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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2(京威股份)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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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662 峰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300│ 0.2400│ 0.2100│ 0.1400│ │每股净资产(元) │ 2.9003│ 2.8717│ 2.8505│ 2.772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9900│ 8.4700│ 7.7000│ 4.9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49998.11│ 149998.11│ 149998.11│ 149998.1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89│ 1.89│ 1.89│ 1.89│ │总股本(万股) │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 │●最新公告:2025-06-12 16:20 峰璟股份(00266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07 17:02 峰璟股份(002662):2024年度权益分派10派0.72元 股权登记日5月15日(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66189.12 同比增(%):-20.41;净利润(万元):4290.37 同比增(%):-61.02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7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15 除权派息日:2025-05-1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2871,减少7.0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2-28,公司股东户数46112,减少10.9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1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峰璟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25-03-20累计质押股数:3060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20.40% 占其持股 │ │比:67.11% │ └─────────────────────────────────────────────────────────┘ 【主营业务】 乘用车内外饰件系统综合制造和综合服务,主要为中高档乘用车提供内外饰件系统,并提供配套研发和相关服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070│ 0.4800│ 0.3150│ 0.28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4988│ 0.4702│ 0.4517│ 0.373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1230│ 1.1230│ 1.1230│ 1.1230│ │营业收入(万元) │ 66189.12│ 309480.15│ 237474.70│ 161191.27│ │利润总额(万元) │ 5440.30│ 40186.64│ 36926.17│ 23557.0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290.37│ 35392.23│ 32212.55│ 20483.87│ │净利润增长率(%) │ -61.02│ -29.70│ -7.41│ 12.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0300│ │2024 │ 0.2400│ 0.2100│ 0.1400│ 0.0700│ │2023 │ 0.3400│ 0.2300│ 0.1200│ 0.0400│ │2022 │ 0.2900│ 0.2100│ 0.1100│ 0.0700│ │2021 │ 0.0700│ 0.2000│ 0.1200│ 0.0500│ └─────────┴───────────┴───────────┴───────────┴───────────┘ 【2.互动问答】 ┌──────┬──────────────────────────────────────────────────┐ │06-11 │问:董秘,你好,2025年5月9日开庭的案号【2025】苏11民终876号,贵司起诉参股公司卡威汽车大股东损害公司 │ │ │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终审判决结果是贵司能否追回损失是否转刑事诉讼 │ │ │ │ │ │答:您好,该案件已开庭,公司还未收到法院判决。公司作为参股公司江苏卡威股东,起诉其大股东损害江苏卡威│ │ │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最终如胜诉,相关利益归属于参股公司江苏卡威。谢谢。 │ ├──────┼──────────────────────────────────────────────────┤ │06-10 │问:董秘您好,请问您今天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说锂电池产品尤其是汽车用动力电池产品检测项目多、安全性能要│ │ │求高,公司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锂电池产品的检验检测,打造符合标准、具有竞争力的锂电池│ │ │产品。答复时间 2025-06-04 15:00!在之前的投资者问答时多次回复说锂电池检测已完成。这前后的信息不矛盾 │ │ │吗为什么是否误导投资者能否告知谢谢 │ │ │ │ │ │答:您好,前述回复是解释锂电池项目在进展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程序,并非指目前项目所在的阶段。公司锂电池│ │ │产品技术验证已经完成,项目在有序推进中,谢谢! │ ├──────┼──────────────────────────────────────────────────┤ │06-10 │问:董秘你好:公司于4月14日以8.18亿元收购南京知行价值39亿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在建工程。请问这 │ │ │次收购竟得的资产会在半年报并表吗如果并表是按照权益法计入呢,还是按照被收购方资产实际价值计入呢 │ │ │ │ │ │答:您好,公司竞拍的南京知行资产已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入账。该竞拍资产为实物资产,按照竞拍价格入账,│ │ │与南京知行公司历史账务无关,谢谢! │ ├──────┼──────────────────────────────────────────────────┤ │06-03 │问:董秘您好,贵公司一直在说公司的锂电池应用广泛,那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到目前为止,有没有开始生产有没│ │ │有订单 │ │ │ │ │ │答:您好,公司锂电池项目在推进中,暂未批量投产。谢谢。 │ ├──────┼──────────────────────────────────────────────────┤ │06-03 │问:董秘您好:请公司正告德方股东,协议转让严重影响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走势,若协议转让失败请发布公告说 │ │ │明原因,若仍在进行请公告目前进展在哪个阶段。不然德方之前公告中2024年11.30号前转让不成功则可以无责取 │ │ │消协议就涉嫌误导投资者。谢谢! │ │ │ │ │ │答:您好,根据德方股东反馈其协议转让事项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已提示股东如协议转让事项有进展,需及时通知│ │ │公司并依规进行披露。谢谢。 │ ├──────┼──────────────────────────────────────────────────┤ │06-03 │问:董秘你好!贵司控股股东中环投资所持股份长期处于质押状态,请问这部分质押股是否参与了转融通 │ │ │ │ │ │答:您好,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未参与转融通业务,谢谢。 │ ├──────┼──────────────────────────────────────────────────┤ │06-03 │问:董秘您好:一、按照公司现有资金状况,公司铁定无法依靠自身力量盘活南京整车业务请问公司何时引进战略 │ │ │投资者进行合作二、深圳五洲龙资产重组事项已进行多年还是没有进展吗目前距五洲龙破产和解已过去半年时间了│ │ │,请问公司能否在剩余的半年时间内重组完成如无法完成重组是否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谢谢! │ │ │ │ │ │答:您好,参股公司五洲龙事项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依规进行披露。公司若有投资事项将依规履行审议程序并及│ │ │时披露,谢谢。 │ ├──────┼──────────────────────────────────────────────────┤ │06-03 │问:公司高层您好!公司锂电池业务目前验证阶段迟迟没有进展,请问导致其受阻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问题 │ │ │别用请关注公司后期披露公告以及正在验证中理由 搪塞了事,请用正面、客观、事实的本质回复问题,谢谢! │ │ │ │ │ │答:您好,锂电池产品尤其是汽车用动力电池产品检测项目多、安全性能要求高,公司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 │ │规范要求进行锂电池产品的检验检测,打造符合标准、具有竞争力的锂电池产品,谢谢。 │ ├──────┼──────────────────────────────────────────────────┤ │05-29 │问:南京资产可以找高合合作利用好现有生产线。中东越来越多国家免签,和高合合作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谢谢关注。 │ ├──────┼──────────────────────────────────────────────────┤ │05-28 │问:贵公司近四年一直有高管减持,股价一直处于破发,有没有应对措施比如回购增持等,提升股民信心。 │ │ │ │ │ │答:您好,公司高管从未减持公司股份,感谢关注! │ ├──────┼──────────────────────────────────────────────────┤ │05-23 │问:公司营业额下降利润下降、电池迟迟不能量产的情况下,公司是基于什么逻辑不惜增加财务费用也要拍下南京│ │ │资产为日后零部件和锂电池扩容既然都拍下了为什么只想日后扩容,不想想利用原有设备生产线为一些车企做代工│ │ │提高资产利用率。 │ │ │ │ │ │答:您好,关于公司竞拍南京知行资产详情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关注! │ ├──────┼──────────────────────────────────────────────────┤ │05-23 │问:董秘您好,目前二股东的协议转让进度如何了,为什么贵公司迟迟没有正面公告目前市场上针对协议转让失败│ │ │传闻比较多,贵公司是否也失败了 │ │ │ │ │ │答:您好,根据德方股东反馈其协议转让事项在推进过程中。股东协议转让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股东方,公司需│ │ │根据股东对该事项的进展反馈发布公告,公告披露并非由公司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 │ │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 ├──────┼──────────────────────────────────────────────────┤ │05-21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生产的锂电池是否通过了GB38031 2025认证如未通过是否计划对产品性能进行改良以达到│ │ │新国标的认证新国标将于2026年实施,公司是否已做好准备谢谢! │ │ │ │ │ │答:您好,合格达标的产品是产品上市的基本要求,公司将打造符合相关标准、具有竞争力的锂电池产品,为消费│ │ │者提供更多选择。感谢关注! │ ├──────┼──────────────────────────────────────────────────┤ │05-19 │问:董秘您好,具锂电池行业业内人士了解,公司锂电池业务截止2025年5月仍然没有客户。公司在此背景下,只 │ │ │能寻求自身投资的整车业务投产后使用自家的锂电池进行发展请问是否属实锂电池业务投资已经三年有余,是否还│ │ │需要整车业务再进行几年的整合才能量产会不会导致公司在未来的两年出现大幅亏损公司的业务规划是不是完全失│ │ │策谢谢 │ │ │ │ │ │答:您好,上述信息不属实。公司锂电池项目在推进中,锂电池产品技术验证已经完成。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指│ │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谢谢! │ ├──────┼──────────────────────────────────────────────────┤ │05-19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截止2025年5月16日,公司竞拍南京知行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是否已全额支付公司转让款 │ │ │为只有还是自筹资金是否会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公司如何盘活此部分资产谢谢! │ │ │ │ │ │答:您好,公司竞拍资产的第一期款已按照约定完成支付。本次竞拍资产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详情请见公司│ │ │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谢谢! │ └──────┴──────────────────────────────────────────────────┘ 【3.最新公告】 ─────────┬───────────────────────────────────────────────── 2025-06-12 16:20│峰璟股份(00266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审议情况及本次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京峰璟”)于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峰璟 ”)、无锡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峰璟”)的对外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 等)。上述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在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9)。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秦皇岛经开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 公司为子公司秦皇岛峰璟在建行秦皇岛经开支行办理额度为 5,000 万元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峰璟提供担保的事项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秦皇岛峰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秦皇岛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08 月 15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道 1 号(经营场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道 121 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秦皇岛峰璟 100%股权。 经查询,秦皇岛峰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秦皇岛峰璟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一季度/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248,597.63 256,826.53 负债总额 55,920.77 60,496.60 净资产 192,676.86 196,329.93 营业收入 177,989.67 38,420.67 利润总额 27,940.66 4,297.73 净利润 24,809.96 3,653.07 注:2024 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用担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保额度(亿 (亿元) (亿元) 元) 北京 秦皇岛峰璟 100% 23.56% 3.50 4.00 8.00 峰璟 无锡峰璟 100% 21.37% 0.00 0.00 南京峰璟汽车 100% - 4.09 4.09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 - 7.59 8.09 8.00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14.09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 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2.7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8.09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 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18.78%。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相关合同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f7532446-3528-4319-9f88-2344d3a91313.PDF ─────────┬───────────────────────────────────────────────── 2025-05-28 17:05│峰璟股份(00266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审议情况及本次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京峰璟”)于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峰璟 ”)、无锡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峰璟”)的对外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 等)。上述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在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9)。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秦皇岛经开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 公司为子公司秦皇岛峰璟在建行秦皇岛经开支行办理额度为 5,000 万元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峰璟提供担保的事项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秦皇岛峰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秦皇岛峰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08 月 15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璟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道 1 号(经营场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道 121 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秦皇岛峰璟 100%股权。 经查询,秦皇岛峰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秦皇岛峰璟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一季度/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248,597.63 256,826.53 负债总额 55,920.77 60,496.60 净资产 192,676.86 196,329.93 营业收入 177,989.67 38,420.67 利润总额 27,940.66 4,297.73 净利润 24,809.96 3,653.07 注:2024 年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用担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保额度(亿 (亿元) (亿元) 元) 北京 秦皇岛峰璟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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