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433 *ST太安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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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04-17 00:00 *ST太安(002433):太安堂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进 │
│展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4-19 16:41 4月19日*ST太安(002433)现48.3万元大宗交易(详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4-01-31 预告业绩:业绩预亏 │
│预计公司2023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2114.76万元至-176614.76万元, │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33.48%至-114.65%。扣非后净利润-215725.24万元至-200225.2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66.60%--147.45%。 │
├─────────────────────────────────────────┤
│●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37801.75 同比增(%):-45.86;净利润(万元):-2536│
│7.96 同比增(%):-74.54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2-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9-30,公司股东户数51068,减少0.07%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6-30,公司股东户数51103,减少4.5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3-01-07累计质押股数:15370.00万股 占│
│总股本比:20.05% 占其持股比: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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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药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医药电商等业务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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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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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3300│ -0.1400│ -0.0800│ -1.0700│
│每股净资产(元) │ 4.3807│ 4.5732│ 4.6357│ 4.713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7.2700│ -2.9800│ -1.7100│ -19.80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480│ 0.0340│ -0.0520│ 0.29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5826│ -0.3901│ -0.3319│ -0.251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8271│ 3.8271│ 3.8271│ 3.8271│
│营业收入(万元) │ 37801.75│ 26113.69│ 13931.78│ 72484.49│
│利润总额(万元) │ -26523.71│ -11146.02│ -6644.53│ -82031.6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5367.96│ -10609.75│ -6144.38│ -82282.23│
│净利润增长率(%) │ -74.54│ 6.39│ -64.49│ -2.43│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4438.56│ 74438.56│ 74438.56│ 74438.5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238.76│ 2238.76│ 2238.76│ 2238.76│
│总股本(万股) │ 76677.32│ 76677.32│ 76677.32│ 76677.3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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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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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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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 -0.3300│ -0.1400│ -0.0800│
│2022 │ -1.0700│ -0.1900│ -0.1500│ -0.0500│
│2021 │ -1.0500│ 0.7200│ 0.6800│ -0.0800│
│2020 │ 0.0300│ 0.0500│ 0.0300│ 0.0200│
│2019 │ 0.1300│ 0.1000│ 0.0600│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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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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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0:00│*ST太安(002433):太安堂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进展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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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安(002433):太安堂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进展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330653aa-f3d4-483d-9f53-9e6efce8a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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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ST太安(002433):太安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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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4月9日、4月10日、4月11日)日收盘
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进展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前期非标事项影响没有完全消除,以及审计机构不能就本期计提的大额资产减值损失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将导致审计机
构很可能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
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披露2023年年度报
告后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4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收到汕头中院出具的《
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之一】和《民事裁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汕头中院终结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预重整程序,不予受理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经核查,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风险提示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2022年被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尚未完全收回,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因公司内控缺陷等原因可能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就公司2023年计提的大额减值损失发生的具体时间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机构很可能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存在终止上市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3、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前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
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还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等情形,前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一)、(四
)、(七)项、第9.8.2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8717357a-8f29-4831-b7d3-8302a1157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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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00:00│*ST太安(002433):20240403-2024-017太安堂关于收到法院决定书和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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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9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药业”或“公司”)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汕头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众邦”)关于对公司的《
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广州众邦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汕头中院申请对公司进
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
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披露在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83)。
2023年9月26日,公司收到汕头中院《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鉴于两申请人所申请事项相同,汕头中院决定合并
审查。为准确有效识别债务人太安堂公司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提高重整成功率,本着挽救企业、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汕
头中院决定对太安堂公司启动预重整。
一、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4月2日,汕头中院出具《决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之一】和《民事裁定书》【(2023)粤05破申13号】,作出主
要内容如下:
《决定书》主要内容:“汕头中院决定如下:终结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程序。”
《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汕头中院不予受理申请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对广东太安堂药
业股份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2022年被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尚未完全收回,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因公司内控缺陷等原因可能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就公司2023年计提的大额减值损失发生的具体时间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机构很可能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存在终止上市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2、因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前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
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还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等情形,前述情形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一)、(四
)、(七)项、第9.8.2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2、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357813d0-76ee-4d38-b1a7-84fb094ce559.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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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6:41│4月19日*ST太安(002433)现48.3万元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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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4月19日*ST太安发生大宗交易,交易数据如下:近三个月该股共发生13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5.16万手。该股近
期无解禁股上市。截至2024年4月19日收盘,*ST太安(002433)报收于0.69元,下跌5.48%,换手率0.21%,成交量1.53万手,成交额10
5.42万元。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9000314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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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6:30│4月18日*ST太安(002433)现29.2万元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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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4月18日*ST太安发生大宗交易,交易数据如下:大宗交易成交价格0.73元,成交40万股,成交金额29.2万元,买
方营业部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西路证券营业部,卖方营业部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婺江路证券营业部。近三个月
该股共发生11笔大宗交易,合计成交4.46万手。该股近期无解禁股上市。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8000305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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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17:22│4月17日*ST太安(002433)龙虎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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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沪深交易所2024年4月17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ST太安(002433)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跌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2次上榜。截至2024年4月17日收盘,*ST太安(002
433)报收于0.77元,下跌4.94%,换手率0.28%,成交量2.09万手,成交额160.76万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1700035869.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4-17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4.94 成交量(万股):460.82 成交额(万元):366.30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芳甸路证券营业部 │ 38.50│ 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柳路证券营业部 │ 13.35│ 0.0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互联网证券分公司 │ 11.63│ 0.0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正阳路证券营业部 │ 10.14│ 0.0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南京路证券营业部 │ 9.85│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桥南路证券营业部 │ 0.00│ 36.4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婺江路证券营业部 │ 3.84│ 29.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路证券营业部 │ 0.00│ 25.6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汉溪大道东证券营业部 │ 0.00│ 24.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西路证券营业部 │ 0.00│ 20.37│
└─────────────────────────┴───────┴───────┘
●交易日期:2024-04-11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5.05 成交量(万股):651.16 成交额(万元):651.18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76.53│ 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证券营业部 │ 52.62│ 0.0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44.21│ 2.1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江苏大道证券营业│ 17.86│ 0.00│
│部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城根街证券营业部 │ 10.83│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二西路证券营业部 │ 0.00│ 132.91│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0.00│ 51.7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证券营业│ 0.00│ 51.37│
│部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展鸿路证券营业部 │ 0.00│ 49.5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解放大道证券营业部 │ 0.00│ 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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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宗交易】
┌──────┬──────┬───────┬───────┬─────┬─────┐
│交易日期 │成交价格(元)│成交数量(万股)│成交金额(万元)│买方营业部│卖方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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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 0.69│ 30.00│ 20.70│开源证券 │东吴证券 │
│2024-04-19 │ 0.69│ 40.00│ 27.60│财通证券 │中国中金 │
│2024-04-18 │ 0.73│ 40.00│ 29.20│财通证券 │开源证券 │
│2024-04-17 │ 0.77│ 35.37│ 27.23│开源证券 │华泰证券 │
│2024-04-17 │ 0.77│ 35.00│ 26.95│财通证券 │中国中金 │
│2024-04-16 │ 0.81│ 44.21│ 35.81│财通证券 │开源证券 │
│2024-04-15 │ 0.85│ 30.00│ 25.50│开源证券 │东方财富 │
│2024-04-15 │ 0.85│ 30.66│ 26.06│财通证券 │东方财富 │
│2024-04-12 │ 0.89│ 49.88│ 44.39│开源证券 │国信证券 │
│2024-04-12 │ 0.89│ 44.21│ 39.35│开源证券 │国金证券 │
│2024-04-10 │ 0.99│ 40.38│ 39.98│财通证券 │东方财富 │
│2024-04-09 │ 1.04│ 46.29│ 48.14│财通证券 │西南证券 │
│2024-04-08 │ 1.09│ 49.99│ 54.49│财通证券 │广发证券 │
└──────┴──────┴───────┴───────┴─────┴─────┘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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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日期 │2023-09-15 │处罚披露日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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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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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经查明,太安堂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
│ │ (一)、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 │ 2018年至2021年,太安堂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康爱多)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等方式虚增存货、利润。2018年至202│
│ │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存货64,800,000元、140,610,000元、114,950,000元、103│
│ │.189,525.66元。 │
│ │ 2018年至2020年,太安堂及其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
│ │厂(以下简称宏兴制药厂)通过虚增药品销售价格的方式虚增收入、利润。2018│
│ │年至2020年各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612,307.69元、10,078,484.67元、5,003,3│
│ │02.21元。 │
│ │ 通过上述方式,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利润65,996,384.6│
│ │8元、143,712,582元、115,928,145.58元、103,189,525.66元,占当期报告记│
│ │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08%、115.79%、304.72%、12.25%,相关定期报告存在│
│ │虚假记载。 │
│ │ (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
│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 │ 2018年至2022上半年,太安堂及其子公司通过预付设备采购款、预付药品│
│ │采购款、支付林下参采购款等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发生│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
│ │64,846,419.70元、205,265,742元、276,554,699.08元、269,269,391.59元、│
│ │161,129,919.70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22%、3.80%、5.10%、5.87%、│
│ │3.61%。 │
│ │ 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 │
│ │》)第六十五条第五项、第六十六条第六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 │
│ │二项,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
│ │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 │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 │
│ │一条和第四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 │
│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和五十四条、《公│
│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 │》(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2018年4月和11月修订、2020年修订)第10.2.4条、《深圳证券交 │
│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6条第二项的规定,相关事项属于应 │
│ │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太安堂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 │上述事项,也未在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
│ │年半年报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
│ │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 │ 我局认为,太安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
│ │十七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八十条的规定,构成2005│
│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第│
│ │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
│ │ 太安堂涉案期间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
│ │八条第三款、《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
│ │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直接负│
│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其中,柯少彬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直接责任│
│ │人员”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实施资金占用、财务造假行为,签字保证太安│
│ │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对上述信│
│ │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余祥时任太安堂财务总监,知悉并参与财│
│ │务造假、资金占用违法行为,签字保证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
│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
│ │员。焦宝元时任太安堂副总经理及康爱多总经理,知悉康爱多财务造假、审批│
│ │康爱多涉资金占用的资金划转,签字保证太安堂2018年至2020年度年度报告真│
│ │实、准确、完整,是对太安堂2018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未│
│ │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
│ │人员。柯少芳时任太安堂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参与、知悉资金占用违法行为│
│ │,参与部分太安堂及宏兴制药厂涉及财务造假方面的业务,签字保证太安堂20│
│ │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上述信息披露│
│ │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宋秀清时任太安堂董事,参与、知悉资金占用│
│ │违法行为,签字保证太安堂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2022年未│
│ │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
│ │任人员。谢成松时任太安堂副总经理,参与部分太安堂涉资金占用的合同洽谈│
│ │、资金付款审批,签字保证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 │,未勤勉尽责,是对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
│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 │ 此外,柯少彬作为太安堂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
│ │、资金占用,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
│ │易,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以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 │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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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
│ │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
│ │定,我局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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