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628 成都路桥 更新日期:2025-07-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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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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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50│ -0.1200│ -0.0300│ -0.0400│
│每股净资产(元) │ 3.8299│ 3.8254│ 3.9204│ 3.909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1400│ -3.1300│ -0.7000│ -0.9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75405.44│ 75405.44│ 75502.92│ 75502.9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04.61│ 304.61│ 207.12│ 207.12│
│总股本(万股) │ 75710.04│ 75710.04│ 75710.04│ 75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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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7-03 18:09 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27 17:28 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5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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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1835.85 同比增(%):-27.12;净利润(万元):414.17 同比增(%):16.26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79781,减少17.24%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96406,增加165.1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7-07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成都路桥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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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和隧道工程的施工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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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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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50│ -0.0460│ -0.0410│ -0.020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3968│ 1.3914│ 1.4857│ 1.4763│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963│ 1.1963│ 1.1963│ 1.1963│
│营业收入(万元) │ 11835.85│ 81048.25│ 53636.44│ 36993.93│
│利润总额(万元) │ 584.70│ -10602.63│ -2029.49│ -3210.50│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14.17│ -9217.21│ -2070.71│ -2788.00│
│净利润增长率(%) │ 16.26│ -2151.47│ -235.74│ -698.5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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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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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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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050│
│2024 │ -0.1200│ -0.0300│ -0.0400│ 0.0050│
│2023 │ 0.0100│ 0.0200│ 0.0100│ 0.0100│
│2022 │ 0.0100│ -0.0500│ -0.0500│ 0.0200│
│2021 │ 0.1000│ 0.0800│ 0.08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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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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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问:董秘,您好!现在大盘指数屡创新高,行业板块指数也是一路高歌猛进,然贵公司股价却是一潭死水,停步不│
│ │前。请问,你们具体做了哪些是可以回报投资者的请不要光喊口号,拿出实质性的东西,股价说明一切,市场不认│
│ │可贵公告,贵公司迟早被市场淘汰。 │
│ │ │
│ │答:您好,公司股价受宏观环境、二级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始终重视回报广大投资者,并按照已披露的│
│ │《估值提升计划》在巩固路桥施工等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智慧交通、矿业等新领域,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 │和整体估值。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7-07 │问:董秘,您好!贵公司成立四川成路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是否要往AI及机器人领域发展目前贵公司是否有涉及AI和│
│ │机器人领域的技术储备和优秀团队是否有正在接触相关技术人员和优秀团队贵公司是否考虑直接收购一家相关技术│
│ │的优质公司 │
│ │ │
│ │答:您好!四川成路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的成立旨在探索智慧交通等业务转型,目前暂未开展相关业务,依据信息披│
│ │露规则,该事项暂不涉及需要披露的情形。后续若涉及需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7-03 │问:董秘,您好!根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四川成路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包含:智能机器人的研 │
│ │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 │公共数据平台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贵公司全资持股。请问贵公司什么时候正式官方公告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四川成路智汇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暂未开展相关业务,依据信息披露规则,该事项暂不涉│
│ │及需要披露的情形。后续若涉及需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 │
├──────┼──────────────────────────────────────────────────┤
│06-12 │问:董秘,您好!贵公司四月十号推出估值提升计划,到目前为止贵公司的股价一直持续低迷,没有看到任何提升│
│ │估值的实际行动。请贵公司尽快落实,提升投资者的回报,增强市场信心。 │
│ │ │
│ │答:您好,公司股价受宏观环境、二级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价情况,有序推进相关工│
│ │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对公司的建议和关注! │
├──────┼──────────────────────────────────────────────────┤
│06-12 │问:请问截止到6月11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6-12 │问:你好,麻烦告知一下6月10号的股东人数 │
│ │ │
│ │答:您好,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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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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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9│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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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
025-035)。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 日 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 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37 楼
4、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 月 3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3: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晓晴女士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08名,其所持股份总数为164,310,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027%。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2)参加
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4,310,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026%。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0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683,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6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817,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64%;反对 4,9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13%;弃权 5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189,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318%;反对 4,93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916%;弃权 5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66%。
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何俊辉、叶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80644010-7f37-4177-b7ef-bd73630287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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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8:09│成都路桥(002628):成都路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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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zhou·Changsha·Taiyuan·Wuhan ·Guiyang·Wulumuqi·Zhengzhou·Shijiazhuang·Hefei·Hainan·Qingdao·Nanchang·Dalian
·Yinchuan·Lhatse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马来西亚·柬埔寨Hongkong·Paris·Madrid·Silicon Valley
·Stockholm·New York·Malaysia·Cambodia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4、31、41、42 层 邮编:51803424、31、41
、42F, Special Zone Press Tower,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 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GLG/SZ/A7587/FY/2025-797致: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路桥)的委托,指派律师见证
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查阅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本所认为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在公司向本所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
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
础上,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外,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
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大会系由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董
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
2.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议案内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会议通知》,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 日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星期四)14:30 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 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37 楼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内容、召开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员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作了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签署。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1.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或授权
委托证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3 名,合计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40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1%;
2.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05 名,合计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164,310,584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1.7026%。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
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相关议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
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817,0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64%;反对 4,931,500 股;弃权 562,400 股;该
议案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肆份,无副本。
[本签字盖章页仅用于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公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马卓檀 何俊辉 律师
_______________
叶 婷 律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4a56b4b0-50d8-4160-b1e2-3b02f6577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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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17│成都路桥(002628):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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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公
司结合内部管理工作调整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内部审计负责人,黄屯先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查与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敏先生简历:
王敏先生,1984 年 3 月生,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本科学历。王敏先生历任公司项目经理、设施分公司经理,现任项目公司
总经理。王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f4b32cea-2930-468a-aad2-b1fdbdefb073.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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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28│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5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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