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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45(木林森)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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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745 木林森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000│ 0.2518│ 0.2400│ 0.1800│ │每股净资产(元) │ 8.8002│ 8.5525│ 8.6748│ 8.972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1100│ 2.8300│ 2.6800│ 1.92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06467.60│ 106467.60│ 106467.60│ 106467.6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1949.04│ 41949.04│ 41949.04│ 41949.04│ │总股本(万股) │ 148416.64│ 148416.64│ 148416.64│ 148416.64│ ├─────────────┴──────────┴──────────┴──────────┴──────────┤ │●最新公告:2025-05-20 18:44 木林森(00274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5-16 20:00 木林森(002745)2025年5月1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388645.55 同比增(%):-2.82;净利润(万元):14278.66 同比增(%):-21.30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0.5元(含税) │ │●分红:2024-06-30 10派3.6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1-07 除权派息日:2024-11-08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49119,减少2.53%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50393,增加5.8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5-30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木林森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主营业务】 LED发光二极管等封装产品及LED液晶显示、LED发光系列产品等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770│ 1.2570│ 0.8150│ 0.63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2.3474│ 2.2518│ 2.2458│ 2.538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5.3486│ 5.3499│ 5.3590│ 5.3590│ │营业收入(万元) │ 388645.55│ 1691026.82│ 1218968.22│ 818179.43│ │利润总额(万元) │ 18402.03│ 59139.13│ 47291.99│ 34931.9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4278.66│ 37378.70│ 36293.84│ 26234.89│ │净利润增长率(%) │ -21.30│ -13.06│ 3.48│ 28.8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000│ │2024 │ 0.2518│ 0.2400│ 0.1800│ 0.1200│ │2023 │ 0.2897│ 0.2400│ 0.1400│ 0.0900│ │2022 │ 0.1300│ 0.2700│ 0.1400│ 0.1200│ │2021 │ 0.7800│ 0.6300│ 0.4400│ 0.2000│ └─────────┴───────────┴───────────┴───────────┴───────────┘ 【2.互动问答】 ┌──────┬──────────────────────────────────────────────────┐ │05-30 │问:公司是否已对新航科技完成尽职调查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与新航科技合作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将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及时│ │ │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 ├──────┼──────────────────────────────────────────────────┤ │05-30 │问:目前公司新业务(空气净化等健康产品、光伏储能)的营收大概占公司总营收的多少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新业务(空气净化等健康产品、光伏储能)目前正处于稳步推进阶段,公司将继续│ │ │加大研发投入,拓展下游应用场景,推动新业务持续发展。感谢您的关注! │ ├──────┼──────────────────────────────────────────────────┤ │05-30 │问:公司封装业务毛利率大概5%左右,而同行业的国星光电封装业务毛利率三年来平均16%,公司不是有规模效应│ │ │吗不是自供材料吗为何封装业务毛利率那么差!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分析,请您参阅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 │。感谢您的关注! │ ├──────┼──────────────────────────────────────────────────┤ │05-30 │问:公司财务费用从20年的7亿多降低到24年的五千万,费用支出减少了六亿多,为何净利润反而没怎么变化呢, │ │ │公司这几年不是进行了降本增效吗,为何利润这么差每年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都奇高无比!请简述这两项指标居高│ │ │不下的原因! │ │ │ │ │ │答:投资者您好,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明细请参见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 │中相关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5-20 18:44│木林森(00274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 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 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在广东 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 25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556,972,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276%。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23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61,464,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 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 票、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 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16,506,245 股同意,1,789,878 股反对,141,078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68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533,852 股同意,1,789,878 股反对,141,078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6.8584%。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16,505,945 股同意,1,788,978 股反对,142,278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68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533,552 股同意,1,788,978 股反对,142,278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6.8579%。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16,511,207 股同意,1,776,578 股反对,149,416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68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538,814 股同意,1,776,578 股反对,149,416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 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6.8665%。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16,500,745 股同意,1,789,878 股反对,146,578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68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528,352 股同意,1,789,878 股反对,146,578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6.8495%。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16,253,046 股同意,2,045,477 股反对,138,678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64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280,653 股同意,2,045,477 股反对,138,678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6.4465%。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16,521,745 股同意,1,776,778 股反对,138,678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69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549,352 股同意,1,776,778 股反对,138,678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6.8837%。 (七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16,608,745 股同意,1,790,978 股反对,37,478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7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59,636,352 股同意,1,790,978 股反对,37,478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 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0252%。 (八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16,557,045 股同意,1,794,978 股反对,85,178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69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59,584,652 股同意,1,794,978 股反对,85,178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 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6.94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d2c1d28a-f6b2-4c6f-ba1d-124cd6080fca.PDF ─────────┬───────────────────────────────────────────────── 2025-05-20 18:44│木林森(00274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0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4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18,437,20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690%,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56,972,39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1,464,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14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 23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464,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1414%。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上海 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506,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8%;反对 1,789,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4%;弃权 141,0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533,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84%;反对 1,789 ,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20%;弃权 141,0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505,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7%;反对 1,78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3%;弃权 142,2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533,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79%;反对 1,788 ,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06%;弃权 142,2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5%。 3、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511,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6%;反对 1,776,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3%;弃权 149,4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4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538,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665%;反对 1,776 ,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4%;弃权 149,4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38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1%。 4、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500,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9%;反对 1,789,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4%;弃权 146,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 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528,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95%;反对 1,789 ,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20%;弃权 146,5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5%。 5、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253,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8%;反对 2,045,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7%;弃权 138,6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2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280,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65%;反对 2,045 ,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79%;弃权 138,6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6%。 6、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521,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3%;反对 1,776,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3%;弃权 138,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549,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37%;反对 1,776 ,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7%;弃权 138,6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6%。 7、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608,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3%;反对 1,790,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6%;弃权 37,4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636,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52%;反对 1,790 ,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38%;弃权 37,4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8、审议《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6,55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0%;反对 1,79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2%;弃权 85,1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9,584,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11%;反对 1,794 ,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03%;弃权 85,1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晓冬、魏可心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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