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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700 万憬能源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0908│ 0.0400│ 0.2300│ 0.1985│ │每股净资产(元) │ 3.2456│ 3.2567│ 3.2193│ 2.003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2.8000│ 1.2100│ 11.0300│ 10.13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26346.49│ 33473.57│ 33473.57│ 33473.5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5016.33│ 7889.25│ 7889.25│ 7889.25│ │总股本(万股) │ 41362.82│ 41362.82│ 41362.82│ 41362.82│ ├─────────────┴──────────┴──────────┴──────────┴──────────┤ │●最新公告:2025-09-12 19:24 万憬能源(002700):万憬能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2 06:07 万憬能源(002700)2025年中报简析:增收不增利(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33594.14 同比增(%):3.86;净利润(万元):3755.52 同比增(%):-27.37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0.6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9 除权派息日:2025-05-3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31,公司股东户数16328,增加16.65%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7-20,公司股东户数13998,增加12.2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主营业务】 天然气的运输(含管道运输)、加工、销售与服务业务,以及天然气入户安装工程业务。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350│ -0.0550│ 0.1350│ 0.07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0.8245│ 0.8368│ 0.7997│ 0.794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272│ 1.2272│ 1.2272│ 0.0384│ │营业收入(万元) │ 33594.14│ 18746.98│ 70171.12│ 49213.73│ │利润总额(万元) │ 4414.59│ 1989.03│ 10903.79│ 9548.9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3755.52│ 1621.40│ 9318.23│ 8211.35│ │净利润增长率(%) │ -27.37│ -8.49│ -5.98│ -9.12│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0908│ 0.0400│ │2024 │ 0.2300│ 0.1985│ 0.1250│ 0.0400│ │2023 │ 0.2400│ 0.2184│ 0.1071│ 0.0400│ │2022 │ 0.1900│ 0.1771│ 0.0942│ 0.0400│ │2021 │ -0.4400│ 0.1559│ 0.1206│ 0.0494│ └─────────┴───────────┴───────────┴───────────┴───────────┘ 【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 2025-09-12 19:24│万憬能源(002700):万憬能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公司”)的委托,指 派本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万憬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贵公司可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 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并向公众披露,本所律师将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 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系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集的,并由贵公司董事长主持。为召开本次股东会,贵公司董 事会已于2025年8月21日公告了《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贵公司前述公告载明了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票方式、关于股东有 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说明及公司通信地址、联系人、电话等事项。此外,贵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议案内容进行了披 露。 经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14:00在新疆阿克苏 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商业楼B座D22会议室召开。同时,为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提供便利,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102,619,348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24.8096%;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上述人员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除贵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贵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贵公司同意的相关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70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05%。上述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合计代表股份103,324,4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800%。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中的所有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根据有关规定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 代表共同进行监票、验票、计票。本次股东会同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 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情况的统计数据,贵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 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103,126,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2%;反对1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10%;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905%;反对176,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03%;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2%。 2.00《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钟志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02,734,165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14,817股。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的半数,钟志刚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宋应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102,621,367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2,019股。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宋应 龙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虎晓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102,621,17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822股。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半数,虎晓 伟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龚巧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102,622,369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3,021股。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半数,龚巧 莉女士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蔺怀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102,711,171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91,823股。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半数,蔺 怀华先生当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b02344b7-8339-426b-8330-2ff8d1a79d6e.PDF ─────────┬───────────────────────────────────────────────── 2025-09-12 19:24│万憬能源(002700):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商业楼 B座 D22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志刚先生。 6.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4人,代表股份 103,324,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8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02,619,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人 ,代表股份 70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70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 代表股份 70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5%。 7.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 8. 公司董事通过现场以及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126,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2%;反对 1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710%;弃权 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905%;反对 1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03%;弃权 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49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钟志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2,734,16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4,817股。 表决结果:钟志刚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钟志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2 选举宋应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2,621,36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19股。 表决结果:宋应龙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宋应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2.03 选举虎晓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2,621,17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822股。 表决结果:虎晓伟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虎晓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3.00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龚巧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2,622,36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021股。 表决结果:龚巧莉女士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龚巧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3.02 选举蔺怀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2,711,17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1,823股。 表决结果:蔺怀华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蔺怀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共 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3人(钟志刚先生、宋应龙先生、虎晓伟先生), 独立董事 2人(龚巧莉女士、蔺怀华先生),董事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组成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 2025年 8月 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韦微、刘欣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0995fdb3-b369-44e8-8ee0-1ec2c6d777cd.PDF ─────────┬───────────────────────────────────────────────── 2025-09-12 19:21│万憬能源(002700):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 9月12日 16:00时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 B座 D22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 6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钟志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钟志刚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钟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 召集人)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钟志刚、宋应龙、蔺怀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钟志刚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虎晓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蔺怀华、龚巧莉、钟志刚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蔺怀华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宋应龙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5)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宋应龙、钟志刚、虎晓伟三名董事及公司高管彭旭组成,其中宋应龙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6)合规管理委员会由钟志刚、蔺怀华、宋应龙、虎晓伟、彭旭、张玮、陈明月组成,其中钟志刚任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全体董事逐项表决,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 理人员: 1. 聘任宋应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宋应龙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2. 聘任虎晓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虎晓伟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3. 聘任彭旭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4. 聘任徐新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5. 聘任谢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 聘任宋应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宋应龙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与会董事同意聘任宋应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宋应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宋应龙先生具备 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真:0997-2530396 邮政编码:843000 电子邮箱:songyl@hytrq.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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