 普利特(0023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3 12:00 华金证券:首次覆盖普利特给予买入评级(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408977.86 同比增(%):9.06;净利润(万元):20729.14 同比增(%):43.9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9 除权派息日:2025-06-1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0027,减少16.9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6167,增加20.7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周文 截至2025-06-14累计质押股数:102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9.17% 占其持股比:22.82% │ ├─────────────────────────────────────────────────────────┤ │●股东大会:2025-09-15召开2025年9月15日召开3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锂离子电池业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010│ 0.2340│ -0.1770│ 0.20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8020│ 1.7608│ 1.6622│ 1.772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0669│ 1.0738│ 1.0764│ 1.0952│ │营业收入(万元) │ 408977.86│ 193408.04│ 831353.69│ 573794.26│ │利润总额(万元) │ 22540.59│ 13211.84│ 13548.36│ 20725.4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0729.14│ 10901.33│ 14114.53│ 20915.15│ │净利润增长率(%) │ 43.94│ 38.95│ -69.86│ -47.9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1900│ 0.1000│ │2024 │ 0.1284│ 0.1902│ 0.1300│ 0.0700│ │2023 │ 0.4458│ 0.3645│ 0.2000│ 0.1000│ │2022 │ 0.2005│ 0.1373│ 0.0500│ 0.0200│ │2021 │ 0.0235│ 0.0832│ 0.0900│ 0.09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8-30 00:00│普利特(0023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是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1.01 选举周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选举周臻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选举周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钱君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选举汤云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3 选举邵万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公司关于调整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逐项审议《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 议案数:8 4.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4.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 以上提案 1、提案 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提 案 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9日(星期二)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9月 10 日下午 3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b29d72ae-4c2e-4c53-b86d-561d36a4a74f.PDF ─────────┬───────────────────────────────────────────────── 2025-08-30 00:00│普利特(002324):公司章程(2025年8月) ─────────┴───────────────────────────────────────────────── 普利特(002324):公司章程(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4c5a9eab-e993-4411-81d4-44ef42dc4732.PDF ─────────┬───────────────────────────────────────────────── 2025-08-30 00:00│普利特(00232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 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投资的统称。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延伸产业链(包括产品的延伸或技术的延伸)为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的 生产、销售、贸易和服务。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跟主业无关的,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 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 种所进行的投资; (三) 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将风险资本投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 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五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并不得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第六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 ,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归口管理部门为证券投资部,负责寻找、收集对外投资的信息和相关建议。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子公司可以提出书面的对外投资建议或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等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评估 ,认为可行的,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并上报董事长。 第十二条 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董事长组织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认为可行的,组织编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应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第十四条 需要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第三章 非主营业务投资的特别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进行非主营业务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并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 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作为非主营业务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非主营业务投资。 第十七条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第十八条 公司进行非主营业务投资,应当以发生 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 第十九条 公司子公司进行非主营业务投资,视同本公司行为。本公司参股公司进行非主营业务投资,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 ,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二十条 公司所有非主营业务投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属于公司股东会权限的应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非主营业务投资项目,独立董事可以对投资的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 是否合理以及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发表意见。第二十二条 对于非主业投资项目,审计委员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的非主营业务投 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或不能产生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第四章 实施、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第二十四条 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经理如发现该投 资方案有重大疏漏、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之影响,可能导致投资失败,应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视情形决 定对投资方案进行修改、变更或终止。经股东会批准的投资项目,其投资方案的修改、变更或终止需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第二十五条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并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内部审计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 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检查。 第五章 董事、总经理、其他管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单位 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投资行为产生的各种风险,对违规或失当的投资行为 负有主管责任或直接责任的上述人员应对该项错误投资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上述人员未按本制度规定程序擅自越权审批 投资项目,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第二十八条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怠于行使其职责,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包括经济处罚在内的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有权视公司的损失、风险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决定给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第六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十一条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提 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第一时间报送本公司董事会,以便董事会秘书及时对外披露。 第三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报告事宜,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信息沟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5cccb129-bc88-4726-a494-0acc19a9fb71.PDF 【4.最新报道】 ─────────┬───────────────────────────────────────────────── 2025-09-13 12:00│华金证券:首次覆盖普利特给予买入评级 ─────────┴───────────────────────────────────────────────── 普利特2025年上半年营收40.90亿元,同比增长9.06%;归母净利润2.07亿元,同比增长43.94%,业绩大幅改善。改性塑料业务稳健 增长,营收30.40亿元,同比增长5.39%,产能布局持续扩张,规划未来年产能超100万吨。LCP材料实现全产业链布局,具备全球独家量 产能力,下游应用拓展至汽车电子、卫星通讯等领域,有望成为新增长点。新能源业务修复,营收10.50亿元,同比增长21.32%,钠离 子电池订单突破2亿元,固态电池实现国内首单批量交付。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91300006321.shtml ─────────┬───────────────────────────────────────────────── 2025-08-26 18:34│普利特(002324)2025年8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 一、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秘书蔡青先生介绍了公司近期的基本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 二、交流互动摘要 1、公司 2025 上半年经营情况如何? 答:公司 2025 年上半年业绩较去年同期产生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公司改性材料业务订单量饱满,新增产能逐渐释放,有效 缓解部分产品需求,同时叠加非汽车业务市场突破,推动改性材料板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新能源业务经营情况较去年明显改善, 其中方形电池供不应求,同时伴随着钠离子电池订单增加,半固态电池下线量产,推动公司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1.32%。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08,977.8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9.06%;实现营业利润 22,526.7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2.46%;实现 利润总额 22,540.6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5.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29.1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3.94%。 2、公司新能源业务未来展望? 答:上半年公司新能源板块经营业绩触底反弹,未来随着公司在海外布局的加速;钠离子电池的快速发展;半固态电池的持续交付 ;新增方型产线产能的供不应求,将对公司新能源板块业绩起到积极的影响。 3、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公司作为改性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材料应用在绝大部分的国内外主机厂中。公司积极布局改性 PEEK,改性 PPS,改性 PA 等材料在机器人领域的应用,与下游机器人终端客户和零部件客户在前端设计和验证方面进行三方深度合作,目前部分材料已经批量供 应于工业机器人领域,未来公司将重点推进改性材料产品在人形机器人的轻量化应用。 4、公司 LCP 薄膜的壁垒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首先,LCP 薄膜的制成需要特定性能的树脂,LCP 的树脂分为三种类型,目前公司 LCP 树脂布局涵盖 I 型、II 型、III 型 树脂,实现注塑级、薄膜级、纤维级树脂全覆盖;其次 LCP 薄膜的设备、工艺需要大量的改造和更新;最后,下游客户的验证需要非 常长的过程,涉及 FCCL、FPC、模组等公司,目前公司已完成各个领域客户的验证工作。 5、公司 LCP 纤维业务在 PCB 硬板方面的进展情况? 答:公司的 LCP 电子纤维布拥有非常低的介电常数和介电损耗等优异性能,公司利用前期在某头部通讯类客户高频 PCB 硬板的开 发经验和技术成果,积极与其他行业领域相关客户对接 LCP 纤维产品。目前公司已经进行高速覆铜板客户的送样,同时公司会与客户 共同配合改进 LCP 纤维产品的性能,一旦产品有所突破,公司将利用成本优势,获得巨大的应用市场。 6、公司 LCP 薄膜业务进展情况? 答:公司 LCP 薄膜产品将在 6G、汽车毫米波雷达、AI 服务器、脑机接口、低轨卫星等领域有着更广泛应用需求。目前公司 LCP 产品在低轨卫星、智能家居等领域中已经实现了批量交付。在通信领域,公司与电子通信行业国内某家知名头部客户验证进展非常顺利 ,预计今年可实现批量化交货;在脑机接口领域,公司已与海外客户关于公司 LCP 薄膜在脑机接口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共同开发以及验 证工作,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对接国内相关领域客户,一旦未来产品认证通过并实现量产,将对公司的业绩起到积极的影响。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81335.PDF ─────────┬───────────────────────────────────────────────── 2025-08-21 17:46│图解普利特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4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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