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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03(以岭药业)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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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603 以岭药业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4002│ 0.1951│ -0.4337│ 0.3321│ │每股净资产(元) │ 6.5080│ 6.3143│ 6.1193│ 6.885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3400│ 3.1400│ -6.6900│ 4.8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37684.67│ 137684.90│ 137684.90│ 137630.9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9385.86│ 29385.64│ 29385.64│ 29439.59│ │总股本(万股) │ 167070.54│ 167070.54│ 167070.54│ 167070.54│ ├─────────────┴──────────┴──────────┴──────────┴──────────┤ │●最新公告:2025-08-27 16:20 以岭药业(00260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08 17:31 以岭药业研发转化「再下一城」,通络药物干预心血管事件链形成专家共识(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404014.22 同比增(%):-12.26;净利润(万元):66853.50 同比增(%):26.0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3元(含税)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70127,减少8.18%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85292,增加1.5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1-09-18累计质押股数:49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93% 占其持股比:9.30│ │% │ ├─────────────────────────────────────────────────────────┤ │●股东大会:2025-09-15召开2025年9月15日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 │ └─────────────────────────────────────────────────────────┘ 【主营业务】 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4980│ 0.2040│ 0.3660│ 0.193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5607│ 3.3557│ 3.1606│ 3.926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3909│ 1.4023│ 1.4023│ 1.4023│ │营业收入(万元) │ 404014.22│ 235823.27│ 651273.45│ 636544.10│ │利润总额(万元) │ 80365.38│ 39412.11│ -80019.20│ 67210.8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6853.50│ 32595.33│ -72451.56│ 55477.68│ │净利润增长率(%) │ 26.03│ 7.25│ -153.57│ -68.4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4002│ 0.1951│ │2024 │ -0.4337│ 0.3321│ 0.3175│ 0.1819│ │2023 │ 0.8095│ 1.0527│ 0.9613│ 0.7198│ │2022 │ 1.4142│ 0.8465│ 0.6276│ 0.2900│ │2021 │ 0.8044│ 0.7324│ 0.5771│ 0.4038│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8-27 16:20│以岭药业(00260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 件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高学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 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 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37e3af0-850a-4a80-8ddf-0b8607fe82a7.PDF ─────────┬───────────────────────────────────────────────── 2025-08-27 16:19│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9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15日 9:15至 15: 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5-03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和《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4)。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复印 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5年 9 月 12日下午 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电子邮件:002603@yiling.cn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1324df3-35ac-4f68-9bfa-1172bcf9962e.PDF ─────────┬───────────────────────────────────────────────── 2025-08-27 16:19│以岭药业(002603):以岭药业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 (2025 年 8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程序,依法及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 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豁免、暂缓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豁免、暂缓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豁免、暂缓披露事项的,应当有 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豁免与暂缓的信息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 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 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 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豁免与暂缓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豁免与暂缓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 部门。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豁免、暂缓披露处理的,应当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分公司应当及时填写《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务登记审批表》,并由部门 负责人或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与豁免与暂缓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一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拟豁免、暂缓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豁免、暂缓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处理建议后提交公司 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拟豁免、暂缓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后,交由公司董事长最终审批决定。 第十条 经审核程序后,认为不符合豁免、暂缓披露条件的,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豁免、暂缓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 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四章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的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如已 豁免、暂缓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分公司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 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 (一)豁免、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 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 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 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b8d7c51-ae72-46bf-b7ae-f63a94501df2.PDF 【4.最新报道】 ─────────┬───────────────────────────────────────────────── 2025-09-08 17:31│以岭药业研发转化「再下一城」,通络药物干预心血管事件链形成专家共识 ─────────┴───────────────────────────────────────────────── 以岭药业通络药物入选全球首个《心血管事件链专家共识》,标志着其在心血管病防治领域的临床价值获权威认可。共识涵盖津力 达颗粒、通心络胶囊等核心产品,体现络病理论指导下的循证研究新突破,相关成果发表于《自然·医学》《欧洲心脏杂志》等顶级期 刊。该共识推动通络药物规范化应用,有望提升销售业绩。公司持续创新,五年获批五款专利中药,形成“一线稳固、二线崛起”产品 梯队,2024年上半年二线品种收入同比增长53.18%,成长空间广阔。 https://stock.stockstar.com/SS2025090800023166.shtml ─────────┬───────────────────────────────────────────────── 2025-09-02 11:18│以岭药业董秘吴瑞荣获第六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杰出董秘”称号 ─────────┴───────────────────────────────────────────────── 以岭药业在第六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评选中斩获三项大奖,董事会秘书吴瑞荣获“杰出董秘”称号,公司同时获评“杰出IR团队 ”和“杰出ESG价值传播奖”。吴瑞主导构建了系统化、规范化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互动平台等多种 形式,提升公司透明度与市场信任度,推动投资者良性互动。其专业表现与团队高效协作获得评审团高度认可。该奖项由沪深北交易所 、中证投服中心等权威机构专家参与评审,是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投资者关系奖项之一。 https://stock.stockstar.com/SS2025090200014491.shtml ─────────┬───────────────────────────────────────────────── 2025-09-02 11:13│践行可持续发展 以岭药业荣膺“杰出ESG价值传播奖” ─────────┴───────────────────────────────────────────────── 以岭药业荣获第六届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杰出ESG价值传播奖”,董秘吴瑞及团队分别斩获“杰出董秘”和“杰出IR团队”奖项 。公司凭借在ESG领域的深度实践与高效价值传播,赢得市场高度认可。其将ESG融入战略与运营,推动绿色制造、履行社会责任,并完 善公司治理,持续提升透明度与股东权益保障。通过多渠道传播ESG成果,树立行业典范。评选由权威专家与机构共同评审,彰显其在 投资者关系管理领域的引领作用,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https://stock.stockstar.com/SS2025090200014358.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5-01-06 信息类型: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涨跌幅(%):10.01 成交量(万股):9531.99 成交额(万元):162851.62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14076.87│ 7481.74│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名路证券营业部 │ 3294.66│ 170.1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737.03│ 0.0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1610.35│ 32.1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1558.43│ 971.69│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深股通专用 │ 14076.87│ 7481.7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证券营业部 │ 42.68│ 2684.7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 3.93│ 2141.7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巴音东路证券营业部 │ 0.52│ 2061.41│ │机构专用 │ 9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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