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328 新朋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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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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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30│ 0.2000│ 0.1900│ 0.1200│
│每股净资产(元) │ 4.3149│ 4.2621│ 4.2782│ 4.194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2200│ 4.7100│ 4.4700│ 2.9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7079.19│ 57079.19│ 57104.14│ 56779.1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0097.81│ 20097.81│ 20072.86│ 20397.81│
│总股本(万股) │ 77177.00│ 77177.00│ 77177.00│ 771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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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5-30 00:00 新朋股份(00232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09 18:54 新朋股份(002328)2025年5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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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3472.18 同比增(%):-26.65;净利润(万元):4050.63 同比增(%):-1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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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1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9 除权派息日:2025-06-10 │
│●分红:2024-06-30 10派0.2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1-28 除权派息日:2024-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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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5-20,公司股东户数37900,减少1.0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5-09,公司股东户数38300,减少0.2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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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投资者互动:最新6条关于新朋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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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汽车零部件、金属及通信部件的研发和生产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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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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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110│ 0.9100│ 0.7000│ 0.57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8995│ 1.8471│ 1.8784│ 1.811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072│ 1.2072│ 1.2072│ 1.2072│
│营业收入(万元) │ 103472.18│ 501747.04│ 389313.38│ 275622.72│
│利润总额(万元) │ 7839.51│ 31699.49│ 29336.44│ 19491.2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050.63│ 15392.46│ 14637.91│ 9496.51│
│净利润增长率(%) │ -16.87│ -18.46│ -22.90│ -42.9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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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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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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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530│
│2024 │ 0.2000│ 0.1900│ 0.1200│ 0.0640│
│2023 │ 0.2500│ 0.2500│ 0.2200│ 0.0700│
│2022 │ 0.4100│ 0.2700│ 0.1400│ 0.0930│
│2021 │ 0.5200│ 0.3000│ 0.1100│ 0.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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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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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TSL近几个月出口量大增,公司是否受益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经营正常,具体经营状况请详见公司定期报告。请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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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贸易战初步结束了,公司的产品订单量爆发性增长了吗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公司经营正常,具体经营状况请详见公司定期报告。请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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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公司的最新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5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约3.79万户,机 │
│ │构数量约0.42万户。请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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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董秘好!贵公司与投资者互动问题回复太慢了,与公司处于上海一线城市的工作效率相比明显低下,希望公司│
│ │今后提升投资者问题的回复效率!请问截止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其中机构数量多少谢谢!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5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约3.79万户,机 │
│ │构数量约0.42万户。请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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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董秘您好!截止2025年5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共计多少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5月9日公司股东户数约3.83万户,机构│
│ │数量约0.42万户。请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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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问:董秘您好!截止2025年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其中机构数量多少谢谢!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4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约3.84万户,机 │
│ │构数量约0.42万户。请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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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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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新朋股份(00232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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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
利1.1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89,525,32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
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32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1 宋琳
2 01*****972 沈晓青
3 01*****743 徐继坤
4 02*****991 李文君
5 01*****800 赵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咨询联系人:李文君 顾俊
咨询电话:021-31166512 传真电话: 021-3116651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2772d262-e452-424e-b391-55af7d36d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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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14│新朋股份(002328):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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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2人,代表股份308,509,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7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267,570,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40,938,65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40,938,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6人,代表股份40,938,65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4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953,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2%;反对3,892,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617%;弃权663,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955,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8%;反对3,88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606%;弃权66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6%。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955,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8%;反对3,88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606%;弃权665,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6%。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955,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8%;反对3,88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606%;弃权665,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6%。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562,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05%;反对3,88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606%;弃权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91,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579%;反对3,88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5%;弃权5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27%。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989,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9%;反对3,88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605%;弃权631,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8,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592%;反对3,88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3%;弃权631,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41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880,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029%;反对36,95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9798%;弃权670,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9,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45%;反对36,95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787%;弃权670,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36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907,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118%;反对36,911,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9645%;弃权690,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36,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0%;反对36,911,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634%;弃权690,0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8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69ec8fa1-702f-4cf2-8775-298a8ecaeb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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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10│新朋股份(002328):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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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林雅娜律师、
赵振兴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开展核查工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向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
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
网络投票系统及其投票时间,以及本次股东会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事项。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
新镇华隆路 1698 号 5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表决票,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6 名,代表股份 267,570,9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6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新朋股份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统计表》,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股东 206 名,代表股份 40,938,6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212 名,合计代表股份 308,509,5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97%。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除上述公司股东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其表决结果如下
: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03,953,4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52%;反对 3,892,5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6%,弃权 663,49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22%;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03,955,4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52%;反对 3,888,9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6%,弃权 665,09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22%;
3.《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同意 303,955,3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52%;反对 3,889,0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6%,弃权 665,09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22%;
4.《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303,955,392 股,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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