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21 齐峰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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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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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100│ 0.0300│ 0.2200│ 0.2200│
│每股净资产(元) │ 6.9840│ 7.2033│ 7.1713│ 7.560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5700│ 0.4400│ 2.9900│ 2.8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1840.78│ 40282.98│ 40282.98│ 40282.9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4165.32│ 15723.13│ 15723.13│ 9185.60│
│总股本(万股) │ 56006.11│ 56006.11│ 56006.11│ 494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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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10 00:00 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1 17:47 图解齐峰新材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1.90%(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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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67989.34 同比增(%):-4.80;净利润(万元):6307.70 同比增(%):-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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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16 除权派息日:2025-09-17 │
│●分红:2024-12-31 10派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16 除权派息日:2025-05-19 │
│●增发:2024-11-28 通过非公开发行6537.5231万股 发行价:4.200元 增发上市日:2024-12-11 股权登记日:--- 发行对象:募集资 │
│金的发行对象为李学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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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7744,减少5.76%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8828,增加0.9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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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齐峰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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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李学峰 截至2025-05-30累计质押股数:3467.00万股 占总股本比:6.19% 占其持股比:2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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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解禁:2027-12-13 解禁数量:6537.52(万股) 占总股本比:11.67(%) 解禁原因:非公开发行限售 状态: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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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高档装饰原纸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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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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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420│ -0.0940│ 0.3170│ 0.54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9713│ 2.1907│ 2.1587│ 2.464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6901│ 3.6901│ 3.6901│ 3.7633│
│营业收入(万元) │ 167989.34│ 83707.90│ 338834.84│ 255149.15│
│利润总额(万元) │ 8294.19│ 2948.85│ 12281.93│ 12518.4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307.70│ 1788.90│ 11232.19│ 10643.35│
│净利润增长率(%) │ -42.15│ -65.05│ -52.56│ -32.38│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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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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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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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1100│ 0.0300│
│2024 │ 0.2200│ 0.2200│ 0.2200│ 0.1000│
│2023 │ 0.4800│ 0.3200│ 0.1000│ 0.0000│
│2022 │ 0.0200│ 0.0100│ 0.0300│ 0.0400│
│2021 │ 0.3300│ 0.3200│ 0.3100│ 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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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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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问:看中报,公司还未公布市值管理制度,这方面是怎么考虑的 │
│ │ │
│ │答:感谢您对齐峰新材的关注!公司非常重视股东回报与市值管理工作,我们将对照监管指引要求,聚焦主业,提│
│ │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向市场充分传递公司价值,推动公司股价合理│
│ │反映公司投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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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看中报公司的新产品乳胶纸营收很棒,请问对于研发方面,公司投入有多少,未来的产品方向 │
│ │ │
│ │答:感谢您对齐峰新材的关注!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的研发投入分别│
│ │为1.23亿、1.17亿,0.61亿元。我们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已成功开发数码打印装饰纸、预浸渍纸、和纸、乳胶│
│ │纸等多类新产品。目前,公司是国内唯一能够稳定批量供应高、中档乳胶纸的制造商,也是宜家使用的预浸渍纸的│
│ │国内独家供应商,持续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 │
│ │在产品方向上,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装饰原纸以外的新产品销量占比已超过20%。和纸、胶带纸等定制化产品 │
│ │需求不断提升,壁纸、包覆纸等产品不断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产品矩阵日益丰富。 │
│ │ 公司积极响应“以纸代塑”与绿色发展的政策导向,研发多款环保新产品,如用于游戏机手柄包装的替代 │
│ │塑料用纸、可替代PVC的封边条纸以及替代吸塑产品的EB纸等。秉持“每天生产一片森林”的理念,公司聚焦低碳 │
│ │工艺创新与绿色产品研发,紧跟消费与家居建材行业趋势,致力于推动全价值链低碳化和循环经济发展,努力成为│
│ │造纸行业绿色转型的先行者,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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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半年报中显示,公司及乳胶纸系列实现了1.78亿的营收,增长了15.06%,请问这个产品应用的情况怎么样目前│
│ │的市场占有情况如何未来的市场空间怎么样 │
│ │ │
│ │答:感谢您对齐峰新材的关注!公司乳胶纸系列产品在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8亿元,同比增长15.06%。该类│
│ │产品广泛应用于金属、木材、皮革、玻璃、塑料、陶瓷等材质的磨削与抛光,下游覆盖航天、航空、汽车、船舶、│
│ │机床、化工、建筑、冶金、能源、家电、电子、家具等多个行业。主要品类包括干砂乳胶纸、水砂乳胶纸、免预涂│
│ │牛皮纸和防油纸等。其中乳胶纸系列相比免预涂牛皮纸、防油纸系列,在浆内添加了化纤与胶乳,显著提升了纸张│
│ │物理强度,具备优良的撕裂度、耐破度、耐水防油性、平整性及高温稳定性,涂胶流平性和批次一致性表现突出,│
│ │适用于多种高端工业场景。 │
│ │ 目前全球乳胶纸市场容量约9万吨,其中高端乳胶纸——乳胶纸市场容量约4万吨,中低档乳胶纸(包括免 │
│ │预涂牛皮纸和防油纸)市场容量约5万吨。主要生产企业包括齐峰新材、美国尼纳和法国明士克。公司是国内目前 │
│ │唯一能够稳定批量供应高、中档乳胶纸的制造商,已开发40多个成熟品种,涵盖多个系列,实现多项技术突破和国│
│ │产替代。 │
│ │ 公司产品凭借优良性能与高性价比,有效帮助客户降低成本、缩短供货周期,获得国内外市场广泛认可, │
│ │结束了国内乳胶纸被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随着产能增加和市场开拓,公司乳胶纸在国内外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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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从中报看,上半年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增长迅速,目前的海外布局情况如何海外市场的毛利率大概是多少,比│
│ │国内高吗 │
│ │ │
│ │答:感谢您对齐峰新材的关注!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海外销售收入1.88亿元,同比增长28.63%,占营业收入比重│
│ │达11.20%,海外业务毛利率为19.55%,高于国内毛利率,公司拥有24条特种纸生产线,年产能超过50万吨,已与宜│
│ │家家居、IP公司、Coveright、圣戈班、索菲亚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并成为宜家使用的预浸渍 │
│ │纸的国内独家供应商。 │
│ │ 2025年,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出口力度,上半年出口业务大幅增长,为全年出口量翻番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
│ │。借助广州家具博览会,公司九大产品系列吸引了超100家国际客户洽谈;在欧洲壁纸展会上,与多家大型厂商达 │
│ │成多项合作,全球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
│ │ 同时,公司充分发挥产能与地缘优势,依托南北双基地布局优势,利用广西毗邻东盟的区位条件,积极把 │
│ │握RCEP机遇,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迅速响应东南亚新兴市场需求,为出口业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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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中报看,公司再次实施了分红,感谢公司,春节前还会继续分红吗 │
│ │ │
│ │答:感谢您对齐峰新材的关注!齐峰新材自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了分红,至今已累计分红12.07亿元。根据新“ │
│ │国九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财务状况健康、现金流充裕并保障企业│
│ │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的相关要求,不断探索和实施有效的市值管│
│ │理策略,通过实施中期利润分配等方式,优化分红节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未来的分红│
│ │预案将按规定进行披露,欢迎您持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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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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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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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60,06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分红金额为56,006,105.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0,06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6日
2.除权除息日: 2025年9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11 李学峰
2 01*****253 李润生
3 01*****923 李安宗
4 01*****249 李安东
5 02*****771 李润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9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姚延磊
咨询电话:0533—7785585 传真电话:0533-7788998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齐峰路22号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70bdac6e-fc75-4157-bb5a-e20ab64f2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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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09│齐峰新材(002521):齐峰新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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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安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24人,代表股份204,382,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9人,代表股份202,07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8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2,308,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15人,代表股份2,308,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2,308,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16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反对1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91%;弃权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973%;反对1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78%;弃权7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084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118,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8%;反对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23%;弃权1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616%;反对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94%;弃权1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03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王蕊律师、冉令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530e74d3-36c1-44bc-b730-95ff849c8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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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09│齐峰新材(00252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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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峰新材”)的委托
,指派王蕊、冉令帅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2025年 8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
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截至 2025年 9月 3日(星
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的文字说明。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于 2025年 9 月 8日下午 14:30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号齐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安东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8日 9
: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在规定
的期限在《公司章程》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会议登记办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披露的
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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