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372 伟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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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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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800│ 0.4700│ 0.3400│ 0.1700│ 0.0700│ 0.6100│
│每股净资产(元) │ 3.1404│ 3.0686│ 3.0407│ 2.8702│ 3.2708│ 3.199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4200│ 14.9000│ 10.7700│ 5.3200│ 2.2100│ 18.11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7085.78│ 147085.78│ 147085.81│ 147085.81│ 147085.81│ 147085.8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2118.02│ 12118.02│ 12117.99│ 12117.99│ 12117.99│ 12117.99│
│总股本(万股) │ 159203.80│ 159203.80│ 159203.80│ 159203.80│ 159203.80│ 1592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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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27 18:16 伟星新材(002372):2026年一季度报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11 20:00 伟星新材(002372)2026年5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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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81269.38 同比增(%):-9.20;净利润(万元):11947.80 同比增(%):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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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3.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5-07 除权派息日:2026-05-08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10-29 除权派息日:2025-10-3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53083,减少8.68%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43472,减少18.1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4-2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伟星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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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6-01-08累计质押股数:202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2.69% 占其持股比: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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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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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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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770│ 0.7400│ 0.5950│ 0.3650│ 0.0530│ 0.72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1.5394│ 1.4643│ 1.4366│ 1.2680│ 1.6628│ 1.591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2901│ 0.2901│ 0.2901│ 0.2901│ 0.2970│ 0.2970│
│营业收入(万元) │ 81269.38│ 538199.18│ 336678.90│ 207773.34│ 89503.86│ 626659.24│
│利润总额(万元) │ 14137.69│ 89351.36│ 63747.51│ 32160.39│ 13640.01│ 114182.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1947.80│ 74077.75│ 53953.70│ 27102.09│ 11370.18│ 95267.17│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5.08│ -22.24│ -13.52│ -20.25│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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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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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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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800│
│2025 │ 0.4700│ 0.3400│ 0.1700│ 0.0700│
│2024 │ 0.6100│ 0.4000│ 0.2200│ 0.1000│
│2023 │ 0.9000│ 0.5500│ 0.3100│ 0.1100│
│2022 │ 0.8200│ 0.4800│ 0.23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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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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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问:请问城市更新对公司有何影响如何面对这个五万亿的大蛋糕,公司有什么竞争优势目前针对城市更新管网改造│
│ │有什么进展和突破 │
│ │ │
│ │答: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我们对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
│ │1、“城市更新”相关政策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一方面老旧小区拆迁新建毛坯房和精装房,有利于公司 │
│ │的零售和建筑工程业务;另一方面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体现在对公用设施的改造,会涉及建筑工程或者市政给水及│
│ │燃气等业务。 │
│ │2、经过二十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在品牌运营能力、市场营销能力、技术研发实力以及深厚的企业文化与优秀的 │
│ │管理团队等方面积淀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对于城市更新、管网改造等政策及相关项目,公司一直密切关注,并希望│
│ │通过产品迭代、商业模式升级与服务创新等方式,不断深化与优质客户的合作,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同时,公司于│
│ │2026年2月收购北京松田程,希望借此完善管材、管件、阀门等系统配套和服务能力,在燃气、热力等领域形成有 │
│ │效协同,积极探索城市管网的系统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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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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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6│伟星新材(00237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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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00237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cb7023-da2c-4865-9209-9de632152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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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伟星新材(00237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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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0,170,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 股后的 1,571,867,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
(含税)。
2、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除息价
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3455657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3455657 元/股=550,153,795.80 元
÷1,592,037,988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55
657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其实施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0,170,0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8*****860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3 00*****381 章卡鹏
4 01*****095 张三云
5 00*****454 谢瑾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50,153,795.80 元=1,57
1,867,988 股×0.35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
现金红利应以 0.3455657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3455657 元/股=550,153,795.80 元÷1,592,037,98
8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55657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咨询联系人:章佳佳、陈银琼
咨询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电话:0576-8530508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5477aa-4903-4f4b-a39e-c45b65be6d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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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4│伟星新材(00237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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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4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红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62 名,代表公司股份 1,085,543,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登
记日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为1,592,037,98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20,170,000 股,该等回购的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71,867,988 股)的 69.06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 18 名,代表公司股份 1,007,844,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1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44 名,代表
公司股份 77,699,2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3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52名,代表公司股份 91,256,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56%。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5,387,7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12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 3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1,100,7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6%;反对 122,
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3%;弃权 3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85,387,9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7%;反对 12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85,364,2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119,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5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5,358,3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0%;反对 156,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弃权 28,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1,071,3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4%;反对 156,
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弃权 28,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4,042,97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06%;反对 11,466,3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3%;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9,755,93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78%;反对 11,4
66,3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51%;弃权 33,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85,332,8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6%;反对 174,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弃权 36,30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本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085,321,8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反对 19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1,034,8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4%;反对 190,
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4%;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提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出席了
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金红阳先生、施国军先生、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谭梅女士、李斌先生、陈
安门先生、郑敏君女士均回避表决,因此本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24,916,235股。
表决结果:同意 324,680,935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6%;反对206,400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5%;弃权 28,900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91,020,93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2%;反对 206,
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2%;弃权 28,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萍、郑彦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3dfa982-7db3-47ac-9854-54ee27245671.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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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20:00│伟星新材(002372)2026年5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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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及应用情况?
答: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中高档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与销售,产品分为三大系列:一是 PPR 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内冷热给水
;二是 PE 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市政供水、排水排污、供暖、燃气等领域;三是 PVC 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排水排污以及电力护套
等领域。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室内防水、全屋净水等同心圆业务。
2、请具体介绍一下公司的“星管家”服务?
答:公司在行业内首创“星管家”服务,旨在为业主提供安全可靠的管道系统的同时,通过“三免一告知”的方式,减少安装隐患
,真正解除其后顾之忧。“星管家”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产品真伪鉴定,确保业主使用的是公司的高品质产品;②高倍水压测试
等检测服务,为安装完毕的管道进行“系统体检”,减少安全隐患;③拍摄录制管路走向图,方便业主日后管路改造和软装;④专业讲
解产品知识和使用须知,帮助业主了解并知晓今后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3、请问公司零售市场的竞争格局情况?
答:近几年,受外部环境和行业景气度下行等因素影响,建材行业工程类竞品挤入零售赛道,同时,品牌建材纷纷跨界布局,零售
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中小企业生存困难。4、请问公司零售业务销售通路的变化趋势?
答:公司零售业务的主要销售通路为家装公司、工长(项目经理)和水电工、业主自购。其中一、二线城市以家装公司为主,且占
比持续提升,其他区域仍以工长(项目经理)、水电工和业主自购为主。
5、请问公司零售业务如何提升市占率及户均额?
答:公司零售业务主要通过完善市场布局和渠道建设来提升市占率:一是加强薄弱市场的开发,选召更多的优秀经销商,增加网点
密度;二是渠道下沉,加强县市以及乡镇市场的开发,提升市场份额。户均额的提升方面主要通过同心圆业务的拓展以及加快商业模式
升级等路径来实现,推进“给、排、防、暖”伟星水生态系统落地,提高户均额。
6、请问公司目前的市场需求情况?
答:目前市场需求总体依然比较疲弱,未看到明显回暖迹象。
7、当前环境下,请问公司为何制定 6%的年度经营增长目标?
答:从目前的外部环境看,年初制定的经营收入增长目标确实具有较大的挑战难度,尽管如此,我们仍希望通过高目标牵引,将经
营压力转化为动力。同时,公司近几年也在不断优化布局、夯实市场基础、完善商业模式,持续推进管理升级,相信这些举措在今年也
会逐步见到一些成效。
8、请问城市更新、地下管网建设等政策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如何?
答:城市更新、地下管网建设等政策对公司市政以及建筑工程业务会带来积极的影响,目前尚未看到该业务需求的明显变化。对此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政策及项目动态,积极把握相关机会。
9、请问目前一次装修和二次装修在公司零售业务中的占比情况?
答:不同区域市场的具体比例差异较大。从全国市场来看,公司零售业务仍以一次装修为主。
10、请问公司未来的分红政策?
答:公司的分红政策总体比较稳定、透明,上市至今每年均实现现金分红,平均分红率达 70-80%,未来会继续遵循《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制订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11、请问公司资本开支情况
答:公司目前资本开支主要为生产基地的扩建、设备的新增与智能化改造等,近几年的资本开支大约为每年 3亿元左右。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12/1225302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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