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652 扬子新材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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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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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236│ 0.0310│ -0.0086│ 0.0600│
│每股净资产(元) │ 0.5301│ 0.5375│ 0.4979│ 0.506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5600│ 5.9400│ -1.7000│ 13.1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1151.67│ 51151.67│ 51165.35│ 51165.35│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54.73│ 54.73│ 41.05│ 41.05│
│总股本(万股) │ 51206.40│ 51206.40│ 51206.40│ 512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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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2-12 16:37 扬子新材(002652):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1-20 18:02 扬子新材: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利润盈利580万元至750万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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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5-01-21 预告业绩:业绩大幅下降 │
│预计公司2024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万元至7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81.84%至-76.51%。扣非 │
│后净利润-3900.00万元至-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3.98%-20.02%。 │
├─────────────────────────────────────────────────────────┤
│●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26757.12 同比增(%):-19.82;净利润(万元):1210.43 同比增(%):171.7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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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1-27,公司股东户数25665,减少0.7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1-20,公司股东户数25863,增加1.11%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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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扬子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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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有机涂层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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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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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150│ 0.1370│ 0.0550│ 0.06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5548│ -0.5474│ -0.5870│ -0.578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0175│ 0.0175│ 0.0175│ 0.0175│
│营业收入(万元) │ 26757.12│ 18533.98│ 8730.56│ 43460.07│
│利润总额(万元) │ 1045.65│ 1423.23│ -438.40│ 2978.1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210.43│ 1588.84│ -438.40│ 3193.35│
│净利润增长率(%) │ 171.72│ 221.85│ 28.25│ 188.19│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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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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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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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0236│ 0.0310│ -0.0086│
│2023 │ 0.0600│ -0.0330│ -0.0255│ -0.0119│
│2022 │ -0.0700│ -0.0457│ -0.0325│ -0.0133│
│2021 │ -0.1100│ 0.0121│ 0.0080│ 0.0063│
│2020 │ -0.2400│ -0.0378│ -0.0268│ -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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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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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问:您好!请问贵公司的有机涂层板是否应用于数据中心的建设有无相关订单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可应用于多个终端产业,包括集成电路厂房、医疗场所、大型场馆│
│ │等建筑项目建设、装饰以及家电行业产品的外观部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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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问:您好,我是一名公民,想请问贵公司在生产活动中,是否采取过一些相关措施来减少空气污染呢希望贵公司能│
│ │与我们一起提升空气质量,建设美好家园。 │
│ │ │
│ │答:您好,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以│
│ │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对废气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并通过在线仪实时监控或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定期检测进│
│ │行验证。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 │
├──────┼──────────────────────────────────────────────────┤
│02-05 │问:请问截止2025年1月27日收盘公司的股东人数为多少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月27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5,665户,感谢您的关注。 │
├──────┼──────────────────────────────────────────────────┤
│01-23 │问:董秘您好!请问截止1月20号,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5,863户,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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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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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6:37│扬子新材(002652):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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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包志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包志芳女士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志芳
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包志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监事辞职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包志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2月 12日下午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周庆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2d12d8fe-2be5-4405-ba9e-aa0688e98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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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3│扬子新材(002652):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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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002652):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ce1a64d1-b761-4f98-a131-3187a57f0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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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19│扬子新材(002652):关于全资子公司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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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慧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慧来”“全资
子公司”)因与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南股份”)的股权合作事项终止,根据与滨南股份股东签署的《股权转
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李鹏应于 2024年 12 月 31日之前向苏州慧来退还和支付 3,174.82 万元。截至本公
告日,苏州慧来未收到李鹏偿还的任何款项。
公司正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对逾期款项开展追偿程序,力争使之对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全力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到期债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2月 2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滨南股份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收购
滨南股份 51%的股权。公司及苏州慧来与李鹏签署了终止协议,其中约定:
(一)李鹏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苏州慧来退还和支付共计3,174.82万元款项,如逾期付款,就应付未付款项,自终
止协议签署之日起按年化 12%计收逾期罚息。
(二)李鹏应于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其持有的滨南股份38.07%股份质押给苏州慧来,作为保证履行协议下所有
义务的履约担保、签订相关质押合同并配合苏州慧来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终止协议签署后,李鹏已配合苏州慧来将其持有的滨南股份 38.07%股份办理完成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李鹏应退还和支付的 3,174.82 万元款项已经逾期,并产生逾期罚息 770.31万元,合计金额 3,945.13 万元。
二、债务违约人基本情况
李鹏,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51303119671113****,住所及通讯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 16号*单元*室。
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情况:李鹏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全资子公司债权未获清偿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慧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3 年度公司已对李鹏的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317.48万元,2024 年度公司
将继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届时将影响公司 2024年度经营业绩。
四、后期安排
公司及苏州慧来高度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正积极推进与债务人李鹏的协商,寻求解决方案,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方式对逾期
款项开展追偿程序,力争使之对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如有涉及上述债权的重要变化或进展,公司将及时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4/a68361a4-ade2-4fae-9d27-3ce238e906e5.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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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02│扬子新材: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利润盈利580万元至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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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为580万元至750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去年出售交易性金
融资产导致上年同期利润较高。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同比下降19.82%;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171.72%。预计非经常性损益约
为3800—4400万元,主要由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构成。第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和归母净利
润同比均下降。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120000259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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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51│扬子新材(002652):2024年度净利润预降76.51%-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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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公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万元—750万元,同比下降76.51%—81.84%;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3,000万元—3,900万元,同比减亏-3.98%—20.02%。净利润下降主要因上年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上年同
期利润较高。预计非经常性损益约为3,800—4,400万元,主要来自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92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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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9:00│扬子新材:陈丽、李岩等多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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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扬子新材、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具体违规行为包括瑞华所在审计过程
中未勤勉尽责,函证程序和采购与付款流程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处罚决定为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公
开谴责,对李岩、陈丽给予通报批评。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5010700033180.s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7-08 信息类型:振幅值达15%的证券
涨跌幅(%):-7.14 成交量(万股):3247.40 成交额(万元):7258.83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阔石板路证券营业部 │ 876.07│ 18.01│
│机构专用 │ 161.35│ 192.8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仓程路证券营业部 │ 132.29│ 0.00│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122.27│ 0.0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洪泽湖路证券营业部 │ 112.45│ 5.05│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83.62│ 716.5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北路证券营业部 │ 21.10│ 458.5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0.13│ 253.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 3.04│ 240.88│
│机构专用 │ 161.35│ 192.86│
└───────────────────────────────┴────────────┴────────────┘
●交易日期:2024-06-27 信息类型: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涨跌幅(%):9.92 成交量(万股):5840.64 成交额(万元):15679.85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835.85│ 7.4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南海海五路证券营业部 │ 700.92│ 0.0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祥和路证券营业部 │ 531.12│ 0.00│
│机构专用 │ 497.42│ 381.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溪北路证券营业部 │ 469.33│ 1.12│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滨西大道证券营业部 │ 454.36│ 762.4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达道路证券营业部 │ 17.25│ 505.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锦园路证券营业部 │ 49.69│ 500.93│
│机构专用 │ 497.42│ 381.4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学院路证券营业部 │ 126.17│ 353.49│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2-12-07 │处罚披露日 │2023-11-08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经查明,扬子新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
│ │ 一、关联关系情况 │
│ │ 涉案期间,胡卫林为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持股分别│
│ │为16.4%、16.4%、12.3%,曾任公司总经理。通过股权代持,胡卫林持有苏州市开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开元金属)95%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
│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等规定,胡卫林是扬子新材的│
│ │关联自然人,开元金属是扬子新材的关联法人。 │
│ │ 二、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 │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
│ │ 2018年至2020年期间,时任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卫林利用开元金属、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圆)、江苏海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丰)、苏州市天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苏州天创)等,通过超额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巴洛特)、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资金,从事关联交易。其中,2018年年末│
│ │占用余额约为197,647,286.05元,2019年年末占用余额约为363,311,398.12元。上述信息未按规定在2018年、2│
│ │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
│ │ (二)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
│ │ 2020年,扬子新材及其子公司新永丰与开元金属发生关联交易约为70,058,336.35元,约占当年经审计净 │
│ │资产的21.8%。上述信息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
│ │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
│ │7)17号)第四十条等规定,扬子新材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情况。扬子新材在2020年年度报 │
│ │吿中未披露该事项,该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 │ 三、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 │ 2020年,扬子新材将子公司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开元金属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回扬│
│ │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扬子新材虚增营业收入约为137,102,101.67元,约占2020年年│
│ │度报告营业收入的11%。 │
│ │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工商资料、账务资料、银行流水、相关合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
│ │等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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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报告线索、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等情况,依据│
│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会决定: │
│ │ 一、对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
│ │ 二、对胡卫林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
│ │ 三、对王功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 │ 四、对秦玮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 │ 五、对孙哲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
│ │ 六、对鲍俊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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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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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4-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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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孙哲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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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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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2024-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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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 │王功虎、秦玮、胡卫林、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鲍俊 │
├────────┼────────────────────────────────────────────────┤
│监管措施 │公开谴责 │
└────────┴────────────────────────────────────────────────┘
┌────────┬────────────────────────────────────────────────┐
│处理日期 │2024-01-29 │
├────────┼────────────────────────────────────────────────┤
│涉及对象 │胡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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