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391 长青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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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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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676│ 0.0267│ -0.1882│ 0.0685│
│每股净资产(元) │ 6.5471│ 6.5062│ 6.5095│ 6.779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0000│ 0.4000│ -2.7300│ 0.9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6412.08│ 46412.08│ 46412.08│ 46412.0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547.17│ 18547.17│ 18547.17│ 18547.17│
│总股本(万股) │ 64959.26│ 64959.26│ 64959.26│ 649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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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05 17:59 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12 06:02 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中报简析:营收净利润同比双双增长,盈利能力上升(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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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208297.40 同比增(%):7.28;净利润(万元):4227.78 同比增(%):11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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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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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10,公司股东户数26625,减少3.3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9,公司股东户数27550,减少1.6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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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长青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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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原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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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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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280│ -0.3600│ 0.4900│ 0.51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0452│ 2.0058│ 1.9801│ 2.238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2947│ 3.2947│ 3.2947│ 3.2947│
│营业收入(万元) │ 208297.40│ 92004.85│ 352436.01│ 266649.09│
│利润总额(万元) │ 4037.86│ 1481.59│ -15633.64│ 3158.0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227.78│ 1668.97│ -11995.36│ 4384.35│
│净利润增长率(%) │ 117.75│ 111.17│ -264.06│ -79.6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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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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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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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676│ 0.0267│
│2024 │ -0.1882│ 0.0685│ 0.0315│ 0.0122│
│2023 │ 0.1126│ 0.3312│ 0.2656│ 0.1387│
│2022 │ 0.4024│ 0.4619│ 0.3089│ 0.1224│
│2021 │ 0.3785│ 0.3587│ 0.2471│ 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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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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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问:请问公司截止9月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6,625户,其中机构户3,761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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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到九月十日的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9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6,625户,其中机构户3,761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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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问:董秘,你好!根据交易所规定,每年的一、三季报是无强制发布业绩预报,假如公司三季报预增或预减超50% │
│ │,公司是否愿意发布业绩预告请告知,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报告│
│ │的相关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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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问:请问8月3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长青股份: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7,550户,其中机构户3,524户。感谢您│
│ │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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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到八月二十日的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8,011户,其中机构户3,358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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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请问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有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8,011户,其中机构户3,358户。感谢您对公司的关│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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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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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9│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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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个别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
: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5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国权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91人,代表股份 288,923,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46.237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81人,
代表股份 43,469,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6.9567%。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独立董事杨光亮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280,090,91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4.824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8 人,代表股份 8,832,8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4136%。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7,457,2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4%;
反对 1,439,3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2%;弃权 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6,532,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3%;
反对 2,183,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56%;弃权 208,2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6,524,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97%;
反对 2,372,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0%;弃权 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6,532,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3%;
反对 2,372,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0%;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6,42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9%;
反对 2,480,1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84%;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6,406,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88%;
反对 2,488,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11%;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6,532,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4%;
反对 2,371,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9%;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6,532,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3%;
反对 2,372,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0%;弃权 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7,366,8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1%;
反对 1,517,7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3%;弃权 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88,923,754股,同意 287,385,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75%;
反对 1,517,3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2%;弃权 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43,469,851股,同意 41,931,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09%;反对 1,517,33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05%;弃权 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高平、俞凯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326ec524-2866-4b63-990f-883a2d5499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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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5│长青股份(00239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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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不少于 1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5日 14时 00分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现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91 名,代表股份 288,923,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377
%。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
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457,2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24%。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532,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3%。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524,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97%。该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532,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3%。该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42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9%。该议案获得通过。
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406,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88%。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532,6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4%。该议案获得通过。
8.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532,4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3%。该议案获得通过。
9.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366,8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1%。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7,385,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7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1,931,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09%。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9a941062-2400-4e6c-92d3-10e8185d6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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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54│长青股份(00239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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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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