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422 科伦药业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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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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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6300│ 0.3700│ 1.8600│ 1.5700│
│每股净资产(元) │ 14.8175│ 14.4516│ 14.0366│ 14.082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3500│ 2.5600│ 13.5100│ 11.3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0587.47│ 130587.47│ 130933.12│ 130866.2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9217.86│ 29217.86│ 29216.61│ 29293.01│
│总股本(万股) │ 159805.34│ 159805.34│ 160149.74│ 160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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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5 18:44 科伦药业(002422):科伦药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5 07:32 东海证券:给予科伦药业买入评级(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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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908332.76 同比增(%):-23.20;净利润(万元):100062.54 同比增(%):-4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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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26元(含税) │
│●分红:2024-12-31 10派5.0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6-12 除权派息日:2025-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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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34240,增加2.5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3389,减少16.7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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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科伦药业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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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刘革新 截至2025-09-12累计质押股数:9434.70万股 占总股本比:5.90% 占其持股比:2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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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5-09-15召开2025年9月15日召开2次临时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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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大容量注射剂(输液)、小容量注射剂(水针)、注射用无菌粉针(含分装粉针及冻干粉针)、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腹
膜透析液等25种剂型药品及抗生素中间体、原料药、医药包材、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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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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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7440│ 0.2810│ 2.8050│ 2.045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7.3857│ 7.6259│ 7.2447│ 7.079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4521│ 4.8267│ 4.8277│ 5.1832│
│营业收入(万元) │ 908332.76│ 438989.70│ 2181241.45│ 1678877.52│
│利润总额(万元) │ 141764.94│ 77318.47│ 428535.88│ 370566.2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0062.54│ 58424.25│ 293589.21│ 247092.73│
│净利润增长率(%) │ -44.41│ -43.07│ 19.53│ 25.8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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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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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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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6300│ 0.3700│
│2024 │ 1.8600│ 1.5700│ 1.1500│ 0.6700│
│2023 │ 1.6900│ 1.3500│ 0.9700│ 0.5700│
│2022 │ 1.2200│ 1.0000│ 0.6200│ 0.2000│
│2021 │ 0.7800│ 0.6000│ 0.3500│ 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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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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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问:贵公司麦角硫因是否有抗氧化抗衰老功效 │
│ │ │
│ │答:麦角硫因作为抗氧化领域明星分子,其抗氧化的原理机制、安全性和多领域应用的科学循证价值,已得到诸多│
│ │国际权威认可(如《自然》《细胞代谢》等许多著名期刊的研究)。可关注科伦永年大健康公众号推送的《深度揭│
│ │秘麦角硫因:健康守护“多面手”》、《国际上与麦角硫因相关的人体功效试验文献分享》等文章,进一步了解更│
│ │多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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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问:我看到科伦博泰的芦康沙妥珠的补充申请cysb2400319已经获批了,但为啥没有公告呢能介绍一下具体内容吗 │
│ │ │
│ │答:投资者您好,该获批为新增100 mg/瓶规格,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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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问:请问董秘 大健康板块是刘董亲自负责的吗目前进展顺利吗请问麦角硫因线上有几个正规的购买渠道业绩承压 │
│ │公司需要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创新药是一方面,其次个是大健康 我看好这个赛道潜力,也相信刘董的决策力 │
│ │ │
│ │答:投资者您好,目前麦角硫因产品进展顺利,该产品在专属小程序上销售,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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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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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44│科伦药业(002422):科伦药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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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或“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四川科伦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
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章程》;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5.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文件。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
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
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
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
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9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
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9月 15日在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 36号科伦药业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网络投票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
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17 人,代
表股份数量为 600,498,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4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人,代表股份
数量为 423,348,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1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5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77,150,08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6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3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12,065,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09%。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和召集人共同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表决。网络投票表
决情况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8,1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6.2805%;反对 22,298
,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3.7134%;弃权 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729,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89.4
675%;反对 22,298,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5151%;弃权 36,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74%。
该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通
过。
2.审议《关于调整董事长年度报酬的议案》
该议案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刘革新先生、刘思川先生回避的情况下进行表决,前述股东持有的 387,474,566股股份不计
入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58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7944%;反对 387,86
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1821%;弃权 50,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
网络投票)总数的 0.02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1,627,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79
35%;反对 387,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1829%;弃权 50,129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236%。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8,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6.2813%;反对 22,295
,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3.7128%;弃权 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735,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89.4
700%;反对 22,295,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5133%;弃权 35,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167%。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00,34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743%;反对 135,66
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226%;弃权 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
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1,911,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92
74%;反对 13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640%;弃权 18,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87%。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无副本。
(下接签字盖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0734c22e-a386-446e-874d-41683630e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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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07│科伦药业(00242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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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5号)核
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3月 18日公开发行 3,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94.6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98,005.4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
验字第 2200707号”《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5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为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
公司及部分子分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开立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账户分别与保荐机
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5 年 9月 11 日,公司本次新增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用途
(万元)
1 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11989958633 0.00 临时补充
司桂林市经济技术开 流动资金
发区支行
2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53400000902 0.00 临时补充
司安阳安惠苑支行 流动资金
3 浙江盈川医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22641220583 0.00 临时补充
司成都武侯支行 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盈川医药有限公司(“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丙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
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光远、李振东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
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
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
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
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11b70191-d3a3-401e-ba8d-4445189b0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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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7:17│科伦药业(00242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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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关于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的通知,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东及其一致行 (股)
动人
刘革新 是 18,520,000 4.88% 1.16% 2024/9/25 2025/9/10 华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刘革新 是 18,000,000 4.75% 1.13% 2024-9-25 2025-9-11 华泰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 36,520,000 9.63% 2.29% - -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
名 股股东或 (股)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如 为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是,注明 充质
东及其一 比例 限售类 押
致行动人 型)
刘革新 是 15,000,000 3.96% 0.94% 是(高管 否 2025/9/9 2026/9/1 华泰证券 其他:
锁定股) (上海)资 个人资
产管理有限 金需求
公司
刘革新 是 12,500,000 3.30% 0.78% 是(高管 否 2025/9/10 2026/9/10 华泰证券 其他:
锁定股 (上海)资 个人资
产管理有限 金需求
公司
合计 - 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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