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732 燕塘乳业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公告:2024-02-27 00:00 燕塘乳业(00273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4-03-08 15:30 燕塘乳业(002732):控股股东为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详 │
│见后) │
├─────────────────────────────────────────┤
│●业绩预告: │
│2024-01-19 预告业绩:业绩大幅上升 │
│预计公司2023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91.46万元至19872.3万元,与上年│
│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70%至100%。扣非后净利润14232.13万元至16743.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
│比变动幅度为70.00%-100.00%。 │
├─────────────────────────────────────────┤
│●财务同比:2023-09-30 营业收入(万元):148127.81 同比增(%):5.12;净利润(万元):14303.│
│14 同比增(%):70.3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3-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2-12-31 10派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3-06-21 除权派息日:2023-06-26 │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9-30,公司股东户数15088,增加3.34% │
│●股东人数:截止2023-06-30,公司股东户数14601,减少24.09%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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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燕塘乳业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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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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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乳制品和含乳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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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3-09-30│ 2023-06-30│ 2023-03-31│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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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9100│ 0.6200│ 0.1800│ 0.6300│
│每股净资产(元) │ 8.6315│ 8.3475│ 8.1199│ 7.940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0000│ 7.6500│ 2.2400│ 8.1900│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1.5170│ 1.0130│ 0.3380│ 1.207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8847│ 4.6007│ 4.3716│ 4.191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299│ 2.0299│ 2.0299│ 2.0299│
│营业收入(万元) │ 148127.81│ 96282.20│ 42855.31│ 187519.45│
│利润总额(万元) │ 15625.73│ 10450.25│ 3347.89│ 11501.6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4303.14│ 9834.02│ 2830.58│ 9936.15│
│净利润增长率(%) │ 70.33│ 70.29│ 41.81│ -37.01│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5646.81│ 15646.81│ 15600.36│ 15600.3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88.19│ 88.19│ 134.64│ 134.64│
│总股本(万股) │ 15735.00│ 15735.00│ 15735.00│ 15735.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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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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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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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 0.9100│ 0.6200│ 0.1800│
│2022 │ 0.6300│ 0.5300│ 0.3670│ 0.1300│
│2021 │ 1.0000│ 1.0000│ 0.7100│ 0.2200│
│2020 │ 0.6700│ 0.6100│ 0.3800│ 0.0100│
│2019 │ 0.7900│ 0.7000│ 0.4200│ 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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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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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问:贵公司作为部省协管的企业,有没有打算响应国家号召,加大分红力度建议│
│ │参考平安银行收入下降8.45%,净利润增长只有2.27%,但分红比例从12%直接拉 │
│ │升至30%。贵公司既然扩张无力,那不如加大分红。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将兼顾所处│
│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 │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积极回报全体股东,敬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
│ │的相关公告。谢谢! │
├─────┼───────────────────────────────────┤
│03-14 │问:你好,公司有考虑回购股份,激励公司员工或是回报股东注销吗感谢。公司│
│ │和伊利、蒙牛的差距在哪里 │
│ │ │
│ │答:您好!“燕塘”品牌源于1956年,目前已经树立了稳定优质的奶源、新鲜安│
│ │全的产品质量、区域品牌影响力、差异化的产品品类、完善封闭的冷链配送、覆│
│ │盖率高的立体销售网络、强大的产品研发及智能工厂生产技术等竞争优势,在广│
│ │东省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本地消费者对公司产品、品牌和形象非│
│ │常认可。公司如有回购、股权激励等,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谢谢! │
├─────┼───────────────────────────────────┤
│03-14 │问:董秘您好,贵公司如何评价自己的ESG表现我看到贵公司的华证和万得ESG总│
│ │评级分别为BB和BBB,处于食品行业中上游。应如何看待ESG对贵公司食品业务的│
│ │潜在影响呢有无提升ESG水平的具体措施未来是否会发布单独的ESG报告谢谢 │
│ │ │
│ │答:感谢您对公司ESG的关注!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 │
│ │公司治理,并逐步将ESG理念融入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公司在《2│
│ │023年-2030年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主动提升环境社会治理(ESG)管理 │
│ │水平,践行社会责任”。 │
│ │公司2023年披露了公司首份ESG报告,未来将积极响应趋势,主动进行相关信息 │
│ │或报告的披露。谢谢。 │
├─────┼───────────────────────────────────┤
│03-11 │问:您好,公司与娃哈哈是否有合作 │
│ │ │
│ │答:您好!目前公司与娃哈哈没有合作。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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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问:您好,贵公司打算如何打开产品知名度,何时拓宽市场 │
│ │ │
│ │答:您好!“燕塘”品牌源于1956年,作为城市型老字号乳制品加工企业,公司│
│ │在广东省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本地消费者对公司产品、品牌和形│
│ │象非常认可。 │
│ │目前,公司已经树立了稳定优质的奶源、新鲜安全的产品质量、区域品牌影响力│
│ │、差异化的产品品类、完善封闭的冷链配送、覆盖率高的立体销售网络、强大的│
│ │产品研发及智能工厂生产技术等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围绕“精耕广东、聚焦│
│ │湾区、覆盖华南、迈向全国”的发展战略”,结合公司《2023-2030年发展规划 │
│ │》,深入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布局、协同延伸、协同管理与协同创新,助力公司高│
│ │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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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问:请问贵公司是央企还是地方国企 │
│ │ │
│ │答:您好!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农垦│
│ │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是中央直属垦区之一,实行农业农村部、广东│
│ │省人民政府“部省共同管理、以省为主”的体制,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内│
│ │外市场同步开拓的跨国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产业涵盖天然橡胶、蔗糖、南药、剑│
│ │麻、乳业、畜牧、粮油、团膳、旅游、金融、置业、流通、营销等多个领域。谢│
│ │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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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问:根据贵公司的发展规划,到2023年的销售目标为50亿,年化增长率15%不到 │
│ │,可以认为公司自己也觉得公司过了发展期进入成熟期,建议公司按成熟期公司│
│ │的做法,加大分红力度,反馈投资者。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将兼顾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利润分配预案,│
│ │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谢谢! │
├─────┼───────────────────────────────────┤
│02-29 │问:贵公司业务长期突升突降,建议赚钱时加大分红力度反馈投资者,而不是赚│
│ │钱了去买楼。 │
│ │ │
│ │答: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将兼顾所处│
│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 │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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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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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燕塘乳业(00273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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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14:45 起,会期半天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 188 号公司行政楼五楼 2 号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科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3,504,4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42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3,519,4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07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985,0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4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68,2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1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068,2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14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通讯参会)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
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51,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7%;反对5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5,6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567%;反对5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43
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万晶、罗汉杰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f4bae986-4444-4759-bf0f-0c0fde8b9c01.PDF
─────────┬────────────────────────────────────────────────
2024-02-27 00:00│燕塘乳业(00273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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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仅指大陆
地区)以及《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
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前述问题之外的任何其他事宜发表任何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在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及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燕塘乳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公司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
登记方式和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6日 14:45 在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 188 号公
司行政楼五楼 2 号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
间、地点、方式与《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签名和相关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总共代表公司股份
93,504,4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4245%;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 人,总共代表公司股份 83,519,41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3.078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人,总共代表公司股份 9,985,05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458%。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基于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就列入《股
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和监票。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合并统计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3,451,8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7%;反对 5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80e5d726-29b8-4e9b-aea2-a1b0921402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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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燕塘乳业(00273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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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
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2月 26日 14:45起,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2月26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2月 2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2月 1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4年 2月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暂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均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 188 号公司行政楼五楼 2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提示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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