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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38(奥普光电)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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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338 奥普光电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300│ 0.3400│ 0.1600│ 0.1300│ 0.0600│ 0.2800│ │每股净资产(元) │ 6.0225│ 5.8929│ 5.6730│ 5.6430│ 5.5833│ 5.525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1700│ 5.9000│ 2.8300│ 2.3000│ 1.0400│ 5.27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 ---│ ---│ ---│ ---│ ---│ │总股本(万股) │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 │●最新公告:2026-05-13 17:29 奥普光电(0023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9 20:00 奥普光电(002338)2026年4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22640.73 同比增(%):36.45;净利润(万元):3109.68 同比增(%):125.11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7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36663,减少24.2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48411,增加39.3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奥普光电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光电测控仪器、光栅传感器及碳纤维制品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6320│ 0.8090│ -0.3190│ -0.1440│ -0.4510│ -0.12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5898│ 2.4603│ 2.3043│ 2.2743│ 2.2633│ 2.205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689│ 2.0689│ 2.0344│ 2.0344│ 2.0031│ 2.0031│ │营业收入(万元) │ 22640.73│ 79964.10│ 51003.71│ 36033.32│ 16592.41│ 74548.08│ │利润总额(万元) │ 3885.84│ 12830.94│ 7426.62│ 5822.97│ 2263.74│ 10812.36│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109.68│ 8052.53│ 3805.00│ 3084.16│ 1381.38│ 6642.03│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25.11│ 21.24│ -16.18│ -9.5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1300│ │2025 │ 0.3400│ 0.1600│ 0.1300│ 0.0600│ │2024 │ 0.2800│ 0.1900│ 0.1400│ 0.0700│ │2023 │ 0.3600│ 0.3300│ 0.2200│ 0.0900│ │2022 │ 0.3400│ 0.2900│ 0.1500│ 0.0700│ └─────────┴───────────┴───────────┴───────────┴───────────┘ 【2.互动问答】 ┌──────┬──────────────────────────────────────────────────┐ │05-12 │问:董秘您好,随着长光华芯、辰芯的上市,资本市场“长光系”已初具规模,且从成长性和估值水平来看颇受市│ │ │场认可。公司脱胎自长光所实验工厂,又是所控首家上市公司,可谓长光系长子。公司上市以来,业务已从军工拓│ │ │展至光栅传感器、宇航材料并计划进入半导体领域。在此背景下,目前的公司名既未体现作为长光系长子的地位,│ │ │也未反映目前多元化的业务布局。希望公司能够与时俱进,让公司名充分体现血统传承和发展现状,擦亮金字招牌│ │ │!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我们会认真研究您的建议。 │ ├──────┼──────────────────────────────────────────────────┤ │05-12 │问:董秘您好,公司近十年来筹划了多项长光系公司的收购方案(新产业光电、光华微电子、长光宇航),虽然最│ │ │终均以失败或更改方案告终,但目前来看都是相当优秀的标的。今年公司确立了军工+半导体的新战略,希望管理 │ │ │层能够积极筹划并争取大股东的支持,力争将符合公司战略导向的优秀长光系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将公司做大│ │ │做强,以实际行动回报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东。 │ │ │ │ │ │答: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向相关方反馈,积极推动公司发展。 │ ├──────┼──────────────────────────────────────────────────┤ │05-12 │问:贵公司一直说是军工和半导体双轮驱动,请问贵公司是半导体具体是什么业务 │ │ │ │ │ │答:半导体方向是公司近几年布局的新业务领域。主要是聚焦半导体设备制造领域的超精密光学元器件、机械部组│ │ │件及光栅传感器等核心部件的研制,当前尚处于能力建设阶段。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感│ │ │谢关注。 │ ├──────┼──────────────────────────────────────────────────┤ │04-28 │问:2025年,公司商誉达到总资产的11.01%,但商誉减值准备为0%,请问公司是否利用商誉减值调节利润 │ │ │ │ │ │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期末余额为294,484,985.72元,主要是公司现金收购长光宇航少数股东股权形│ │ │成的商誉。2025年期末,公司按照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机构对长光宇航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了专业│ │ │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公司相关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感谢关注。 │ ├──────┼──────────────────────────────────────────────────┤ │04-28 │问:贵公司上市以来,大股东从来都没有回购过股份,这在整个a股都是非常罕见的,请问是不看好公司发展吗那 │ │ │你们上市的目的是什么,可否说明一下 │ │ │ │ │ │答: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是中央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中│ │ │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国科学院印发的《中国科学院对外投资管理办│ │ │法》等相关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现金对外投资,不得使用财政拨款进行现金投资,利用非财政│ │ │拨款进行现金投资需满足相应条件并报财政部审批。感谢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6-05-13 17:29│奥普光电(0023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劲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1人,代表股份 112,766,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86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99,354,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人,代表股份 13,411,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8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0人,代表股份 13,411,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81%。 (2)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道琴女士代表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34,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81%;弃权 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80,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9%;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20%。 2.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5,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81%;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4%;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5%。 3.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5,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82%;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4%;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7%。 4.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5,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8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7%。 5.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34,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9%;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77%;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79,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6%;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7%。 6.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 理研究所持有的99,354,784 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2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7%。 7. 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34,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0%;反对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7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79,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4%;反对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7%。 8. 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5,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8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7%。 9. 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4,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85%;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7%;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朱金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0a61adc-2cf5-478b-8c7d-314466c7c459.PDF ─────────┬───────────────────────────────────────────────── 2026-05-13 17:25│奥普光电(0023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以下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1. 《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4. 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电子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所有副本材料及电子文件均与正本一致,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和印章都是真实的;并且已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披露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事实。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除此之外,未经本所 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集本次股东会。2026年 4月 21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长春奥普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及网络投票时间、召开方式、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登记手续、会议联系方式 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及备查文件。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由公司董事会发布了会议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事项等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的查验,现场出席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名,代表股份数为 99,354,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7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上述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 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80 名,代表股份数为 13,411,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81%。 2.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进行计票、监 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2,734,909 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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