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699 *ST美盛 更新日期:2024-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6-04 00:00 *ST美盛(002699):关于收到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6-03 15:38 深交所: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详见后) │
├─────────────────────────────────────────┤
│●业绩预告:暂无数据 │
├─────────────────────────────────────────┤
│●财务同比:2024-03-31 营业收入(万元):14298.52 同比增(%):-7.98;净利润(万元):-670.3│
│4 同比增(%):33.65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户数50276,增加1.94% │
│●股东人数: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户数49321,减少7.4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赵小强 截至2018-05-24累计质押股数:14710.72万股 占总股本比:16│
│.17% 占其持股比:-- │
├─────────────────────────────────────────┤
│●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
【主营业务】
文化产业相关业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3-31│ 2023-12-31│ 2023-09-30│ 2023-06-30│
├─────────────┼──────┼──────┼──────┼──────┤
│每股收益(元) │ -0.0074│ -0.1220│ 0.0522│ -0.0233│
│每股净资产(元) │ 1.1292│ 1.2144│ 1.3898│ 1.319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6300│ -9.6100│ 0.0400│ -1.73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630│ 0.0990│ 0.0130│ 0.02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8662│ -1.8588│ -1.7033│ -1.7788│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431│ 2.0431│ 2.0625│ 2.0625│
│营业收入(万元) │ 14298.52│ 98143.59│ 72454.85│ 32602.25│
│利润总额(万元) │ -246.57│ -11095.19│ 6660.17│ -890.68│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670.34│ -11099.75│ 4744.60│ -2122.57│
│净利润增长率(%) │ 33.65│ 85.38│ -64.57│ -139.19│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90941.57│ 90941.57│ 90945.50│ 90945.5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5.70│ 15.70│ 11.78│ 11.78│
│总股本(万股) │ 90957.27│ 90957.27│ 90957.27│ 90957.2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4 │ ---│ ---│ ---│ -0.0074│
│2023 │ -0.1220│ 0.0522│ -0.0233│ -0.0111│
│2022 │ -0.8300│ 0.1472│ 0.0595│ -0.0056│
│2021 │ -0.2600│ 0.0581│ 0.0290│ 0.0100│
│2020 │ -1.0300│ 0.0607│ 0.0200│ -0.0057│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4-06-04 00:00│*ST美盛(002699):关于收到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美盛;证券代码:002699。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后,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 2024年 6月 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美盛文
化创意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3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美盛
3、证券代码:002699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4年 3月 27日至 2024 年 4月 25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
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2.5 条的规定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
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
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
算等事宜。强制退市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为其指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同意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委托
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南岩)
3、联系电话:0575-86226885
4、电子邮箱:office@chinarising.com.cn
五、公司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
强制退市情形而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六、其他重要事项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
理续冻手续。
七、备查文件
《关于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04/8e2a6f1b-d65c-4e8b-8709-e6cf6bc22c2f.PDF
─────────┬────────────────────────────────────────────────
2024-06-04 00:00│*ST美盛(002699):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
*ST美盛(002699):关于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03/c49f5af5-d8ff-4e3c-a770-6901e3f2feea.PDF
─────────┬────────────────────────────────────────────────
2024-05-22 00:00│*ST美盛(002699):美盛文化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致: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啸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石磊和章渊彬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
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
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
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和其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时在浙江省新昌县浙江省新
昌县儒岙镇天姥山天姥隐酒店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袁贤苗先生主持。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参加现场
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
议事项等均与《股东大会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8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5,187,5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651%,其中
:(1)经召集人和本所律师验证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8,754,2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57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7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433,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73%。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和系统验证其股东资格。
经核查,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
1、《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会议当场公布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结果,并由该公司对其真实性负责。本
次股东大会合并统计了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会议主持人签名。
(三)表决结果
经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需要审议的议案共7项。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
决,并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364,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7313%;反对8,511,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19%;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9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013%;反对8,511,58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815%;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2%。
2、审议《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355,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7210%;反对8,521,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8.9522%;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2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472%;反对8,521,38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56%;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2%。
3、审议《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6,348,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7145%;反对8,527,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87%;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7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130%;反对8,52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698%;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2%。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6,348,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7145%;反对8,521,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22%;弃权3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27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130%;反对8,521,38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56%;弃权3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4%。
5、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6,365,6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7321%;反对8,510,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11%;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29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3057%;反对8,510,78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771%;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2%。
6、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51.3775%;反对 8,497,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所持股份的46.9053%;弃权 31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72%。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3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3775%;反对 8,497,78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053%;弃权 31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72%。
7、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490,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628%;反对8,386,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04%;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1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9924%;反对8,386,38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2904%;弃权3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2%。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22/9e2dc093-d146-415d-b470-79458aed4b0e.PDF
【4.最新报道】
─────────┬────────────────────────────────────────────────
2024-06-03 15:38│深交所: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据深交所,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
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https://www.gelonghui.com/live/1546174
─────────┬────────────────────────────────────────────────
2024-04-30 08:37│图解*ST美盛(002699)年报: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82.26%
─────────┴────────────────────────────────────────────────
证券之星消息,*ST美盛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9.81亿元,同比下降20.72%;归母净利润-1.11亿元,同比上升85.38%;
扣非净利润-6837.62万元,同比上升89.98%;其中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57亿元,同比上升75.55%;单季度归母净
利润-1.58亿元,同比上升82.2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12亿元,同比上升86.2%;负债率36.19...
https://stock.stockstar.com/RB2024043000016240.shtml
─────────┬────────────────────────────────────────────────
2024-04-30 02:38│*ST美盛(002699)发布一季度业绩,净亏损670.34万元,收窄33.65%
─────────┴────────────────────────────────────────────────
智通财经APP讯,*ST美盛(002699.SZ)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43亿元,同比减少7.98%。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亏损为670.34万元,同比收窄33.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816.36万元,同比收窄27.65%。
基本每股亏损为0.0074元。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115940.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4-25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4.65 成交量(万股):1291.81 成交额(万元):539.35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证券营业部 │ 41.01│ 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 31.25│ 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对外营业部) │ 23.49│ 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证券营业部 │ 20.50│ 0.0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南香曲东路证券营业部 │ 16.97│ 3.2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0.84│ 45.56│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南路证券营业部 │ 0.00│ 37.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街证券营业部 │ 0.00│ 29.96│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一证券营业部 │ 6.80│ 27.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辛集迎宾路证券营业部 │ 0.00│ 24.93│
└─────────────────────────┴───────┴───────┘
●交易日期:2024-04-22 信息类型: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涨跌幅(%):-4.08 成交量(万股):161.13 成交额(万元):79.03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和平大道证券营业部 │ 10.00│ 0.0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长益路证券营业部 │ 5.99│ 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淦河大道证券营业部 │ 5.00│ 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津路证券营业部 │ 4.70│ 0.0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2.39│ 0.00│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红岭南路证券营业部 │ 0.00│ 19.6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江滨西路证券营业部 │ 0.45│ 14.4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 0.01│ 10.6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0.07│ 10.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嘴证券营业部 │ 0.00│ 7.35│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2024-03-04 │处罚披露日 │---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立案调查中 │
├──────┼─────────────┴──────┴─────────────┤
│违法事实 │--- │
├──────┼──────────────────────────────────┤
│处罚决定 │--- │
└──────┴──────────────────────────────────┘
┌──────┬─────────────┬──────┬─────────────┐
│立案日期 │2022-06-09 │处罚披露日 │2023-11-16 │
├──────┼─────────────┼──────┼─────────────┤
│立案类型 │信披违法违规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