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86 *ST围海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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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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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32│ -0.1320│ -0.0726│ -0.0447│
│每股净资产(元) │ 2.5842│ 2.5627│ 2.6254│ 2.650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1200│ -5.0100│ -3.0000│ -1.4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89692.08│ 89692.08│ 89695.83│ 89695.8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4730.29│ 24730.29│ 24726.54│ 24726.54│
│总股本(万股) │ 114422.37│ 114422.37│ 114422.37│ 1144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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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26 19:19 *ST围海(0025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12 18:01 *ST围海(002586):联合体签订约5.99亿元三门县东部灌区建设工程I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 │
│合同(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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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28628.95 同比增(%):-7.28;净利润(万元):365.52 同比增(%):105.8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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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0259,减少3.88%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10673,减少7.67%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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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生态环保工程、河道工程、水库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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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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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910│ -0.0530│ -0.1690│ -0.18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2873│ -2.3089│ -2.2431│ -2.2152│
│每股资本公积(元) │ 3.7218│ 3.7218│ 3.7218│ 3.7218│
│营业收入(万元) │ 28628.95│ 248280.31│ 135580.70│ 86521.74│
│利润总额(万元) │ 1500.41│ -18858.59│ -8057.48│ -5045.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65.52│ -15108.69│ -8305.05│ -5111.07│
│净利润增长率(%) │ 105.87│ -10.20│ 4.59│ -1.3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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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032│
│2024 │ -0.1320│ -0.0726│ -0.0447│ -0.0545│
│2023 │ -0.1198│ -0.0761│ -0.0441│ -0.0105│
│2022 │ -0.4344│ -0.0301│ 0.0244│ -0.0160│
│2021 │ -0.0239│ 0.0261│ 0.0164│ -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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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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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ST围海(0025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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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2022年4月12日,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舜农”)与杭州光曜致新钟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光曜钟洋”)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光曜钟洋取得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169,902,912股股份至宁波舜农收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曜钟洋的合伙份额
最后收购日止,委托方光曜钟洋将其持有的169,902,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受托方宁
波舜农行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舜农
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曜钟洋)(补充后)》。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9)。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至2025年6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公司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沈海标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539,332,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462,677,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76,655,13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76,655,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76,655,13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9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539,3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10%;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
下:
同意76,64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69120f56-37c9-4e78-9e6b-2791e826b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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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19│*ST围海(00258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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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
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
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 1009 号围海大厦12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的网络投票于 2025 年6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的投票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 时间进行。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章及授权委托书,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2,677,204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359%;根据网络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655,13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93%。
据此,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9,332,33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
.1352%。
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5年 6月 20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655,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6993%。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
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539,32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0%;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6,64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ea205e5c-9933-4f09-9893-a869a343c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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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02│*ST围海(002586):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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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 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6),确定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浙江艮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为“三门县东部灌区建设工程 I 标段EPC 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单位。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包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人:三门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承包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浙江艮威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EPC 工程总承包
4、工期:不超过 1095日历天
5、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签约合同价:599,109,938元
2、项目概况:①渠首枢纽工程:包括泵前引水工程、蓄水沉淀池、提水泵站及泵站设施用房。②隧洞工程:包括龙角尖山隧洞、
红茅山隧洞、郑公山隧洞、大屏山隧洞、三干管隧洞、大湾山隧洞、九干管隧洞、十干管隧洞、龙潭坑隧洞及施工支洞。③管道工程:
包括总干管(含健跳港海底管道)、东总干管、二干管(二干管起点至 2-1支管)、六干管、2-1支管(2-1支管至龙潭坑隧洞),具体
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月进度付款申请的 85%进行支付;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移交全部工程档
案资料后支付至全部工程结算价的 98.5%,剩余 1.5%作为质量保证金(或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后退清全款);待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
满,扣留 200 万元的评奖保证金(或提供 200 万元的评奖保证金保函)后 28 天内付清全款。评奖保证金待评出“钱江杯”或“大禹
奖”奖项后28天内退还,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获得“大禹奖”的,评奖保证金不予退还。
4、工期:不超过 1095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三门县东部灌区建设工程 I 标段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24.13%,合同
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方
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三门县东部灌区建设工程 I标段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e7c5cf6c-ead5-4cff-92e8-f8c1f7ddaa53.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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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01│*ST围海(002586):联合体签订约5.99亿元三门县东部灌区建设工程I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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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公布中标三门县东部灌区建设工程I标段EPC项目,联合体中标金额约5.99亿元,目前已签署施工合同。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1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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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09:45│*ST围海:为集中资源做强优势业务 拟公开挂牌转让千年城市规划约90.31%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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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ST围海(002586)公告称,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集中资源做强优势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
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90,308,500股股份(持股比例90.3085%
),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挂牌底价为人民币52.16万元。
https://irb.cfbond.com/api/v1/detail.html?newsid=uLA54a0Utr4%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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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21:58│*ST围海(002586):拟挂牌转让上海千年90.3085%股份
─────────┴─────────────────────────────────────────────────
*ST围海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90.31%股份,挂牌底价52.16万元,若交易完成,上海千年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公司已授权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18574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3-18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5.02 成交量(万股):3334.71 成交额(万元):8459.51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区黄浦路证券营业部 │ 276.32│ 0.0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路证券营业部 │ 244.52│ 256.7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姚舜水南路证券营业部 │ 200.90│ 8.15│
│机构专用 │ 200.22│ 83.0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宝华街证券营业部 │ 187.59│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南雷路证券营业部 │ 72.99│ 320.3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路证券营业部 │ 244.52│ 256.7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田龙津路证券营业部 │ 0.00│ 196.6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 │ 161.43│ 166.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三北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 0.00│ 152.22│
└───────────────────────────────┴────────────┴────────────┘
●交易日期:2025-01-15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4.74 成交量(万股):1900.51 成交额(万元):4337.48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 217.52│ 94.76│
│机构专用 │ 192.08│ 163.0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 │ 131.39│ 9.5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南雷南路证券营业部 │ 125.26│ 12.3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 101.99│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 0.00│ 283.28│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浒山路证券营业部 │ 0.00│ 187.54│
│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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