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615(哈尔斯)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输入股票代码):

最新提示☆ ◇002615 哈尔斯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2000│ 0.0912│ 0.6300│ 0.4900│ │每股净资产(元) │ 3.7233│ 3.6861│ 3.6901│ 3.57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5.2800│ 2.3800│ 18.1000│ 14.0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0586.07│ 30604.82│ 30396.08│ 30396.08│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6040.70│ 16021.95│ 16233.49│ 16241.89│ │总股本(万股) │ 46626.77│ 46626.77│ 46629.57│ 46637.97│ ├─────────────┴──────────┴──────────┴──────────┴──────────┤ │●最新公告:2025-09-12 20:01 哈尔斯(00261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2 19:10 天风证券:给予哈尔斯买入评级(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57141.99 同比增(%):12.83;净利润(万元):9135.16 同比增(%):-29.0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49654,增加60.2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30994,减少5.7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 │ │●拟增持:2025-04-09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副总裁2025-04-09至2025-10-08通过集中竞价拟增持小于等于1200.00万│ │元 │ ├─────────────────────────────────────────────────────────┤ │●限售解禁:2025-12-31 解禁数量:77.20(万股) 占总股本比:0.17(%) 解禁原因:股权激励 状态:预估 │ └─────────────────────────────────────────────────────────┘ 【主营业务】 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40│ -0.1040│ 0.9930│ 0.52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7458│ 1.7879│ 1.7984│ 1.710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6374│ 0.6302│ 0.6231│ 0.6201│ │营业收入(万元) │ 157141.99│ 70408.21│ 333152.22│ 236738.92│ │利润总额(万元) │ 10173.43│ 4456.38│ 31202.87│ 24765.3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9135.16│ 4143.94│ 28654.49│ 22493.25│ │净利润增长率(%) │ -29.00│ 31.64│ 14.72│ 47.0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2000│ 0.0912│ │2024 │ 0.6300│ 0.4900│ 0.2800│ 0.0675│ │2023 │ 0.5400│ 0.3400│ 0.1000│ 0.0077│ │2022 │ 0.5000│ 0.4400│ 0.3100│ 0.0700│ │2021 │ 0.3300│ 0.2200│ 0.1400│ 0.0600│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9-12 20:01│哈尔斯(00261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 9月 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吕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吕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a09da02e-d28d-4d35-8874-378ae27f390c.PDF ─────────┬───────────────────────────────────────────────── 2025-09-12 20:00│哈尔斯(00261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年9月 12日 15时 00分在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 1号印象展厅 3楼召开的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称“中国法律法规”)及《浙江哈尔 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和决议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及相关人员 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 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程序事宜所 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 次股东大会必需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谨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5年 8 月 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浙江哈尔斯 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该等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召集人、会议召 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提案 编码、会议登记等事项,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备查文件,并说明了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审议 3项议案,分别为《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于公告载明的地点和日期如期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以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8名,代表股份 213,948,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572%。 经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5名,代表股份 2,423,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 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05名,代表股份 2,423,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9%。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5人,代表股份 2,423,24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9%。 3、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方式投票。股 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 9:15-15:00。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3、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 公司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的有效投票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 846,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343%;反对 1,470,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749%;弃权 1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8%。 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 92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541%;反对 1,396,0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088%;弃权 10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72%。 议案 3《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议案共有 4项子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3.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 776,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332%;反对 1,339,7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854%;弃权 30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814%。议案 3.02《累积投票制度》 本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 76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710%;反对 1,520,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383%;弃权 1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07%。 议案 3.0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 65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739%;反对 1,607,8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491%;弃权 1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0%。 议案 3.0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 736,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032%;反对 1,591,9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930%;弃权 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39%。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本所提交公司,二份由本所留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544f2a2c-88b7-42e2-8c25-d7ca5f7bda85.PDF ─────────┬───────────────────────────────────────────────── 2025-09-12 19:59│哈尔斯(00261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2日(周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 1号印象展厅 3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13名,代表股份 216,37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81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名,代表股份 213,948,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57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5人,代表股份 2,423,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5 人,代表股份 2,423,2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9%。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4,794,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13%;反对 1,47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5%;弃权 1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46,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343%;反对 1,470,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749%;弃权 10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8%。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4,870,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2%;反对 1,3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2%;弃权 10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2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541%;反对 1,396,0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088%;弃权 10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214,724,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8%;反对 1,33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2%;弃权 30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76,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332%;反对 1,339,7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854%;弃权 30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81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2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4,71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36%;反对 1,5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6%;弃权 1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65,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710%;反对 1,520,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383%;弃权 1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07%。 3.03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4,602,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21%;反对 1,60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1%;弃权 1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5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739%;反对 1,607,8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491%;弃权 16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0%。 3.04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4,68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06%;反对 1,59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弃权 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36,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032%;反对 1,591,9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930%;弃权 9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豪、周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5db8aa23-1342-4908-92ed-4572664d0089.PDF 【4.最新报道】 ─────────┬───────────────────────────────────────────────── 2025-09-12 19:10│天风证券:给予哈尔斯买入评级 ─────────┴───────────────────────────────────────────────── 哈尔斯25H1营收15.7亿,同比+13%,归母净利0.9亿,同比-29%,主因海外产能爬坡致毛利率承压及费用上升。海外收入13.7亿, 同比+14%,占总收入87%,成增长主力。真空器皿业务占比87.5%,毛利率微降。公司稳步推进OEM业务,自主品牌SIGG在欧洲拓展深化 ,联名LV、宾利等提升高端形象。天风证券维持“买入”评级,因海外布局有望释放利润,下调25-27年净利预测至2.7/3.3/4.1亿元, 对应PE为14/11/9x。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91200031780.shtml ─────────┬───────────────────────────────────────────────── 2025-09-04 07:52│哈尔斯(002615)定增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 智通财经APP讯,哈尔斯(002615.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341273.html ─────────┬───────────────────────────────────────────────── 2025-09-01 21:02│哈尔斯:8月29日高管吕丽珍增持股份合计4900股 ─────────┴───────────────────────────────────────────────── 哈尔斯(002615)董事、高管吕丽珍于2025年8月29日增持公司股份4900股,占总股本0.0011%,当日股价收于8.17元,下跌1.09%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