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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65(顺灏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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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565 顺灏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126│ 0.0400│ 0.0528│ 0.0255│ │每股净资产(元) │ 1.7982│ 1.7850│ 1.8097│ 1.782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7000│ 2.3800│ 2.9400│ 1.4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5995.52│ 105995.52│ 105419.02│ 105419.0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38│ 3.38│ 579.87│ 579.87│ │总股本(万股) │ 105998.89│ 105998.89│ 105998.89│ 105998.89│ ├─────────────┴──────────┴──────────┴──────────┴──────────┤ │●最新公告:2025-05-30 00:00 顺灏股份(002565):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3 09:45 异动快报:顺灏股份(002565)6月3日9点41分触及涨停板(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2512.54 同比增(%):-11.03;净利润(万元):1332.79 同比增(%):-31.8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4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52057,减少2.52%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53401,减少3.46%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0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顺灏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特种防伪环保纸的销售,印刷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新型烟草和非烟草不燃制品的研发及销售和有机生物农业土壤改造。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140│ 0.2770│ 0.1540│ 0.08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2217│ 0.2091│ 0.2276│ 0.200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4622│ 0.4622│ 0.4617│ 0.4617│ │营业收入(万元) │ 32512.54│ 151829.76│ 113172.59│ 70555.75│ │利润总额(万元) │ 2469.82│ 9322.56│ 9664.52│ 5408.7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332.79│ 4533.71│ 5596.30│ 2705.15│ │净利润增长率(%) │ -31.89│ 59.62│ 117.80│ 329.74│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126│ │2024 │ 0.0400│ 0.0528│ 0.0255│ 0.0185│ │2023 │ 0.0300│ 0.0242│ 0.0059│ 0.0071│ │2022 │ -0.0600│ -0.0025│ -0.0006│ -0.0036│ │2021 │ -0.0300│ -0.0093│ 0.0026│ 0.0011│ └─────────┴───────────┴───────────┴───────────┴───────────┘ 【2.互动问答】 ┌──────┬──────────────────────────────────────────────────┐ │06-03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截止6月3日股东人数,谢谢啦。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人数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 ├──────┼──────────────────────────────────────────────────┤ │05-21 │问:您好,作为股东时刻关注着公司的成长与发展,随着宠物经济的日益火爆,请问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是否已经│ │ │布局了宠物洗护产品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大麻中的大麻二酚(CBD) │ │ │、全谱系油及其他稀有大麻素等原料的加工提取、技术研究及产品出口工作。由于国内监管政策原因,CBD产品在 │ │ │日化品、宠物洗护用品等领域的应用受到严格监管,使得国内工业大麻企业目前暂时无法开展终端产品的开发、生│ │ │产、销售。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正在积极做好技术研发及技术储备│ │ │,待相关监管政策放开时尽快使产品落地。感谢您的关注! │ ├──────┼──────────────────────────────────────────────────┤ │05-20 │问:请问公司2023年6月1日收到 滁州市检察委员会的《立案通知书》决定对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立案调查。现 │ │ │在案件进展怎么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配合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 │ │息披露。关于该案件的具体情况,请您关注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 │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 ├──────┼──────────────────────────────────────────────────┤ │05-07 │问:你好 │ │ │ │ │ │4. 商誉减值风险 │ │ │"收购日本绿新医美形成商誉,其技术与国内业务协同效应何时显现若业绩不达预期,是否有减值预案" │ │ │ │ │ │5. 回购资金安排 │ │ │"股份回购资金是否来自自有资金或融资后续是否延长回购周期以稳定股价"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 │ │1、公司自上市以来,通过收购、新设等外延式发展方式实现了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和行业地位的逐步提升良好发展 │ │ │局面,收购绿新医美美妆(日本)有限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做出的决策,公司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 │,不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并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谨慎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 │ │减值准备。 │ │ │2、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 │ │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请您关注公司后续在指定媒体上│ │ │披露的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05-07 │问:你好 │ │ │1. 营收下滑原因 │ │ │"2025年一季营收同比下降11.03%,是否与电子烟国内监管趋严直接相关新型烟草业务未来是否有转战海外市场的 │ │ │计划" │ │ │ │ │ │2. 应收账款管理 │ │ │"应收账款周转率仅为0.96次,是否存在大额坏账风险管理层计划如何优化回款政策" │ │ │ │ │ │3. 现金流改善措施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减少66.17%,公司是否计划优化销售回款或控制成本"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 │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减少系受综合因素影响,具体经营数据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在新型烟草领域 │ │ │,公司严格遵照国内外新型烟草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研发、生产及销售工│ │ │作,深度挖掘新型烟草产业的发展潜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新型烟草在海内外生产、品牌、代加工、出口等产业│ │ │链上的布局。 │ │ │2、针对应收账款管理上,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合作客户日常经营及信用状况的跟踪了解,与客户充分沟通,优化应 │ │ │收账款管理机制,加快货款回收,目前不存在较高的坏账风险。 │ │ │3、公司具体经营数据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组织专项团队负责推 │ │ │进项目回款事宜,积极争取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现金流持续改善中,感谢您的关注。 │ ├──────┼──────────────────────────────────────────────────┤ │05-07 │问:"董秘您好,关于收购绿新医美(日本)有限公司 │ │ │事项: │ │ │1. 收购对价1.24亿元是否经第三方评估评估报告中是否披露了标的公司的核心资产与负债明细 │ │ │2. 公司计划如何整合日本医美业务与现有产业 │ │ │链是否有技术引进或市场协同的具体措施 │ │ │3.跨境并购完成后,日本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如何 │ │ │设计管理层是否会有变动 │ │ │感谢您的解答!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10月公司以12,405.45元收购绿新医美美妆(日本)有限公司100%股权,该收购事 │ │ │项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第三方出具评估报告的标准,未聘请第三方对此事项进行评估;绿新医美美妆(日│ │ │本)有限公司作为公司100%控股的公司,将与公司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后续将结合公司战略及市场情况,合│ │ │规开展经营;日本子公司的管理结构将在符合日本法律的要求,并参考公司战略的基础上设计,感谢您的关注! │ ├──────┼──────────────────────────────────────────────────┤ │05-07 │问:"董秘您好,结合年报披露信息: │ │ │ │ │ │1. 公司如何应对CBD纳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后的合规挑战是否有计划通过境外子公司(如Kinneloa)扩大美国市场│ │ │布局 │ │ │ │ │ │2. 日本绿新医美收购完成后,是否计划将其技术应用于国内工业大麻衍生品开发(如化妆品、医疗产品) │ │ │ │ │ │ │ │ │感谢您的解答!"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4年8月我国将包括大麻二酚在内的7种物质纳入易制毒化学品管控范围后,公司严格按│ │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合规经营。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已经获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 │品生产备案证明》,可从事大麻二酚的内贸与外贸销售业务;公司持续看好生物大健康产业发展前景,积极关注全│ │ │球工业大麻市场机遇,目前公司在美国子公司Kinneloa Holdings Inc.获准在当地开展工业大麻加工制造相关业务│ │ │并在美国以及全球其他合法国家地区开展销售的合法资格;由于国内监管政策原因,国内CBD目前不能用于终端产 │ │ │品上,国内工业大麻企业目前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外工业大麻市场,积极做好技术研发及│ │ │技术储备。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5-30 00:00│顺灏股份(002565):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 顺灏股份(002565):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cc41ecbc-f514-4ac5-ba5e-23c5d87417fb.PDF ─────────┬───────────────────────────────────────────────── 2025-05-30 00:00│顺灏股份(0025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顺灏股份(0025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2a6ce6ba-fd8a-4e3a-b16f-21c3125aa2ad.PDF ─────────┬───────────────────────────────────────────────── 2025-05-30 00:00│顺灏股份(00256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永杰律师、 杨模玲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9日下午 14:00 于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一楼会议室召开的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顺灏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公司已向本所见证律师保证,公司已经提供了本所见 证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口头证言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隐瞒 、误导,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 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2025 年 4月 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议于 2025 年 5月 29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 4月 29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向公司股东发布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时间、召开方式、内容、现场会议地点,并说明了有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联系人的姓名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 2025年 5月 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提议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由单独持有公司20.10%股份 的控股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规定。 2025年 5月 19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向公司股东发布了《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 5月 29日下午14:00 在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 0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29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 通知中公告的时间、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9 人,代表 股份253,065,3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54%。 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3,561,5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6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503,77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6%。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三)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 票由当场推选的代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和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没有对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没有否决或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经本所见证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股东大 会通知》和公告中已列明的提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通过见证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612406a0-6fd3-41b6-8579-4cae74f44f6a.PDF 【4.最新报道】 ─────────┬───────────────────────────────────────────────── 2025-06-03 09:45│异动快报:顺灏股份(002565)6月3日9点41分触及涨停板 ─────────┴───────────────────────────────────────────────── 6月3日,顺灏股份涨停,股价报4.74元,上涨9.98%,所属包装印刷行业同步上涨。其工业大麻、电子烟等概念均表现活跃,当日 主力资金净流入2271.6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98.76万元,但散户资金净流出3470.4万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60300006643.shtml ─────────┬───────────────────────────────────────────────── 2025-05-18 16:25│顺灏股份(002565)拟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 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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