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356 赫美集团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0057│ 0.0293│ 0.0395│ -0.0076│ -0.0043│ -0.0333│
│每股净资产(元) │ 0.4571│ 0.4628│ 0.4737│ 0.4266│ 0.4228│ 0.427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400│ 6.5800│ 8.7600│ -1.7900│ -1.0100│ -7.6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1124.70│ 131124.70│ 131124.70│ 131124.70│ 131125.45│ 131125.4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0.75│ 0.75│ 0.75│ 0.75│ ---│ ---│
│总股本(万股) │ 131125.45│ 131125.45│ 131125.45│ 131125.45│ 131125.45│ 131125.45│
├─────────┴───────┴───────┴───────┴───────┴───────┴───────┤
│●最新公告:2026-05-11 19:23 赫美集团(0023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08 17:42 赫美集团(002356)2026年5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0809.94 同比增(%):-36.78;净利润(万元):-750.05 同比增(%):-33.1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5-08,公司股东户数43800,增加4.04%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42100,减少3.8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赫美集团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风光电制绿氢绿醇项目前期筹备、综合能源站运营以及氢能共享单车运营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060│ 0.0290│ 0.0230│ 0.0300│ 0.0100│ -0.07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2.1582│ -2.1525│ -2.1423│ -2.1894│ -2.1861│ -2.181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929│ 1.5929│ 1.5936│ 1.5936│ 1.5865│ 1.5865│
│营业收入(万元) │ 10809.94│ 58289.18│ 45602.37│ 31748.06│ 17099.47│ 40657.63│
│利润总额(万元) │ -812.19│ 3484.22│ 4976.56│ -1107.78│ -646.96│ -5174.7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750.05│ 3838.68│ 5174.87│ -1000.04│ -563.22│ -4368.57│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33.17│ 187.87│ 262.26│ 53.93│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6 │ ---│ ---│ ---│ -0.0057│
│2025 │ 0.0293│ 0.0395│ -0.0076│ -0.0043│
│2024 │ -0.0333│ -0.0243│ -0.0166│ -0.0042│
│2023 │ -0.0360│ -0.0074│ -0.0029│ 0.0028│
│2022 │ -0.0470│ -0.0337│ -0.0205│ -0.0026│
└─────────┴───────────┴───────────┴───────────┴───────────┘
【2.互动问答】
┌──────┬──────────────────────────────────────────────────┐
│05-12 │问:请问截止今天回答的日期,股东有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股东户数约为4.38万户。谢谢关注。 │
├──────┼──────────────────────────────────────────────────┤
│05-06 │问:请问一下贵公司4月3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约为4.21万户。谢谢关注。 │
├──────┼──────────────────────────────────────────────────┤
│05-06 │问:贵公司已将氢能源、天然气等能源作为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氢能源、人工智能作为国家十五五规划的重要组成│
│ │部分,AI算力也是需要大量的能源电力作为支撑,请问贵公司是否有考虑将规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伸业务到│
│ │算力基础设施供给方向靠拢,而不是单一的发电制氢业务。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能源板块相关业务主要集中于交通应用领域,目前尚未针对AI算力基础设施供给开展业务布│
│ │局。谢谢关注。 │
├──────┼──────────────────────────────────────────────────┤
│05-06 │问:根据并网规定须在下达建设计划后18个月内实现全容量并网,距离并网计划已不足14个月。请问鹏飞长治沁源│
│ │100MW光伏制氢项目是否能按期完成并网公司现在有哪些措施在加紧办理审批手续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会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上述项目开工建设前仍需依据相关法律、│
│ │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其他报建手续,审批手续的办理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相关审批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
│ │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外部因素影响等,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终止或可能存在未获得有关│
│ │机构批准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 │,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关注。 │
├──────┼──────────────────────────────────────────────────┤
│04-28 │问:山西大同总投资1亿元的鹏飞共享单车及电单车维修组装生产项目是否是贵公司项目,请问该公司具体是做什 │
│ │么业务,是否已开工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子公司结合在共享出行积累的经验,在山西大同进行品牌及体系化运营管理赋能服务,持续│
│ │拓展新能源短途出行领域的商业化应用。公司不涉及共享单车组装生产线业务。大同共享单车运营项目不会对公司│
│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谢谢关注。 │
├──────┼──────────────────────────────────────────────────┤
│04-23 │问:2025年年报披露,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变化率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变化率相差36.71,显著异于同行平均水平 │
│ │。请问两者不匹配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有意跨期结转费用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高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增长率,主要因能源板块业务收│
│ │入相比2024年大幅增长,进而提升了公司整体营收增速,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增速相对平缓所致。公司严格按照│
│ │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费用核算并经审计机构审计,不存在所谓有意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况。谢谢关注。 │
├──────┼──────────────────────────────────────────────────┤
│04-20 │问:您好!作为公司投资者,特提出以下问题,恳请予以详细回复:1、氢能业务受政策补贴、下游需求、项目审 │
│ │批影响较大,公司当前面临的核心经营风险有哪些已采取哪些应对措施2、除山西、内蒙古外,公司在其他区域的 │
│ │氢能布局规划如何是否有新并购、新建项目计划 │
│ │3、实控人旗下鹏飞集团在氢能领域产业链完整,未来是否存在资产注入、协同投资的安排,以加快上市公司转型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
│ │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前瞻性内容,不构成│
│ │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并注意风险。谢谢关注。 │
├──────┼──────────────────────────────────────────────────┤
│04-17 │问:董秘你好,最新动一期股东人数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约为4.38万户。谢谢关注。 │
├──────┼──────────────────────────────────────────────────┤
│04-17 │问:请问截止4月1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约为4.38万户。谢谢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6-05-11 19:23│赫美集团(0023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11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
社区后海滨路3288号联想后海中心 A2203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0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9,435,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10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9,916,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4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29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19,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260%。
3、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计 29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519,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6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93,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40%;反对4,1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7%;弃权 1,06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3%。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321%;反
对 4,1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743%;弃权 1,06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36%。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5,796,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78%;反对2,5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1%;弃权 1,1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1%。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751%;反
对 2,5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092%;弃权 1,1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57%。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5,490,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0%;反对2,5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6%;弃权 1,39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4%。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7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533%;反
对 2,5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181%;弃权 1,39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286%。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3,741,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22%;反对4,2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9%;弃权 1,4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9%。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8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840%;反
对 4,2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550%;弃权 1,4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61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5,780,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19%;反对2,5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2%;弃权 1,1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9%。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028%;反
对 2,5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996%;弃权 1,1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76%。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3,60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35%;反对4,3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5%;弃权 1,4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0%。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8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554%;反
对 4,3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521%;弃权 1,4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25%。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3,522,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39%;反对4,7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9%;弃权 1,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0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856%;反
对 4,7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142%;弃权 1,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002%。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晓静律师和史兴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737849d-05c9-401f-8b65-83be7615c8df.PDF
─────────┬─────────────────────────────────────────────────
2026-05-11 19:20│赫美集团(00235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0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会议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及会议
登记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 15:00在深圳市南山
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 3288号联想后海中心 A2203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 300 人,代表股份 279,435,759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21.3106%。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
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74,193,4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1240%;
反对 4,176,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4947%;弃权 1,06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3813%。(二)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75,796,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978%;
反对 2,52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9031%;弃权 1,11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3991%。(三)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275,490,1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5880%;
反对 2,55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9136%;弃权 1,39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984%。(四)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73,741,4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9622%;
反对 4,28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5349%;弃权 1,405,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029%。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75,780,4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919%;
反对 2,53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9062%;弃权 1,12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019%。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73,605,4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9135%;
反对 4,37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5655%;弃权 1,45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5210%。(七)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273,522,6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8839%;
反对 4,76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7039%;弃权 1,15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4122%。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贵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
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至第(七)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