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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69(ST步森)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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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569 ST步森 更新日期:2024-06-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6-22 00:00 ST步森(002569):关于深交所《关于对步森股份2023年报的│ │问询函》的核查意见(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6-13 09:40 异动快报:ST步森(002569)6月13日9点36分触及涨停板(详见 │ │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4-03-31 营业收入(万元):3566.92 同比增(%):-14.84;净利润(万元):-799.6│ │6 同比增(%):-289.49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5-10,公司股东户数3727,减少0.03%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3728,减少9.9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 截至2020-05-26累计质押股数:2133.38万│ │股 占总股本比:15.24% 占其持股比:95.24% │ ├─────────────────────────────────────────┤ │●股东大会:2024-06-28召开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 └─────────────────────────────────────────┘ 【主营业务】 为“步森”品牌男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700│ -0.4800│ -0.2200│ -0.1300│ │每股净资产(元) │ 0.5824│ 0.6380│ 0.8838│ 0.979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9.5900│ -53.9200│ -22.3000│ -12.14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500│ -0.2490│ -0.2520│ -0.16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8924│ -2.8368│ -2.5909│ -2.495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4148│ 2.4148│ 2.4148│ 2.4148│ │营业收入(万元) │ 3566.92│ 14408.22│ 9903.41│ 6651.19│ │利润总额(万元) │ -860.14│ -6895.91│ -3177.38│ -1802.8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99.66│ -6699.83│ -3194.80│ -1822.00│ │净利润增长率(%) │ -289.49│ 5.53│ 54.41│ 44.99│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988.14│ 13988.14│ 13988.14│ 13988.14│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12.86│ 412.86│ 412.86│ 412.86│ │总股本(万股) │ 14401.00│ 14401.00│ 14401.00│ 14401.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 ---│ -0.0700│ │2023 │ -0.4800│ -0.2200│ -0.1300│ -0.0100│ │2022 │ -0.4900│ -0.4870│ -0.2300│ -0.0700│ │2021 │ 0.2300│ 0.3000│ 0.2600│ -0.1200│ │2020 │ -1.0900│ -0.5400│ -0.2800│ -0.06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4-06-22 00:00│ST步森(002569):关于深交所《关于对步森股份2023年报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报的问询函》 的 核查意见 [2024]京师非字第628164号致: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股份”、“公司”)的委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所涉相关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 核查,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对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就公司本次《问询函》中的法律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 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 2、对于本专项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公司、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出具或提 供的证明或文件发表意见;在核查过程中,本所律师已特别提示公司,其所提供的证明或文件均应真实、准确、完整,所有的复印件 或副本均应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应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或确认事项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3、本所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公司本次回复《问询函》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答复材料一起上报。 4、本核查意见仅供公司本次《问询函》回复的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文 一、《问询函》的问题: 3.年报显示,2023年你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为 2,916.13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36.69%,采购集中度同比增加 13.56 个百分点,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0。 2023 年你公司第一大供应商为陕西华汇复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汇复鸿”),采购额为 1,341.78万元,占年度采 购总额比例达 16.88%。公开信息显示,华汇复鸿的 ICP备案网址为 www.hhfhpay.com,该网址与你公司原实控人王春江(也是现实 控人王雅珠的女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汇华”)一致。此外,陕西华汇复鸿与北京 联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银”)共用 010-59236263 的电话,而北京联银是易联汇华的全资子公司。 请你公司: (2)在函询华汇复鸿的基础上,详细说明你公司向华汇复鸿大额采购的具体产品、金额、数量、用途、采购后销售情况(如有 ),华汇复鸿是否为你公司原实控人王春江或现实控人王雅珠控制的企业,你公司对华汇复鸿采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价格是否公允 ,是否存在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况,年报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0”的表述是否真实 、准确。 请你公司律师、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程序: 为核查此问题,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步森股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信息 2、查询了华汇复鸿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工商报告 3、查询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关于华汇复鸿的登记备案信息 4、查询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关于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备案信息 5、查询了华汇复鸿的 ICP备案网址为 www.hhfhpay.com,其页面无法打开。 6、查阅了华汇复鸿与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签署的《市场拓展合作协议》以及《补充协议》 7、查询了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工商报告 8、查询了华汇复鸿两名自然人股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心显示的持股、任职、对外投资情况 9、对北京联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访谈 10、对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访谈 11、对华汇复鸿进行了访谈 12、查阅了王雅珠对本次《问询函》的回复 13、查阅了王春江对本次《问询函》的回复 14、查阅了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次《问询函》的回复 15、查阅了华汇复鸿对本次《问询函》的回复 核查意见: 1、在函询华汇复鸿的基础上,详细说明你公司向华汇复鸿大额采购的具体产品、金额、数量、用途、采购后销售情况(如有)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杭州步信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步信云”)系步森股份持股 51%的子公司。华汇复鸿与杭州步信 云于 2022年 4 月签署了《市场拓展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重要内容如下: 合同主体 关联关系 具体产品 金额 数量 用途 甲方:杭州 杭州步信云系 陕西华汇复鸿为 基于合作利润进行分配: 双方合作 市场拓展 步信云科 步森股份的控 杭州步信云“信汇 每日按照 (杭州步信) 期限 2022 技有限公 股子公司(步 付云”产品提供市 55%和 (华汇复鸿)45%。 年 4 月 1 日 司; 森股份持有杭 场拓展协作推广 后期双方签署《补充协 至 2023 年 乙方:陕西 州步信云 51% 服务 议》约定自 2023 年 10 3 月 31 日 华汇复鸿 的股份) 月 1 日起,基于利润,按 信息技术 甲方以结算价 0.535%的 有限公司 标准向乙方分配 根据杭州步信云对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其向华汇复鸿采购的具体内容是聚合支付市场拓展、小微商户聚合支付服务维护等相 关服务,不涉及具体商品采购及后续销售情形。 2、华汇复鸿是否为你公司原实控人王春江或现实控人王雅珠控制的企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华汇复鸿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 出资比例 1 迟宗兴 65 万元 65% 2 邢美香 35 万元 35% 合计 100 万元 100% 迟宗兴与邢美香股权的取得: 2023 年 11 月 03 日, 迟宗兴受让受让北京全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企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被注销,其 股东为马喜红、马喜凌)持有的陕西华汇公司 65%的股份;邢美香受让马喜红持有陕西华汇公司 35%的股份。 公司高管: 目前华汇复鸿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为迟宗兴,监事为邢美香,财务负责人为王玲经查,除陕西华汇外,迟宗兴邢美 香与王玲没有对外任职及对外投资的情况。 根据王春江、王雅珠对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华汇复鸿不是其控制的企业,也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3、你公司对华汇复鸿采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价格是否公允 根据杭州步信云对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其与华汇复鸿的主要合作关系如下图所示: 杭州步信云向华汇复鸿采购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本项业务除需掌握第三方支付资源及开发成熟的软件管理系统外,还需要投入较多 人力资源进行地推市场拓展及电话销售,杭州步信云基于降低运营及管理成本角度考虑,并从实现快速拓展市场的目标出发,故采用 了服务外包的经营策略,由具有经验的下游渠道商进行商户拓展及市场维护工作。鉴于华汇复鸿的业务团队在地推市场拓展、电话销 售方面及商户维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且在河南、河北、山东等多地拥有地推团队及客户基础,所以杭州步信云选择与华汇复鸿合 作拓展市场。在双方合作期间,华汇复鸿全面、恰当地履行了合同义务,满足了杭州步信云的业务开展的各方面需求,相关采购具有 明确的商业实质。 经杭州步信云核实,其向华汇复鸿的采购价格参照了同行业、同类业务的采购服务定价标准,并充分考虑了杭州步信云自身的发 展阶段及市场竞品的市场策略,采购定价公允,不存在高价采购或涉及利益输送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杭州步信云对华汇复鸿采购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向关联人输 送利益的情况,公司年报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0”的表述真实、准确。 本核查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22/383d7199-4824-4024-a4dc-e8c09fcdcb37.PDF ─────────┬──────────────────────────────────────────────── 2024-06-22 00:00│ST步森(002569):关于对步森股份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ST步森(002569):关于对步森股份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22/657dd10d-7d66-4c56-a3f9-f1f9f63ed6ed.PDF ─────────┬──────────────────────────────────────────────── 2024-06-22 00:00│ST步森(002569):关于对深交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ST步森(002569):关于对深交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21/2b5580a8-6050-4e16-ad11-8677ac25ecd5.PDF 【4.最新报道】 ─────────┬──────────────────────────────────────────────── 2024-06-13 09:40│异动快报:ST步森(002569)6月13日9点36分触及涨停板 ─────────┴──────────────────────────────────────────────── 证券之星6月13日盘中消息,9点36分ST步森(002569)触及涨停板。目前价格6.56,上涨4.96%。其所属行业服装家纺目前下跌 。领涨股为ST步森。该股为供应链金融,纺织服装,新零售概念热股,当日供应链金融概念上涨0.2%。6月12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 ,主力资金净流入13.0万元,占总成交额33.49%,无游资资金净流入,散户资金净流出13.0万元,占总成交额33.49%。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61300014393.shtml ─────────┬──────────────────────────────────────────────── 2024-06-12 19:31│ST步森(002569):本次拟获得公司控制权与西凤酒“借壳”没有任何关联 ─────────┴──────────────────────────────────────────────── 格隆汇6月12日丨ST步森(002569.SZ)公布重大风险提示公告,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仍处于收 购人尽职调查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能排除在其尽调完成后终止筹划的可能。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表决权委托意 向协议》仅为交易各方的意向性安排,具体内容以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782270 ─────────┬──────────────────────────────────────────────── 2024-06-07 11:00│异动快报:ST步森(002569)6月7日10点55分触及涨停板 ─────────┴──────────────────────────────────────────────── 证券之星6月7日盘中消息,10点55分ST步森(002569)触及涨停板。目前价格5.67,上涨5.0%。其所属行业服装家纺目前上涨。 领涨股为华斯股份。该股为纺织服装,新零售,供应链金融概念热股,当日纺织服装概念上涨1.3%,新零售概念上涨1.05%,供应链 金融概念上涨0.75%。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60700017454.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6-12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5.04 成交量(万股):156.57 成交额(万元):883.86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长宁区延安西路证券营业部 │ 135.51│ 11.08│ │机构专用 │ 106.78│ 26.8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82.23│ 68.64│ │机构专用 │ 67.88│ 2.13│ │机构专用 │ 56.25│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82.23│ 68.6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关正街证券营业部 │ 0.00│ 63.1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昌都两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 29.36│ 29.7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州大道东证券营业部 │ 11.34│ 27.65│ │机构专用 │ 106.78│ 26.87│ └─────────────────────────┴───────┴───────┘ ●交易日期:2024-05-13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4.99 成交量(万股):346.18 成交额(万元):1828.68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昌都两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 148.24│ 40.5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水上公园北道证券营业部│ 80.00│ 0.0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鲁迅路证券营业部 │ 67.89│ 54.00│ │机构专用 │ 63.13│ 55.3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穿路证券营业部 │ 61.95│ 61.76│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和平北路证券营业部 │ 0.00│ 211.1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8.24│ 85.9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穿路证券营业部 │ 61.95│ 61.7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证券营业部 │ 4.12│ 59.37│ │机构专用 │ 63.13│ 55.31│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2-11-11 │处罚披露日 │2023-08-15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2021年1月22日,步森股份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方恒正”)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2,4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 │ │5.55%。2021年6月,步森股份时任董事长王春江、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优知悉上│ │ │述冻结情况。步森股份迟至2021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2年1月18日,步森股份时任董事赵玉华涉嫌犯罪被 │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王春江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知悉该情况。2022年4 │ │ │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职的公告》,披露赵玉华因个人原│ │ │因辞去董事职务。 │ │ │ 2022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步森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王春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到处罚后,王春江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 │ │至2022年4月16日及22日披露上述相关情况。 │ │ │ 上述事实清楚,有公司公告、司法冻结资料、相关文书、询问笔录、情况│ │ │说明等证据证明。 │ │ │ 步森股份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东方恒正所持股份被司法│ │ │冻结,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22年半年报及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涉嫌犯罪被│ │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一项│ │ │和第十二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的信│ │ │息披露违法行为。 │ │ │ 王春江担任董事长或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期间,知悉东方恒正所持股份被│ │ │司法冻结及董事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组织督促公司及时、准确进行披│ │ │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 │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为实际控制人,王春江隐瞒收到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未及│ │ │时告知,导致公司未能按照《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 │ │第二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及时披露,其行为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 │ │一款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 │ │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行为。 │ │ │ 时任董秘张优知悉东方恒正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组织办理信息披│ │ │露,未能保证2021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 │ │第三款的规定,是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 │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 │ │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 │ │ 一、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 │ │ │罚款; │ │ │ 二、对王春江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 │ │ │人员处以7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万元罚款; │ │ │ 三、对张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 │ │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 │ │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 │ │、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 │ │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 │。 │ └──────┴──────────────────────────────────┘ ┌──────┬─────────────┬──────┬─────────────┐ │立案日期 │--- │处罚披露日 │2022-04-02 │ ├──────┼─────────────┼──────┼─────────────┤ │立案类型 │董监高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一)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处罚相关信息 │ │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22年4月2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 │ │州银罚字[2022]2号):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时任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 │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 │ │ 1、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 │ │ │ 2、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 │ │ │ (二)董事赵玉华处罚相关信息 │ │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22年4月2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 │ │州银罚字[2022]1号): │ │ │ 公司董事赵玉华(时任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对广东信汇电子│ │ │商务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 │ │ 1、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 │ │ │ 2、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 │ ├──────┼──────────────────────────────────┤ │处罚决定 │(一)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处罚相关信息 │ │ │ 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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