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16 旷达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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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04-13 00:00 旷达科技(002516):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最新报道:2024-04-12 20:09 旷达科技(002516)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元 股权登记│
│日为4月19日(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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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3-12-31 营业收入(万元):180346.29 同比增(%):1.09;净利润(万元):19120.│
│45 同比增(%):-4.2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4-19 除权派息日:2024-04-22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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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44441,减少1.74%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2-29,公司股东户数43279,减少2.6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03-29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旷达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沈介良 截至2023-11-24累计质押股数:2153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4│
│.64% 占其持股比:3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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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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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从事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座椅面料以及其他内饰面料和车内饰面料用有色差别化涤纶丝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4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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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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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300│ 0.0964│ 0.0517│ 0.0225│
│每股净资产(元) │ 2.4746│ 2.4389│ 2.3947│ 2.563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3700│ 3.8700│ 2.0700│ 0.89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470│ 0.0860│ 0.0400│ 0.029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5356│ 0.5099│ 0.4651│ 0.633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8552│ 0.8527│ 0.8527│ 0.8527│
│营业收入(万元) │ 180346.29│ 125440.09│ 76464.24│ 31451.44│
│利润总额(万元) │ 21179.43│ 16822.83│ 9001.50│ 3828.2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9120.45│ 14185.74│ 7601.05│ 3313.84│
│净利润增长率(%) │ -4.26│ -5.89│ -25.50│ -36.56│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6734.37│ 78152.22│ 78152.22│ 95297.7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49.50│ 68931.65│ 68931.65│ 51786.11│
│总股本(万股) │ 147083.87│ 147083.87│ 147083.87│ 147083.8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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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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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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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0.1300│ 0.0964│ 0.0517│ 0.0225│
│2022 │ 0.1358│ 0.1025│ 0.0694│ 0.0355│
│2021 │ 0.1301│ 0.0955│ 0.0690│ 0.0318│
│2020 │ 0.1426│ 0.1086│ 0.0676│ 0.0273│
│2019 │ 0.1121│ 0.0982│ 0.0615│ 0.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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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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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问:请问公司是否给小米汽车供货了 │
│ │ │
│ │答:公司是国内汽车内饰材料的主要供应商,公司的织物面料、生态合成革和超│
│ │纤仿麂皮三大系列产品应用于国内主流车型,包含近期发布的多个知名车型。相│
│ │关合作签订保密协议,公司恪守协议约束,在合规基础上向投资者传递信息,敬│
│ │请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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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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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 00:00│旷达科技(002516):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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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470,838,68
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24,776,500股后的股本1,446,062,182股为分配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为144,606,218.20元。
2、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10=144,606,218.20/
1,470,838,682*10=0.983154元。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44,606,218.20÷1,470,838,682=0.098315元/股。综上,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315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4,776,500股后的1,446,06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
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4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4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478 沈介良
2 08*****660 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08*****266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4月 11日至登记日:2024年 4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 1号
咨询部门:公司资本战略部
联 系 人:陈艳
咨询电话:0519-86159358
传 真:0519-8654935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6d5841ce-79f4-4033-a2a4-ed08a4342d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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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旷达科技(002516):旷达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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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002516):旷达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2662ea18-37ae-4e0c-9410-b03b8f079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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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旷达科技(002516):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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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3项议案,其中议案5、7、8、9、10、11、12、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9、议案13以特别决
议方式审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凯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14︰00。
5、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48,466,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87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43,714,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0.564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751,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0%。
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748,224,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7%;反对23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48,224,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7%;反对23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48,224,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7%;反对23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48,224,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7%;反对23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748,172,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28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7%;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7,0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471%;反对28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5.477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748,162,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48,162,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86,7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2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5.672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748,162,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86,7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2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5.672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748,162,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86,7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2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5.672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同意748,224,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7%;反对23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8%;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48,7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242%;反对23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4.5002%;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743,862,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1%;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86,7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2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5.672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
股东吴凯、龚旭东、陈乐乐、吴双全、王守波、陈艳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747,802,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86,7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524%;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5.672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
股东陈泽新、杨庆华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43,838,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17%;反对4,623,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77%
;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85%;反对4,623,4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87.3859%;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6%。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刘榕、王兵、匡鹤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其中独立董
事王兵因个人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匡鹤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2024年3月20日登载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6a31bb21-36b0-47d4-bdad-b193a1af382f.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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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20:09│旷达科技(002516)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元 股权登记日为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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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旷达科技(002516.SZ)发布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22日。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01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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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1:15│旷达科技(002516)2024年3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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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采用网络远程
的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有投资者网上提问,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1、董事长吴凯,2、副董
事长、总裁龚旭东,3、董事、财务负责人陈乐乐,4、董事会秘书陈艳,5、独立董事匡鹤。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3-30/12194784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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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8:01│图解旷达科技(002516)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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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旷达科技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8.03亿元,同比上升1.09%;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下降4.26%;
扣非净利润1.62亿元,同比下降15.48%;其中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49亿元,同比上升18.0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
4934.7万元,同比上升0.7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020.54万元,同比下降13.82%;负债率17.58%,投资...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319000311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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