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471(中超控股)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输入股票代码):

最新提示☆ ◇002471 中超控股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0051│ -0.0155│ -0.0168│ -0.0054│ │每股净资产(元) │ 1.2887│ 1.2643│ 1.2538│ 1.222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3800│ -1.1700│ -1.2900│ -0.4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0499.68│ 130499.68│ 130499.68│ 126582.2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376.32│ 6400.32│ 6400.32│ 10317.77│ │总股本(万股) │ 136876.00│ 136900.00│ 136900.00│ 136900.00│ ├─────────────┴──────────┴──────────┴──────────┴──────────┤ │●最新公告:2025-09-12 18:40 中超控股(002471):关于公司与合肥市智能机器人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后)│ │●最新报道:2025-09-15 10:55 异动快报:中超控股(002471)9月15日10点50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261106.59 同比增(%):10.28;净利润(万元):663.40 同比增(%):132.9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9,公司股东户数161649,减少7.1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0,公司股东户数174154,增加0.4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中超控股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常务副总经理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5.00万股,占总股本0.00%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董事长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30.00万股,占总股本0.02%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财务总监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7.50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合规总监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50万股,占总股本0.00%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副总经理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5.00万股,占总股本0.02%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董事兼总经理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5.00万股,占总股本0.02%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副总经理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22.50万股,占总股本0.02%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总经济师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7.50万股,占总股本0.01%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总经理助理兼总工程师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17.50万股,占总股本0.0│ │1% │ │●拟减持:2025-08-12公告,副总经理2025-09-03至2025-12-02通过集中竞价拟减持小于等于41.37万股,占总股本0.03%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6-10累计质押股数:2064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5.08% 占其持股 │ │比:93.63% │ ├─────────────────────────────────────────────────────────┤ │●限售解禁:2025-10-16 解禁数量:3329.60(万股) 占总股本比:2.43(%)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5-12-26 解禁数量:710.40(万股) 占总股本比:0.5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10-16 解禁数量:1664.80(万股) 占总股本比:1.22(%)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限售解禁:2026-12-28 解禁数量:355.20(万股) 占总股本比:0.26(%)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920│ -0.1780│ 0.0390│ -0.16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1745│ 0.1549│ 0.1696│ 0.181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296│ 0.1224│ 0.1150│ 0.1068│ │营业收入(万元) │ 261106.59│ 103529.30│ 549946.35│ 393339.50│ │利润总额(万元) │ 251.64│ -2461.99│ -2257.10│ -915.6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63.40│ -2023.79│ -2140.43│ -681.83│ │净利润增长率(%) │ 132.95│ 23.08│ -108.53│ -102.71│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0051│ -0.0155│ │2024 │ -0.0168│ -0.0054│ -0.0159│ -0.0207│ │2023 │ 0.1980│ 0.1981│ 0.1951│ -0.0348│ │2022 │ -0.0378│ -0.0236│ -0.0323│ -0.0230│ │2021 │ 0.0216│ -0.0262│ -0.0268│ -0.0341│ └─────────┴───────────┴───────────┴───────────┴───────────┘ 【2.互动问答】 ┌──────┬──────────────────────────────────────────────────┐ │09-03 │问:您好!公司有生产家用插座电线以及充电插座吗是否有自己的品牌出售 │ │ │ │ │ │答:您好,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综合线缆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电力电缆、│ │ │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裸电线及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等五大类产品。公司旗下子公司均有自己的品牌,公司产品也│ │ │多次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江苏高新技术产品、无锡名牌产品、江苏精品等荣誉。谢谢关注! │ ├──────┼──────────────────────────────────────────────────┤ │09-02 │问:当前股东人数是多少呢,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股东数为161,649,谢谢关注! │ ├──────┼──────────────────────────────────────────────────┤ │09-01 │问:请问8月底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股东数为161,649,谢谢关注! │ ├──────┼──────────────────────────────────────────────────┤ │09-01 │问:截止8.30日,前十股东有外资吗占流通股多少比例。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前十股东中有境外法人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流通股1.17%,谢谢关注│ │ │! │ ├──────┼──────────────────────────────────────────────────┤ │08-26 │问:您好!最近公司的负面消息很多,是否有什么改善的措施呢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何呢 │ │ │ │ │ │答:您好,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具体经营情况请关注公司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公司将坚持以“双轮驱动、协同发展”为战略导向,聚焦电线电缆与高温精密铸造两大核心主业。通过实施“│ │ │主业突出+管理赋能”的发展战略,第一主业稳中求进更好的创造效益,着重赋能江苏精铸,助力第二主业在航空 │ │ │航天发动机、燃气轮机以及低空经济等代表新质生产力的赛道上蓄势发力,释放强劲增长潜能。谢谢关注! │ ├──────┼──────────────────────────────────────────────────┤ │08-22 │问:1、已经成立上海中超了,项目为什么不交给上海中超直接负责,还要再成立一个江苏中超去负责运营 │ │ │2、融资时项目介绍的这么详细,下步这些分公司的相关信息披露也能这么详细吗 │ │ │3、最大那个项目投资分二年完成,可以理解为一次性投入,这么多的固定资产投入,会不会过个三、五年以后投 │ │ │入的这么多固定资产就属于落后淘汰的资产设备了 │ │ │ │ │ │答:您好,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江苏精铸的 │ │ │设立是为了成为上海精铸的生产基地,目的是降低上海精铸的生产和用工成本,加快航空精铸产品的开发和制造进│ │ │度。公司目前无分公司,公司会严格按照披露要求进行披露。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设备是根据未来市场需求审慎决│ │ │策的,不属于落后淘汰的资产设备。谢谢关注。 │ ├──────┼──────────────────────────────────────────────────┤ │08-22 │问:请问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有多少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数为174154,谢谢关注! │ ├──────┼──────────────────────────────────────────────────┤ │08-20 │问:增发价涉嫌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能后果:证监会采取五年内不接受发行申请、│ │ │罚款等措施,对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处罚。涉嫌操纵市场或内幕交易的,可能被追究刑事│ │ │责任。上市公司需重新调整发行方案,并赔偿投资者损失。今日的增发分析报告的公告说,发行约3.8亿股,募集1│ │ │1.846亿元,合每股才3.12元明显低于过去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约3.76元) │ │ │ │ │ │答:您好,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 │ │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请│ │ │持续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 └──────┴──────────────────────────────────────────────────┘ 【3.最新公告】 ─────────┬───────────────────────────────────────────────── 2025-09-12 18:40│中超控股(002471):关于公司与合肥市智能机器人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一、协议签署概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日与合肥市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战略 合作协议》,双方就智能机器人技术合作与产业化应用,航空航天领域高水平精密耐高温合金铸造轻量化技术,产业化智能机器人用电 线电缆的技术开发与应用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与合肥市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合肥市智能机器人研究院 类型:事业单位 住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 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 C区 法定代表人:于振中 开办资金:21299万元 有效期:自 2025年 3月 25日至 2030年 3月 24日 业务范围:开展机器人、人工智能、物联网、装备、新材料、软件、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生物医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安全防范技术工程等领域的技术研究、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制造、设计、咨询、中介、检验测试、经营服务、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向公众进行机器人等相关领 域科普教育等。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双方共同致力于智能机器人先进技术及轻量化、高强度、耐高温先进零部件、机器人用电线电缆、高端制造等领域技术的研发、制 造、产品创新及市场推广,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高温合金精密铸造技术及机器人用电线电缆在智能机器人技术创新等领域的 应用,提升双方的核心竞争力。 (二)合作内容 1.技术研发合作,两方面合作,即: (1)甲方旗下全资子公司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江苏长峰电缆有限 公司等与乙方及乙方已孵化的企业双方共同设立研发项目组,针对智能机器人技术在电气装备、电缆制造等领域的应用进行联合研发, 成立联合实验室等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巡检机器人、智能操作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用电线电缆的研发与制造及实体应用。 (2)甲方与上海交通大学合作成立的航天航空领域的产业化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致力于航天航空领域 高温合金精密铸造零部件技术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等,与乙方及乙方孵化的智能机器人的实体企业可以共同参与智能机器人的关 键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项目,或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成立三方科研机构,致力于智能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的创新。 2.产品创新合作,基于研发成果,双方共同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智能机器人零部件及机器人上用电线电缆等产品,双方提供技术 支持与产品升级服务,共同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与销售,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待批量化市场形成时可以设立产业化企业进行运营。 3.人才培养与交流,双方定期组织技术人员交流活动,共享研发经验与技术成果,同时联合培养智能机器人领域的专业人才,可以 互派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等。 4.市场推广合作,双方共同制定市场推广策略,利用各自的市场渠道与资源,扩大智能机器人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与影响力。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 2025年 9月 11日至 2028年 9月 10日止,有效期为三年。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 续签事宜。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领域高水平精密耐高温合金铸造轻量化技术、产业化智能机器 人用电线电缆等方面的研发能力,逐步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已加大加快推进高温合金精密铸件作为第二主业发 展,着重培育江苏精铸在航空航天发动机、燃气轮机及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赛道的爆发力,《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协议,是基于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意愿而达成约定。本次签署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 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52d47926-62b6-4079-845b-3757a60fc56b.PDF ─────────┬───────────────────────────────────────────────── 2025-09-04 16:59│中超控股(00247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 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4日(星期四)下午 13: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4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变芬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9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8,049,0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2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1,336,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0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712,9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210%。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242,264,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79%;反对 4,713,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003%;弃权1,071,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8%。 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928,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873%;反对 4,713,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036%;弃权 1,071,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佳乐律师、吴辰超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c3f2282c-ece0-45d2-8a0e-d2623dc4f13d.PDF ─────────┬───────────────────────────────────────────────── 2025-09-04 16:59│中超控股(00247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 致: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受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委托,指派王佳乐、吴辰超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程序 1、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5 年 8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2)(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3、《本次股东会通 知》记载了本次股东会的信息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届次、召集人、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二)会议审议事项;(三)提案编码;(四)登记方法;(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六)其他事项等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公 告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经查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于 2025 年 9 月 4日(星期四)下午 13:30 在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 园振丰东路 99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李变芬女士主持。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4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