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445 中南文化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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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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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200│ 0.0200│ 0.0149│ 0.0041│
│每股净资产(元) │ 0.9329│ 0.9200│ 0.9108│ 0.905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1800│ 2.6300│ 1.6400│ 0.4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38144.18│ 238144.18│ 238144.18│ 238144.1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022.66│ 1022.66│ 1022.66│ 1022.66│
│总股本(万股) │ 239166.83│ 239166.83│ 239166.83│ 2391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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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03 16:06 中南文化(0024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4-29 19:09 图解中南文化一季报: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347.80%(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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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5079.47 同比增(%):39.32;净利润(万元):4855.94 同比增(%):34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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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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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5-30,公司股东户数38050,减少0.1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4-18,公司股东户数38115,减少5.4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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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中南文化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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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从事文化娱乐与先进生产制造相关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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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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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460│ 0.0430│ 0.0340│ 0.034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0075│ -1.0278│ -1.0369│ -1.047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9353│ 0.9353│ 0.9353│ 0.9353│
│营业收入(万元) │ 25079.47│ 92115.86│ 64951.40│ 42705.19│
│利润总额(万元) │ 4885.12│ 6555.81│ 4274.68│ 1457.3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855.94│ 5742.17│ 3559.95│ 976.69│
│净利润增长率(%) │ 347.80│ -55.39│ -72.29│ -92.3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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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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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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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200│
│2024 │ 0.0200│ 0.0149│ 0.0041│ -0.0100│
│2023 │ 0.0500│ 0.0537│ 0.0533│ 0.0300│
│2022 │ 0.0100│ 0.0301│ 0.0800│ 0.0400│
│2021 │ 0.0900│ 0.1500│ 0.1700│ 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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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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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5月31号,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为38,050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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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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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06│中南文化(00244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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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6元/股,回购股份的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
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并披露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36)。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6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05.5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最
高成交价2.48元/股,最低成交价1.61元/股,成交总金额3,052.9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
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40b119b1-ba86-40bd-87a3-51050248a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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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9│中南文化(00244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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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16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中南路 3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薛健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南红文
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87人,代表股份 697,685,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9.35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187 人,代表股份 697,685,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56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
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96,65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9%;反对 884,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 141,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60,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899%;反
对 88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31%;弃权 141,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647,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2%;反对 92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弃权 116,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4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403%;反
对 92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84%;弃权 116,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62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921,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弃权 141,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2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33%;反
对 921,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97%;弃权 141,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1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8%;反对 1,40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6%;弃权 1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3,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330%;反
对 1,40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25%;弃权 1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5,1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1%;反对 2,36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4%;弃权 20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31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659%;反
对 2,36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260%;弃权 2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8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62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4%;反对 921,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弃权 1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2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858%;反
对 921,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97%;弃权 1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4,6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4%;反对 2,85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6%;弃权 1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861,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450%;反
对 2,85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424%;弃权 1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2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6,616,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8%;反对 926,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弃权 1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18,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476%;反
对 92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31%;弃权 1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4,8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1%;反对 2,7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7%;弃权 1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027,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409%;反
对 2,7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864%;弃权 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27%。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5,991,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2%;反对 1,55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弃权 1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92,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206%;反
对 1,55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32%;弃权 1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2%。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剑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雯泽、杨若瑜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07ffe5f4-19f8-41d6-9f5e-8f4760efc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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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39│中南文化(002445):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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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沪(会)字[2025]0021号
致: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的委
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
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中南文化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集。2025年4月19日,中南文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
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
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
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
2025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邦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4月30日,中南文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
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除增加前述一项临时提案外,会议通知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查验,中南文化董事会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南文化章程的有
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
明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中南文化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
2.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合理查验,亲自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87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697,685,340股,占中南文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563%(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中南文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南文化章程的规定,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中南文化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表决,同意股份696,659,240股,反对884,370股,弃权141,73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9%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696,647,440股,反对921,070股,弃权116,83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696,622,440股,反对921,170股,弃权141,73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696,142,100股,反对1,406,440股,弃权136,8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8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69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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