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443 金洲管道 更新日期:2025-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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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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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508│ 0.3894│ 0.2362│ 0.1900│
│每股净资产(元) │ 6.7414│ 6.6991│ 6.6245│ 6.580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7500│ 5.8600│ 3.6100│ 2.9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1942.66│ 51942.66│ 51942.66│ 51942.6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0.89│ 110.89│ 110.89│ 110.89│
│总股本(万股) │ 52053.55│ 52053.55│ 52053.55│ 520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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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1 16:16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20 14:44 金洲管道(002443):当前主营业务聚焦于管道制造领域,未开展机器人相关合作(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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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87783.50 同比增(%):-15.34;净利润(万元):2625.73 同比增(%):-4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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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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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4840,减少6.27%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37169,增加4.6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7-1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金洲管道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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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4-17累计质押股数:55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0.57% 占│
│其持股比:4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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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焊接钢管产品研发、制造及销售。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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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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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770│ 1.1210│ 0.5230│ 0.17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8724│ 3.8192│ 3.7063│ 3.662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4863│ 1.4863│ 1.4863│ 1.4863│
│营业收入(万元) │ 87783.50│ 461701.87│ 340826.33│ 234389.17│
│利润总额(万元) │ 4084.60│ 26233.26│ 16331.14│ 13146.7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625.73│ 20138.74│ 12294.96│ 10032.04│
│净利润增长率(%) │ -46.57│ -29.03│ -46.03│ -26.6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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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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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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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508│
│2024 │ 0.3894│ 0.2362│ 0.1900│ 0.0944│
│2023 │ 0.5452│ 0.4376│ 0.2600│ 0.1200│
│2022 │ 0.4500│ 0.3000│ 0.2400│ 0.0900│
│2021 │ 0.7400│ 0.5500│ 0.3700│ 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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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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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问:你好,关注到公司领导频繁地拜访机器人企业并参加相关研讨会等活动,请问公司是否有并购计划或布局如果│
│ │有的话,这是重大利好啊,公司应该及时披露才对!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当前主营业务聚焦于管道制造领域,未开展机器人相关合作。公司严格遵守信批规则,履│
│ │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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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问:“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优化股债融资,并购重组,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这些政策上利好在鼓励公司并购、│
│ │收购具有新质生产力的企业,希望贵公司抓住这历史机遇,放眼未来,做大做强!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提供的宝贵意见。我会将您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信任与│
│ │支持。我们始终重视每一位投资者的声音,聚焦管道制造领域发展,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期待未来能继续得│
│ │到您的指导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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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问:董秘你好,公司现金流充裕,建议公司开展新业务,寻找并购重组的机会啊!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提供的宝贵意见和信息。我会将您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谢谢。 │
├──────┼──────────────────────────────────────────────────┤
│07-04 │问:董秘你好!“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优化股债融资,并购重组,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这些政策上利好都符合│
│ │公司并购高科技企业,希望贵公司抓住这历史机遇,放眼未来,做大做强,多关注新能源、机器人行业标的!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提供的宝贵意见和信息。我会将您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谢谢。 │
├──────┼──────────────────────────────────────────────────┤
│07-04 │问:回购计划剩余期限不足2个月(8月29日到期),但未回购金额达1.5亿元。请披露:1. 7月起是否制定每日回 │
│ │购额度计划;2. 若无法按期完成,是否考虑延期或终止2025年1月9日公告称‘回购贷款将用于支付剩余回购价款 │
│ │’,但1-5月贷款使用率为0。请披露: │
│ │ 1. 该笔贷款是否被挪用 │
│ │2. 未使用资金是否产生利息收入若有,是否冲抵回购成本”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您关注的专项回购贷款使用问题,说明如下:公司依法合规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湖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按回购计划分批次向银行申请提款并转入回购专│
│ │用账户,每笔贷款均需提供对应回购交易凭证。不存在资金挪用、使用贷款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及│
│ │银行协议约定。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感谢您的监督与建议! │
├──────┼──────────────────────────────────────────────────┤
│07-04 │问:公司于2025年1月取得1.44亿元专项回购贷款,但截至5月底仅新增回购994万元。请说明:1. 贷款资金具体存│
│ │放形式(活期/理财)及收益情况;2. 是否违反贷款协议中‘专项用于回购’的约定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您关注的专项回购贷款使用问题,说明如下:公司依法合规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湖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按回购计划分批次向银行申请提款并转入回购专│
│ │用账户,每笔贷款均需提供对应回购交易凭证。不存在资金挪用、使用贷款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及│
│ │银行协议约定。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感谢您的监督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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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问:董秘你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很多上市公司通过重组转型,公司为什么不寻找合适标的,通过并│
│ │购重组多元化发展,把公司做大做强。建议大股东多元化经营,提振投资者信心!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提供的宝贵意见和信息。我会将您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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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问:你好董秘,公司最近参访了机器人控制系统产品公司,请问公司是否有要转型或并购计划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当前主营业务聚焦于管道制造领域,未开展机器人相关合作。公司严格遵守信批规则,履│
│ │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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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问:西气东输四线全线贯通投产,请问该公司是否有参与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感谢您提供的宝贵信息。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信息,积极争取订单,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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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问:关注到有消息称公司领导层拜访了机器人公司,公司近期的股价也创了新高,请问公司是否有并购计划或者其│
│ │他战略转型方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当前主营业务聚焦于管道制造领域,未开展机器人相关合作。公司严格遵守信批规则,履│
│ │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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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问:关注到近日九家机构调研了金洲智慧,请问公司是在谋求战略转型吗建议公司多关注新质生产力、半导体、机│
│ │器人行业,抓住并购窗口期!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遵守信批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会将您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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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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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16│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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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
(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
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
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32)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3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未设定回购股份价格下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5月2
8日生效。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3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
,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41,057.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47f6a4f9-dffa-4dbb-bfe2-8e41882584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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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6│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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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年8月30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人民币10,000万元~20,000万元
累计已回购股数 8,038,8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54%
累计已回购金额 49,941,057.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75元/股~6.50元/股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93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73元/股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未设定回购股份价格下限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5月28日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
(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
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
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32)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03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
,最高成交价为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41,057.84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
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038,800股后的股本 512,496,720股为基数,
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2,499,344.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5月28日。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02,499,344.00元=512,496,720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
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
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69113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0.1969113元/股=102,499,344.00元/520,535,520股)。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
969113元/股。
四、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3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73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
金红利=7.93元/股-0.1969113元/股≈7.73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5月28日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7.7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5,873,220股,回购
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9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7.73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12,936,61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4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5531003b-2452-4d3a-ace8-3df58facf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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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金洲管道(00244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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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过
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当前总股本 520,535,5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 8,038,800 股后的股本 512,496,720 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2,499,344.00 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69113 元
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69113 元/股=102,499,344.00 元/520,535,520 股)。因此,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113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8,038,
800股后的股本 512,496,720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2,499,344.00元(含税)。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
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535,5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038,800 股后的 512,496,72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股东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6日至登记日:2025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69113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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