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587 奥拓电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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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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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00│ 0.0037│ 0.0009│ 0.0200│
│每股净资产(元) │ 2.0404│ 2.0749│ 2.1393│ 2.147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4500│ 0.1700│ 0.0400│ 0.99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1522.30│ 51522.30│ 51447.30│ 51447.3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3632.12│ 13632.12│ 13707.12│ 13707.12│
│总股本(万股) │ 65154.42│ 65154.42│ 65154.42│ 651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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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4-11-15 17:39 奥拓电子(002587):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11-13 21:01 奥拓电子:11月12日高管吴涵渠减持股份合计215.77万股(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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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46484.27 同比增(%):-5.25;净利润(万元):-1982.05 同比增(%):-45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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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10派0.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05-30 除权派息日:2024-05-31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户数49742,减少9.78%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户数55137,减少12.82%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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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奥拓电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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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4-10-18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4-11-08至2025-02-0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1000.00万股,│
│占总股本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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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LED应用及金融科技综合解决方案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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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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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090│ -0.0980│ -0.0960│ -0.00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4018│ 0.4358│ 0.4930│ 0.492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5638│ 0.5638│ 0.5638│ 0.5638│
│营业收入(万元) │ 46484.27│ 33349.77│ 17974.73│ 65798.80│
│利润总额(万元) │ -3719.32│ -423.81│ -325.55│ 300.8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982.05│ 236.56│ 60.73│ 1377.81│
│净利润增长率(%) │ -457.41│ -87.08│ -80.58│ -34.4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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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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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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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0300│ 0.0037│ 0.0009│
│2023 │ 0.0200│ 0.0100│ 0.0300│ 0.0049│
│2022 │ 0.0300│ 0.0400│ 0.0100│ -0.0112│
│2021 │ 0.0500│ 0.0200│ 0.0200│ 0.0034│
│2020 │ -0.2500│ 0.0400│ 0.0200│ -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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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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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指引》提出,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
│ │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
│ │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已认真学习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公司│
│ │将继续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夯实市值管理的基础;积极尝试各类市值管理工具提│
│ │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提升市值管理水平,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回报广大投资者的支持。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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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问:请问贵公司有全息技术的开发吗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的贵金属展示柜使用了三维模型的制作和空中成像的技│
│ │术。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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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问:最近是不是有跟抖音有合作 │
│ │ │
│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控股子公司创想数维积极布局本地生活业务,为本地生活直播赛道提供全流│
│ │程的虚拟直播技术服务。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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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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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39│奥拓电子(002587):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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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hina 518038电话(Tel.):(0755
) 88265064,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www.shujin.cn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293号致: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
达”)接受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丛启路、张昊律师(以下简称“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
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
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
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事项。
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涵渠先
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68,730,8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971%。经信达律师查验,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行使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60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256,1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32%。以上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其身份由
网络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72,987,044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6.5503%。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含视频网络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董事会公告》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
经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代表和监票代表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及信达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
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
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议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
票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和网络投票中不存在同时投票的情形,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获得通
过。具体为: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403,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625%;反对345,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98%;弃权238,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
77%。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946,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86%;反对677,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916%;弃权362,8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
97%。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
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
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
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aebff203-7ebd-4d36-b39f-bd107736de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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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39│奥拓电子(00258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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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
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吴涵渠先生主持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2,987,0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5503%,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8,730,897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5.897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7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256,14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53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04 人,代表股份16,314,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58,8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3 人,代
表股份 4,256,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51,544,15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1,835,5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649,708,656 股。)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含视频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
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403,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5%;反对 345,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8%;弃权 238,2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
7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731,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213%;反对 345,6
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86%;弃权 238,2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1%。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946,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6%;反对 67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6%;弃权 362,8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
9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5,274,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239%;反对 677,4
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23%;弃权 362,8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ae0e021e-588a-447f-93b6-92a3b0e39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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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9:01│奥拓电子(002587):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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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002587):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cc9f14df-6e5c-40cc-8d2d-e77a69afaca9.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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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21:01│奥拓电子:11月12日高管吴涵渠减持股份合计215.77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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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根据11月13日市场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公告及交易所披露数据整理,奥拓电子(002587)最新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
份变动情况:2024年11月12日公司董事吴涵渠共减持公司股份215.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为0.3312%。变动期间公司股价下跌0.9%,11
月12日当日收盘报6.62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13000353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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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9:04│奥拓电子(002587)股东吴涵渠完成减持1.5391%股份
─────────┴─────────────────────────────────────────────────
智通财金APP讯,奥拓电子(002587.SZ)发布公告,截至2024年11月12日,股东吴涵渠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本次减持共
计999.995万股,减持比例1.5391%。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10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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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1:37│奥拓电子:11月11日高管吴涵渠减持股份合计286.21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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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根据11月12日市场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公告及交易所披露数据整理,奥拓电子(002587)最新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股
份变动情况:2024年11月11日公司董事吴涵渠共减持公司股份286.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为0.4393%。变动期间公司股价上涨1.52%,11
月11日当日收盘报6.68元。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111200036525.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2-26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涨跌幅(%):9.95 成交量(万股):13168.31 成交额(万元):80774.92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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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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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区靖宇东路证券营业部 │ 3194.12│ 4.2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莲花路证券营业部 │ 1982.27│ 331.0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153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