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70 贝因美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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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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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1000│ 0.0700│ 0.0400│ 0.1000│ 0.0700│ 0.0500│
│每股净资产(元) │ 1.5926│ 1.5463│ 1.4941│ 1.4496│ 1.4276│ 1.426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4100│ 4.5900│ 2.7000│ 6.5400│ 4.6000│ 3.26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7999.53│ 107999.53│ 107999.53│ 107999.53│ 107999.53│ 107999.5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80│ 4.80│ 4.80│ 4.80│ 4.80│ 4.80│
│总股本(万股) │ 108004.33│ 108004.33│ 108004.33│ 108004.33│ 108004.33│ 108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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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10 19:02 贝因美(002570):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3-23 17:31 贝因美(002570):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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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203263.18 同比增(%):-2.59;净利润(万元):10630.53 同比增(%):48.0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47904,增加3.2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43263,增加26.4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3-30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贝因美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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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从事婴幼儿配方奶粉、营养米粉和其他婴幼儿辅食、营养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8
●2026一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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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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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950│ 0.0750│ 0.1540│ 0.4610│ 0.3040│ 0.18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7959│ -0.8257│ -0.8547│ -0.8943│ -0.9231│ -0.941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026│ 1.3090│ 1.3293│ 1.3260│ 1.3309│ 1.3290│
│营业收入(万元) │ 203263.18│ 135499.95│ 72774.44│ 277343.05│ 208676.13│ 141694.10│
│利润总额(万元) │ 12779.28│ 9154.06│ 5211.66│ 12808.21│ 9770.95│ 7501.3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0630.53│ 7404.71│ 4279.61│ 10293.53│ 7179.36│ 5153.70│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8.07│ 43.68│ 93.87│ 116.92│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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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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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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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0.1000│ 0.0700│ 0.0400│
│2024 │ 0.1000│ 0.0700│ 0.0500│ 0.0200│
│2023 │ 0.0400│ 0.0500│ 0.0400│ 0.0100│
│2022 │ -0.1600│ 0.0400│ 0.0400│ 0.0200│
│2021 │ 0.0700│ 0.0400│ 0.0300│ 0.0100│
└─────────┴───────────┴───────────┴───────────┴───────────┘
【2.互动问答】
┌──────┬──────────────────────────────────────────────────┐
│03-30 │问:截止到2026年3月25日股份回购了多少了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您好,公司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持续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敬请您关注相关公告。如需了│
│ │解股东情况,请您以邮件的方式将您的身份信息、持股证明及联系方式发送至security@beingmate.com,经核实后│
│ │,我们会与您联系答复。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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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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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2│贝因美(002570):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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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本诉案件: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
3、涉案金额:本诉请求金额为 72,011,52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由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
(二)反诉案件: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被告。
3、涉案金额:反诉请求金额为 130,00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由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诉案件基本情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因美”)之全资子公司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婴工厂”)
因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起诉了被告金华市婺城区鸣乔食品商行(以下
简称“鸣乔商行”)、浙江科露宝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露宝”)、上海佳禄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佳禄普”)
、佳禄普(江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佳禄普”)、杨国民,及第三人江苏中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中创”),并收到金华中院发出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浙 07民初 1100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浙江科露宝食品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向金华中院反诉本公司之子公司母婴工厂。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反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反诉原告:浙江科露宝食品有限公司
反诉被告: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
本诉被告:金华市婺城区鸣乔食品商行
上海佳禄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佳禄普(江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杨国民(自然人)
第三人:江苏中创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因应对其恶意诉讼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计130,000元;
(2)本案本诉、反诉的诉讼费用均由反诉被告承担。
3、本诉案件事实和理由
公司与科露宝于 2021年 9月建立合作关系,由科露宝、江苏佳禄普在全国范围内独家销售推广贝因美的四款特殊医学配方产品(
含“贝因美舒力乐”)。但是,2023 年以来,科露宝通过乔鸣商行微信小程序(由江苏中创提供服务支持)、京东平台、线下母婴门
店等渠道,大量销售了由新加坡科露宝健康私人有限公司(KERUBALHEALTHPTE.LTD.)生产的侵权特配产品,该产品擅自使用贝因美舒
力乐特配产品特有的“舒力乐”字样和特有包装、装潢。2022 年以来,科露宝、江苏佳禄普、上海佳禄普及科露宝法定代表人杨国民
均对侵权特配产品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了广泛宣传推广。
4、反诉案件事实和理由
反诉原告认为合作期间,为共同开发、销售特医配新产品,其与公司多次会议协商,公司同意通过本诉被告江苏佳禄普的境外关联
方以海淘模式引进带有“舒力乐”商品名称的深度水解及氨基酸两款跨境特医配产品(下合称“舒力乐海外产品”);并计划将该部分
跨境特医配产品的收入计入公司名下。基于此项商业合作与安排,江苏佳禄普全资子公司 KERUBAL HEALTH PTE.LTD 陆续投入大量资源
先后完成舒力乐海外产品的海外商标注册、海外生产、跨境销售及市场推广,以期增强公司及反诉原告在特医配产品市场的全面竞争力
及影响力。反诉原告认为:反诉被告作为公司旗下普通商标被许可人,在清楚并曾受益于上述合作历史的情况下,隐瞒了“舒力乐”名
称已获公司在先授权使用的关键事实。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
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反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6cd15c6-3050-4d60-b803-2cc4571bc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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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1:32│贝因美(002570):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12个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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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 12个月,但解锁条件成就需以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对持有
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进行确认。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1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6 年 4月 6日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需以公司《2025 年度
审计报告》及公司对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进行确认。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等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前期已回购的公司股份。2025 年 4月 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9,939,924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月 7日非交易过户至“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2%。依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即锁定期为2025 年 4月 7日至 2026 年 4月 6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一)解锁条件成就要求
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解锁对应公司
层面考核年度为 2025年,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则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可解锁;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经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后择机出售,以标的股票的出售金额与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
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对于个人绩效考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日常考评管理办法对持有人在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行为/绩效表现进行考评。兑现
时,持有人只有在 2025年度人事考评合格的前提下,才可参与收益分配;若 2025年度人事考评结果不合格,则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收回,以标的股票的出售金额与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具体解锁情况需以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对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进行确认。
(二)解锁条件成就后的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成就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
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
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597d91b-21ea-4e21-991f-b0f9293a0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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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31│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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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06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 3,311.2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7%。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 披 露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778,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68%,最高成交价为 7.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9,872,844.9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e59354f-e4bd-469a-ae83-b109700f2fc5.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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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7:31│贝因美(002570):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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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控股股东小贝大美控股于3月23日被金华中院裁定受理重整,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等被指定为管理人。重整结
果尚存不确定性,若成功实施,公司将控制权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方将依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9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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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0:09│控股股东重整悬顶、营收增长放缓,贝因美“只赚5%”能否突出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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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控股股东小贝大美控股进入预重整阶段,公司公告启动重整投资人招募,要求缴纳8000万元保证金,潜在控制权变更风险上
升。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同比下降2.59%至20.33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48.07%至1.06亿元,盈利改善主要源于费用管控与投
资收益转正。但经销渠道持续收缩,上半年经销商数量减少383家,收入同比下滑15.38%,且与前重要经销商科露宝涉诉,索赔...
https://stock.stockstar.com/SS20260213000100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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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03:01│图解贝因美三季报: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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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0.33亿元,同比下降2.59%,但归母净利润达1.06亿元,同比增长48.07%,扣非净利润86
18.35万元,同比增长76.23%。第三季度单季主营收入6.78亿元,同比增长1.17%;归母净利润3225.82万元,同比增长59.25%;扣非净
利润2296.78万元,同比大增121.16%。公司毛利率保持在45.04%,负债率55.94%,投资收益1830.94万元,财务费用1109.96万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102900003302.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8-07 信息类型:换手率达20%的证券
涨跌幅(%):5.47 成交量(万股):37242.20 成交额(万元):281348.46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13334.09│ 11940.7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檀溪路证券营业部 │ 5154.69│ 738.62│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3096.17│ 4209.5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3011.81│ 4277.6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2924.25│ 2872.44│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13334.09│ 11940.72│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3011.81│ 4277.6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3096.17│ 4209.5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 2730.85│ 3869.1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2644.81│ 3211.82│
└───────────────────────────────┴────────────┴────────────┘
●交易日期:2025-08-04 信息类型:换手率达20%的证券
涨跌幅(%):-5.38 成交量(万股):35305.81 成交额(万元):259024.5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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