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70 贝因美 更新日期:2024-1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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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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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700│ 0.0500│ 0.0200│ 0.0400│
│每股净资产(元) │ 1.4276│ 1.4263│ 1.4594│ 1.473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6000│ 3.2600│ 1.4000│ 3.0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7999.53│ 107999.53│ 107999.53│ 107999.5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0│ 4.80│ 4.80│ 4.80│
│总股本(万股) │ 108004.33│ 108004.33│ 108004.33│ 108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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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20 18:09 贝因美(00257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12 19:02 贝因美(00257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完成出售(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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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208676.13 同比增(%):8.91;净利润(万元):7179.36 同比增(%):4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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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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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63946,减少1.96%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65224,减少3.8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4-11-14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贝因美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02-27累计质押股数:17906.10万股 占总股本比:16.58% 占其持股比:99.1│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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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婴幼儿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主要产品为婴幼儿配方奶粉、营养米粉、其他婴幼儿辅食和婴童用品。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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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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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3040│ 0.1870│ 0.0770│ 0.38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9231│ -0.9419│ -0.9692│ -0.989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309│ 1.3290│ 1.3244│ 1.3197│
│营业收入(万元) │ 208676.13│ 141694.10│ 72045.54│ 252815.70│
│利润总额(万元) │ 9770.95│ 7501.39│ 2921.93│ 6677.7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7179.36│ 5153.70│ 2207.50│ 4745.31│
│净利润增长率(%) │ 45.30│ 16.41│ 80.71│ 126.9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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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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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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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0700│ 0.0500│ 0.0200│
│2023 │ 0.0400│ 0.0500│ 0.0400│ 0.0100│
│2022 │ -0.1600│ 0.0400│ 0.0400│ 0.0200│
│2021 │ 0.0700│ 0.0400│ 0.0300│ 0.0100│
│2020 │ -0.3200│ 0.0500│ 0.04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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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
│11-14 │问:请问贝因美公司奶粉的奶源基地在哪里国内有奶源基地 │
│ │ │
│ │答:您好,公司奶源主要来自南北纬45度黄金奶源带,公司在黑龙江拥有自有可控牧场。感谢您的关注! │
├──────┼──────────────────────────────────────────────────┤
│11-14 │问:截止11月8日,公司最新股东人数为多少人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请您以邮件的方式将您的身份信息、持股证明及联系方式发送至security@beingmate.com,经│
│ │核实后,我们会与您联系答复。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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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问:公司是否已经通过生物合成技术掌握重组乳铁蛋白的相关技术是否已经申请国家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申请重组│
│ │乳铁蛋白的进展是否可以说明一下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公司重组乳铁蛋白技术实现商业化还需要时间和努力,目前还在逐步推进中。感谢您对贝因美│
│ │的关注和支持! │
├──────┼──────────────────────────────────────────────────┤
│11-14 │问:贵单位这么知名的品牌,为什么不重视品牌保护呢请百度搜索“贝因美网络品牌抢注”看下是怎么回事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提醒!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品牌声誉维护,对于恶意中伤公司的不良行为,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
│ │责任的权利。感谢您的关注! │
├──────┼──────────────────────────────────────────────────┤
│11-01 │问:贝因美有没有对一带一路规划加大对东南亚中东非洲俄罗斯的合作,把奶粉卖给非洲等国家,在这些地方养牛│
│ │羊开发奶源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公司品牌“beingmate”已完成在亚马逊的全球品牌认证,我们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 │
│ │发展倡议,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期待为相关国家带去更多更好的中国制造。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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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问:董秘你好,看到谢总接受采访说到,公司已经成功运用合成生物技术直接合成乳铁蛋白,准备推进产业化。请│
│ │问这类的产品还需要多久可以推出市场上市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公司合成乳铁蛋白技术还需要不断打磨提升,并取得国家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批许可,具体上│
│ │市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感谢您对贝因美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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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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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09│贝因美(00257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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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25 人,代表股份 177,973,3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1,105,1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24 人,代表股份 46,868,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24 人,代表股份 46,868,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24 人,代表股份 46,868,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7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384,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53%;反对 1,223,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877%;弃权1,3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79,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761%;反对 1,223,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2%;弃权 1,3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126%。
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委派毛一伦律师和刘梦伟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545bc17e-48e7-4744-9b43-9a1a4c2f6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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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09│贝因美(002570):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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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上市公司”)委托,
就贵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议案及决议等文件资料。公司已向本所作出保证和承诺,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资料和
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
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相关公告、通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告知全体股东,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
期已达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伟业路1号10幢)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至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均符合公告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主要包括:公司的部分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公司的部分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现场会议表决文件及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25人,代表股份177,973,31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47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1,105,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24人,代表股份46,868,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95%。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75,384,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53%;反对1,223,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877%;弃权1,3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79,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761%;反对1,223,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12%;弃权1,3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126%。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
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四、关于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会议未发生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ca0e30a1-e148-4948-ac04-f48aca173d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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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2│贝因美(002570):2024-109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完成出售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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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8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
持有的 8,380,03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非交易过户至“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的 0.78%,锁定期为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4年 9 月 4 日,存续期为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8,380,030股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股本的0
.78%。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间不存在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的存续期不一致的情形。公司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财产的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43354b35-24c6-4f77-8bb7-251d42e5c1ce.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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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02│贝因美(00257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完成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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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2日丨贝因美(002570.SZ)公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8,380,030股股份已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
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财产的清算、收
益分配等工作。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89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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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8:52│贝因美(002570)累计回购4.36%股份 耗资1.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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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贝因美(002570.SZ)发布公告,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4709.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最高成交价为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2亿元(不含交
易费用)。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05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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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1:54│图解贝因美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2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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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贝因美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0.87亿元,同比上升8.91%;归母净利润7179.36万元,同比上升45.3%;
扣非净利润4890.5万元,同比上升128.84%;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7亿元,同比上升16.5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
2025.65万元,同比上升294.0%;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38.51万元,同比上升266.35%;负债率5...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03100002960.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10-31 信息类型:振幅值达15%的证券
涨跌幅(%):2.34 成交量(万股):34910.39 成交额(万元):206025.24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2559.00│ 1104.7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2273.78│ 1233.1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1853.44│ 1013.8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801.13│ 1227.71│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昌都两江大道证券营业部 │ 1740.96│ 725.02│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181.39│ 4746.4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路证券营业部 │ 81.93│ 3366.3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抚州黎川京川大道证券营业部 │ 5.72│ 3007.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 │ 210.31│ 2824.6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92.79│ 2472.77│
└───────────────────────────────┴────────────┴────────────┘
●交易日期:2024-10-29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涨跌幅(%):10.02 成交量(万股):52110.36 成交额(万元):250339.53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