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403 爱仕达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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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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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100│ 0.0200│ 0.0400│ 0.0100│
│每股净资产(元) │ 4.8509│ 4.8650│ 4.8737│ 4.909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1700│ 0.3600│ 0.9000│ 0.1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9716.15│ 29716.15│ 29716.15│ 29716.1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347.71│ 4347.71│ 4347.71│ 4347.71│
│总股本(万股) │ 34063.86│ 34063.86│ 34063.86│ 340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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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2 18:54 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3 19:41 爱仕达(002403):鸿路钢构指定钱江机器人作为其长期合作的机器人等装备的制造基地(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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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27016.92 同比增(%):-1.57;净利润(万元):279.55 同比增(%):17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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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18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04 除权派息日:2025-06-05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50258,减少5.9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3447,增加22.4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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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爱仕达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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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11-26累计质押股数:89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6.13% 占其持股比:70.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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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厨房炊具、厨房小家电、家居用品及机器人本体、机器人应用的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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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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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470│ 0.1480│ 0.5220│ -0.15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5550│ 0.5821│ 0.5648│ 0.553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9943│ 2.9943│ 2.9943│ 2.9943│
│营业收入(万元) │ 127016.92│ 64882.47│ 292562.53│ 211384.60│
│利润总额(万元) │ 451.47│ 732.64│ 551.72│ 319.2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79.55│ 589.18│ 1507.09│ 166.06│
│净利润增长率(%) │ 178.60│ -71.28│ 103.98│ 101.1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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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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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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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0100│ 0.0200│
│2024 │ 0.0400│ 0.0100│ -0.0100│ 0.0600│
│2023 │ -1.1100│ -0.4200│ -0.2000│ -0.1100│
│2022 │ -0.2300│ -0.0200│ -0.0300│ -0.0800│
│2021 │ -0.2600│ 0.0200│ 0.06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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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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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问:董秘您好,公司研报显示,贵公司有多家子公司在从事机器人相关业务,请问这些公司是仅服务于钱江机器人│
│ │,还是跟其他机器人制造商也有合作如果有合作的话,可以否告知都有哪些机器人制造商。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旗下的机器人集成应用类企业,在主要与钱江机器人合作的同时,亦有同其他品牌机器人的少量业│
│ │务合作。谢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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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问:请问截止6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您可以后续关注我司定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截止6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的披露。│
│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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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问:董秘你好,请问25年5月22日公告收购浙江钱江机器人7%股权,公告中说将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
│ │记,现在是8月15日查询工商信息,浙江钱江机器人股东尚未变更,请问是什么情况 │
│ │ │
│ │答:您好,目前该事项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公司会在完成工商变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以指│
│ │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您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感谢对 │
│ │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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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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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4│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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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4 名,代表股份 184,070,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369%。其中,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名,代表股份 183,617,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9039%。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219 名,代表股份 453,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33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19 名,代表股份 45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330%。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9 名,代表股份 453,05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330%。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83,99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8%;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83,996,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2%;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83,996,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2%;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5,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8%;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2%;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2%;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7%;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4,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4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29%;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29%;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33%;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29%;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周冰、沈高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bb529460-7cf2-47d7-8733-48ae93b344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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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54│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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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
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
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4:00在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号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4,070,68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4.03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共 5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9月 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
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83,617,6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9039%。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3
,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0%。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3,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0%。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
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5%;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 1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本议案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5,0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9%;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6、《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5,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反对 6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8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 6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 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本议案通过。
10、《关于修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 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本议案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0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12、《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7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9%;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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