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59 亚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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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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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878│ 0.1300│ 0.0653│ 0.1367│
│每股净资产(元) │ 3.2176│ 3.1605│ 3.1689│ 3.103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8700│ 4.0700│ 2.0800│ 4.31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0040.75│ 50040.75│ 50051.13│ 50051.1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935.75│ 4935.75│ 4925.37│ 4925.37│
│总股本(万股) │ 54976.50│ 54976.50│ 54976.50│ 549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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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12-22 18:57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11-21 17:14 亚威股份助力汉舟电气打造钣金智能工厂(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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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58542.65 同比增(%):6.33;净利润(万元):10208.75 同比增(%):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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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7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9 除权派息日:2025-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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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71036,增加1.92%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69698,减少12.8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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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投资者互动:最新6条关于亚威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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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9-11公告,董事长2025-10-13至2026-01-12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46.23万股,占总股本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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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金属成形机床业务;激光加工装备业务;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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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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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540│ 0.2780│ 0.0840│ 0.17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9519│ 0.8947│ 0.9045│ 0.839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0867│ 1.0867│ 1.0867│ 1.0867│
│营业收入(万元) │ 158542.65│ 102439.96│ 46706.58│ 205739.36│
│利润总额(万元) │ 8746.88│ 5940.16│ 3398.57│ 5129.6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0208.75│ 7065.39│ 3590.35│ 7500.09│
│净利润增长率(%) │ 0.21│ 6.88│ -13.77│ -24.1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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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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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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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878│ 0.1300│ 0.0653│
│2024 │ 0.1367│ 0.1853│ 0.1202│ 0.0757│
│2023 │ 0.1798│ 0.1829│ 0.1240│ 0.0909│
│2022 │ 0.0137│ 0.1941│ 0.1322│ 0.0760│
│2021 │ 0.2355│ 0.2532│ 0.1790│ 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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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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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问:董秘你好!依据所披露信息,公司通过直接持股、基金持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威迈芯材30.8%股权,成为 │
│ │实际控制人。希望公司尽快将威迈芯材并表,以体现公司对市值管理的信心。另外,威迈芯材所量产的Krf/Arf级 │
│ │光刻股是否可以替代日本生产产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威迈芯材为公司持股10.54%的参股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经营业绩对公司不│
│ │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未来将深耕高端智能装备及服务领域,持续推动高端金属成形机床设备国产化,同时提升为下│
│ │游行业中高端客户提供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能力。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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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问:您好!请问截至10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持股股东如需查询公司股东户数信息,请将身份证明及持股证明发送至投资者专用邮箱ir│
│ │@yawei.cc,我们合适您的股东身份后将及时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垂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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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问:请问最新的股东户数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持股股东如需查询股东户数信息,请将身份证明及持股证明发送至投资者专用邮箱ir@yaw│
│ │ei.cc,我们合适您的股东身份后将及时回复。感谢您的关注与垂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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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问:贵公司是否涉及存储芯片业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属成形机床、激光加工装备、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将坚持深耕高│
│ │端装备制造业主业,通过成熟业务的稳健增长和压力机等新兴业务的快速成长,持续推动金属成形机床产业做强做│
│ │大,同时不断提升自身智能制造水平和为客户提供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的能力,推动企业规模效益成长和高│
│ │质量发展。感谢您的关注与垂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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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问:请问最新的股东户数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持股股东如需查询公司股东户数信息,请将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发送至投资者专用邮箱ir│
│ │@yawei.cc,我们核实您的股东身份后会及时回复的。感谢您的关注与垂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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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问:董秘您好。关注到公司战略投资了苏州芯测,并了解到芯测在存储芯片测试设备领域技术领先,且正在推进国│
│ │产化替代。请问:1. 作为重要股东,贵公司是否关注并了解苏州芯测近期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的资本规划2. 根│
│ │据贵公司的了解,苏州芯测目前是否已经启动了上市辅导或其他相关的资本运作准备工作感谢您的回答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成形机床、激光加工装备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苏州芯测为公司持股│
│ │23.81%参股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生产经营状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不造成较大影响,参股企业的情况请│
│ │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联营企业的相关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垂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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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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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57│亚威股份(002559):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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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潘恩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董事,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
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潘恩海先生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本次选举生效后,调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
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潘恩海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潘恩海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bdbe6b2f-8f0d-4440-bee5-98f03c8ba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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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54│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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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
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冷志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共495名,代表股份94,735,0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3,558,024股(公司总股
份数549,765,024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数6,207,000股,下同)的17.4287%。其中中小股东486名,代表股份26,752,61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15名,代表股份83,535,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83%。其中中小股东6名,代表股份15,55
3,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0名,代表股份11,199,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4%。其中中小股东480名,代表股份11,199,
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4%。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201,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034%;反对6,183,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5273%
;弃权 3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19,0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5780%;反对 6,183,6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3.1141%;弃权 349,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079%。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8,217,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200%;反对6,167,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5097%
;弃权 35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7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34,7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6367%;反对 6,167,0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3.0520%;弃权 350,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113%。2.02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8,220,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237%;反对6,164,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5074%
;弃权 34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38,2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6498%;反对 6,164,8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3.0438%;弃权 349,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064%。2.03修订《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8,223,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266%;反对6,162,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5051%
;弃权 34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41,0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6603%;反对 6,162,6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3.0356%;弃权 348,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042%。2.04修订《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8,170,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0706%;反对6,21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5642%
;弃权 34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7,9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4618%;反对 6,218,6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3.2449%;弃权 346,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933%。2.05修订《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8,195,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0974%;反对6,190,5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5346%
;弃权 34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13,3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5567%;反对 6,190,5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3.1399%;弃权 348,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034%。2.06修订《重
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8,223,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264%;反对6,167,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5106%
;弃权 34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40,8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6595%;反对 6,167,8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3.0550%;弃权 343,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855%。2.07修订《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8,230,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340%;反对6,162,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5051%
;弃权 34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48,0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6864%;反对 6,162,6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3.0356%;弃权 341,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780%。2.08修订《防
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8,242,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471%;反对6,155,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4979%
;弃权 3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35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60,4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7328%;反对 6,155,8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3.0101%;弃权 336,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571%。2.09修订《股
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8,206,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085%;反对6,144,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6.4863%
;弃权 38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4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23,89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5.5960%;反对 6,144,815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2.9690%;弃权 383,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4350%。上述议案 1,
以及议案 2中的子议案 2.01和 2.02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郑华菊、杜安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46a5896d-ceff-47bb-a796-a37912230b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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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54│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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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
、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
贵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
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
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95人,代表股份94,735,07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87%。除贵
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
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20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34%;反对6,183,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3%;弃权3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3%。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88,21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00%;反对6,16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97%;弃权3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3%。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表决情况:同意88,22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37%;反对6,164,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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