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385 大北农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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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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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00│ 0.0300│ 0.0800│ 0.0300│
│每股净资产(元) │ 2.0351│ 2.0194│ 1.9863│ 1.970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7200│ 1.5600│ 4.2400│ 1.6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52407.79│ 352407.79│ 331268.00│ 331268.0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7600.07│ 77600.07│ 98739.85│ 101104.19│
│总股本(万股) │ 430007.86│ 430007.86│ 430007.86│ 432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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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2 18:54 大北农(00238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0 13:48 A股异动丨大北农跌约4% 控股股东、实控人邵根伙拟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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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355941.63 同比增(%):3.55;净利润(万元):23530.72 同比增(%):25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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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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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41451,增加4.4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31218,增加6.7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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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投资者互动:最新3条关于大北农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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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9-10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5-10-09至2026-01-08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8560.74万股,│
│占总股本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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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邵根伙 截至2025-03-22累计质押股数:49963.50万股 占总股本比:11.62% 占其持股比:5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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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生猪养殖与服务产业链经营、种业科技与服务产业链经营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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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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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060│ -0.1290│ 0.5770│ 0.30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6190│ 0.5908│ 0.5592│ 0.574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2976│ 0.3076│ 0.3088│ 0.3099│
│营业收入(万元) │ 1355941.63│ 686506.93│ 2876696.56│ 2014194.31│
│利润总额(万元) │ 41556.44│ 23019.13│ 77023.68│ 29496.4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3530.72│ 13433.54│ 34577.27│ 13346.58│
│净利润增长率(%) │ 250.93│ 164.13│ 115.91│ 114.6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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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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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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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500│ 0.0300│
│2024 │ 0.0800│ 0.0300│ -0.0400│ -0.0500│
│2023 │ -0.5300│ -0.2200│ -0.1900│ -0.0700│
│2022 │ 0.0100│ -0.0800│ -0.1300│ -0.0600│
│2021 │ -0.1100│ 0.0300│ 0.1200│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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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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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问:请问公司海外营业收入占比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无海外营业收入,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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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问:贵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益婴美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看到官网上有3款,但是在淘宝、抖音 │
│ │和京东平台上都没有看到有销售,请问,这些是只在实体专营店有销售吗我看该公司生产的成人的奶粉在这些平台│
│ │上是有销售的,找不到婴幼儿奶粉,很奇怪! │
│ │ │
│ │答:您好,内蒙古益婴美乳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初取得3款婴幼儿奶粉注册资质。目前正处于市场调研阶段,尚未 │
│ │进行正式生产和市场销售。因此并未在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铺市。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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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问:请问董秘,公司中报业绩这么好,而股票为什么没有起色呢难道是中报的业绩不准确吗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争取创造良好│
│ │业绩回报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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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问:董秘,你好,近几个月来飞猪猪瘟在东南亚如越南肆虐,造成大量生猪死亡。近期临近越南的广西已发现有非│
│ │洲猪瘟,造成数百头生猪死亡,请问公司有何应对措施公司是否有存储足够的免疫疫苗 │
│ │ │
│ │答:您好,做好生物安全防控仍是防控非洲猪瘟的关键,公司各猪场会严格执行既定的生物安全SOP,保障猪场生 │
│ │产安全、经营稳定。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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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问:请问公司在南美“技出粮进”战略实施进度具体如何 │
│ │ │
│ │答:您好,公司正在与南美本土种子公司、种植户,以及国内的粮商等单位探索开展合作,相关进展有序推进中。│
│ │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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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问:建议公司减持对外投资的股份,回购注销流通股份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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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问:董秘您好,技出粮进这个策略由高层面提出,但是否适合上市公司甚至民营上市公司来推,您可否给投资者释│
│ │疑呢粮食这个行业受政策高度管控,市场化程度低,跨半个地球又有极大的地缘风险,感觉由大央企执行更好 │
│ │ │
│ │答:您好,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需求,依托现有科研平台与创新资源,持续瞄准加快突破作物科技的关键核心技│
│ │术攻关,创新驱动,为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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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问:请问公司有无参加全国基因组学大会,对公司以后发展影响几何。 │
│ │ │
│ │答:您好,公司未参加该会议,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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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问:请问公司有没有养鸡,有没有鸡苗,公司有没有投资晓鸣股份 │
│ │ │
│ │答:您好,养鸡业务方面,公司涉及禽料、蛋品等业务。公司曾于2016年投资晓鸣股份,详见公司相关公告,感谢│
│ │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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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问:川普在施压中国3倍买美国大豆等农产品,国内农民种植的大豆和玉米只怕更卖不上价,公司种业板块可能会 │
│ │承压,请问公司怎么应对呢 │
│ │ │
│ │答:您好,公司将积极关注有关动态,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能力,持续做好公司经营。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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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问:国家正在开展相关行业反内卷行动,养猪行业也是其中之一,为了进一步适应下游行业发展,据传新希望正在│
│ │与大北农研究饲料业务整合,低价收购大北农饲料业务,请问,是否属实,进度如何。公司股价低迷被压制是否与│
│ │此有关。 │
│ │ │
│ │答:您好,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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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问:请问公司在宠物经济,和生物育种方面有无业务布局。 │
│ │ │
│ │答:公司在宠物疫苗、宠物基因工程治疗制剂等方面有开展研发。种业业务完成了从种质资源的开发到性状产品的│
│ │开发(即生物育种产品)到常规种业的育繁推(科研,育种、繁种、推广)的产业链布局,即从基因挖掘到种子推│
│ │广的全产业链布局。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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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问:建议公司回购注销一亿股,提振连年下跌的股价 │
│ │ │
│ │答: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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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问:请介绍一下吉儿育种机器人的情况 │
│ │ │
│ │答:您好,吉儿育种机器人非公司的产品,吉儿育种机器人的情况可查阅相关公开资料,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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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问:公司的消毒剂能用在防治蚊子疫情上吗 │
│ │ │
│ │答:您好,请参见同类问题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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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问:公司的消毒剂能不能消杀基孔肯雅热 │
│ │ │
│ │答:您好,基孔肯雅热属于新型病毒,公司目前尚未做过相关杀灭实验,但是相关公开资料表明,基孔肯雅热病毒│
│ │属于有包膜病毒,对多数消毒剂敏感,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均可有效灭活有包膜病毒,公司的金卫 │
│ │康兼具氯制剂、氧化剂、酸制剂、表面活性剂 4 种功能,理论上能有效灭活该病毒。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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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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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4│大北农(00238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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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 9:15—9:25,9:30—11:3
0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0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 19 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 1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立忠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56 人,代表股份1,046,496,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487%
。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名,代表股份 27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1,252人,代表股份 1,046,219,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44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52人,代表股份69,019,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25%
。
3.部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 1,018,63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79%;反对 15,576,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4%;弃权 12,282,8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40,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73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60,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359%;反对 15,576,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678%;弃权 12,282,8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40,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3%。
2.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 1,018,712,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51%;反对 15,495,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7%;弃权 12,287,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84,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742%。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35,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454%;反对 15,495,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15%;弃权 12,287,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84,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031%。
3.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框架协议暨增加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股东邵丽君女士未参与表决。
同意 1,021,715,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30%;反对 12,432,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0%;弃权 12,337,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84,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79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49,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115%;反对 12,432,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127%;弃权 12,337,6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84,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758%。
4.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股东张立忠先生未参与表决。
同意 1,012,652,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60%;反对 18,283,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1%;弃权 15,560,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4,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869%。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175,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642%;反对 18,283,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906%;弃权 15,560,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34,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452%。
5.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1,012,468,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84%;反对 18,899,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9%;弃权 15,128,7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63,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457%。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91,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79%;反对 18,899,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825%;弃权 15,128,7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63,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196%。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陈惠燕、石小琦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石小琦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048c05c2-b82d-46f6-a659-e54ae6b8d4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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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0│大北农(00238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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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2 日 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 19 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 104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大北农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
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
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杭
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南京·武汉·郑州·香港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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