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677 浙江美大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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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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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045│ 0.0200│ 0.0300│ 0.0200│ 0.0121│ 0.1700│
│每股净资产(元) │ 2.2802│ 2.2765│ 2.2852│ 2.2738│ 2.5684│ 2.556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0.2000│ 0.7500│ 1.1400│ 0.7600│ 0.4700│ 6.1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5150.99│ 55150.99│ 53487.07│ 53487.07│ 52932.43│ 52932.4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9454.18│ 9454.18│ 11118.09│ 11118.09│ 11672.73│ 11672.73│
│总股本(万股) │ 64605.16│ 64605.16│ 64605.16│ 64605.16│ 64605.16│ 64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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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4-30 00:00 浙江美大(002677):2026年一季度报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4-29 18:58 图解浙江美大一季报: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62.66%(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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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7319.70 同比增(%):-25.59;净利润(万元):290.98 同比增(%):-6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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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0.16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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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5-08,公司股东户数47199,减少0.72%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47541,减少0.4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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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2条关于浙江美大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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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2026-05-18召开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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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以集成灶为核心的新兴集成智慧厨电和全屋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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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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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000│ 0.0520│ -0.0080│ -0.0450│ -0.0560│ 0.16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0.7684│ 0.7639│ 0.7737│ 0.7650│ 1.0581│ 1.046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1624│ 0.1624│ 0.1624│ 0.1624│ 0.1624│ 0.1624│
│营业收入(万元) │ 7319.70│ 45413.75│ 33658.12│ 21228.43│ 9836.38│ 87741.78│
│利润总额(万元) │ 323.89│ 1470.34│ 2132.93│ 1334.87│ 912.18│ 12538.6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290.98│ 1154.23│ 1789.43│ 1228.21│ 779.38│ 11044.81│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62.66│ -89.55│ -83.21│ -87.41│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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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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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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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045│
│2025 │ 0.0200│ 0.0300│ 0.0200│ 0.0121│
│2024 │ 0.1700│ 0.1700│ 0.1500│ 0.1200│
│2023 │ 0.7200│ 0.5600│ 0.3400│ 0.1600│
│2022 │ 0.7000│ 0.5800│ 0.3600│ 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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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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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止到2026年5月8日,贵公司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啦!!!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199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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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问:您好,请问截止2026年5月8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199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
│05-06 │问:您好,请问截止2026年4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541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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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问:请问截止2026年4月 3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541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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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贵公司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啦!!!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541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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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问:堇秘你好!截止4月28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541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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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问:董秘你好,请问5月1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目前只能查询到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541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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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问:2025年利润分配公告中每10股派发派发现金红利0.16元(比2024年每10股派发红利直接少了2.84元),之前问│
│ │及股东人数越来越少时回复股东人数少,分红派送的时候每股股利会有所增加,现在看来2025年现金红利是历年来│
│ │派发最低的,请问公司高层这么低的现金分红如何提振股民的信心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本次分红方案主要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状况、可分配利润和投资│
│ │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确定,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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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问:董秘你好,请问公司的业绩越来越差,有什么措施改变目前的经营现状吗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积极应对行业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通过持续强化技术创新,构建多元化产品矩 │
│ │阵,继续深化渠道变革,推动线上线下优质融合发展,持续强化品牌宣传推广,深化内部管理创新等举措,多维度│
│ │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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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问:董秘你好,请问4月2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744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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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问:您好,请问截止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744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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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问:董秘你好,请问截止到2026年4月20日,贵公司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啦!!! │
│ │ │
│ │答:投资者您好,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为47,744户,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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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问:今年分红吗,计划分红多少 │
│ │ │
│ │答:投资者您好,公司会根据证监会规定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情况,决定是否进行│
│ │分红,届时请关注公司相应公告,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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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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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浙江美大(0026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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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8136979-46cf-4027-aa49-19dd747d3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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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浙江美大(00267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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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
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 8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备 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披露情况
(1)上述 1.00、2.00、3.00、4.00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5.00、6.00议案
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根据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
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前表;
2、本次股东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按提案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见附件三)。传真或信函在 2026 年 5 月 11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并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 红 周 欢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联系传真:86-573-87816199
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东西大道60km处)
邮政编码:314416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
场。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规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b0a0538-b8e8-4d20-b0d2-fa9c66a0ed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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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4│浙江美大(00267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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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
(一)董事: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公司行业地位、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具有竞争
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绩效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的指导及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第八条执行。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
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津贴,具体标准以公司股东
会决议为准。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管理范围、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及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及分管工作目标等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后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方式。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九条 公司对属于国内外顶尖稀缺
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十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或对公司发展可能产生重大贡献的事项,设置特殊贡献奖励
方案,作为对相关任职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
(一)应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及补偿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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