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786 银宝山新 更新日期:2025-06-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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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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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0300│ -0.5500│ -0.2600│ -0.1400│
│每股净资产(元) │ 0.4403│ 0.4685│ 0.7528│ 0.8596│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1300│ -75.4200│ -33.4200│ -15.6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9411.20│ 49411.20│ 49411.20│ 49411.20│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总股本(万股) │ 49561.20│ 49561.20│ 49561.20│ 495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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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6-12 16:32 银宝山新(002786):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6-09 20:19 银宝山新(002786):拟挂牌转让青鼎装备不超11.99%股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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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56162.24 同比增(%):5.72;净利润(万元):-1625.25 同比增(%):4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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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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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82477,增加1.45% │
│●股东人数:截止2024-12-31,公司股东户数81300,减少11.5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13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银宝山新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3-21公告,股东2025-04-15至2025-07-14通过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991.22万股,占总股本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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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汽车行业大型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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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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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880│ 0.0900│ -0.0320│ -0.05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9996│ -1.9668│ -1.6770│ -1.563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2020│ 1.2020│ 1.1927│ 1.1927│
│营业收入(万元) │ 56162.24│ 222117.13│ 167795.50│ 112604.75│
│利润总额(万元) │ -1833.38│ -28703.00│ -12736.38│ -6853.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625.25│ -27183.58│ -12824.59│ -7171.57│
│净利润增长率(%) │ 42.57│ -211.05│ 10.42│ -15.5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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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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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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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 -0.0300│
│2024 │ -0.5500│ -0.2600│ -0.1400│ -0.0600│
│2023 │ 0.4900│ -0.2900│ -0.1300│ -0.1000│
│2022 │ -0.5200│ -0.2400│ -0.1400│ -0.1400│
│2021 │ -1.2500│ -0.5692│ -0.3500│ -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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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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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3 │问:董秘你好,车圈此次缩短账期政策对公司的资金周转有没有影响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近期多家车企承诺将供应商支付账期压缩至60天内的政策,公司认为有助于提升整个│
│ │供应链的资金流转效率,对企业加强现金流管理、优化资金周转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并结合│
│ │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财务管理策略,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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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问:董秘你好,公司债务高企,年年亏损,是否会面临退市风险公司今年面临大考,是如何进行债务的优化与经营│
│ │业绩的提升请举例说明一下,给投资者一点信心谢谢。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尽快改善公司经营现状,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管理层已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通过控│
│ │制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员成本等方面提高效益;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业务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
│ │业务的进展实施,在提高单品利润率的同时,推动更多降本增效措施,努力提振公司经营业绩。感谢您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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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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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6:32│银宝山新(002786):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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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重大诉讼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开庭审理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宝山新”)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
3、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本诉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 10,587,368.20 元(诉讼金额暂计至2025年5月12日),反诉案件诉讼请求
金额为16,484,826.08元(诉讼金额暂计至 2025 年 5月 12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尚未进行一审阶段第二次开庭审理,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
一、本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哈尔滨莱特兄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兄弟”)承揽合同纠纷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案件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月 22日、2025年 4月 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重
大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在一审第一次开庭时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本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诉案件的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哈尔滨莱特兄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本诉案件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1、判令莱特兄弟立即支付已开发票 75 台的剩余未付报酬 5,338,100元;并从 2023 年 4 月 8 日起,按照每日万之五标准支付
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 5月 12日为 2,039,154.2元);
2、判令莱特兄弟立即支付已完工 8 台报酬 2,693,920 元,并立即提走定作物;并从 2024年 1 月 9日起,按照“每台占地 20平
方米、每平方米每月 20元”的标准支付占用场地租金至定作物提走之日止(暂计至 2025年 5月 8日为 51,200元);
3、判令莱特兄弟立即支付已交付但暂存在公司的 24台定作物占用场地租金,从 2023 年 4 月 8 日起,按照“每台占地 20 平方
米、每平方米每月 20 元”的标准支付至定作物提走之日止(暂计至 2025 年 5月 8日为 240,000元);
4、判令莱特兄弟赔偿公司已支付律师费损失 200,000 元、财产保全担保费损失 24,994元;
前述 1至 4项合计 10,587,368.20元。
5、莱特兄弟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诉案件事由及背景
公司提起诉讼后,莱特兄弟又向公司支付了部分报酬。截止 2025 年 5月 12日,莱特兄弟尚欠 5,338,100元。
公司已完工定作物 8台,报酬 2,693,920 元,多次催促莱特兄弟提货。2024年 5月 8日,莱特兄弟微信发送《回函》,也作出了
计划“2024年预计提货数量及金额”,但没有完成 50台的提货。
莱特兄弟违约应当赔偿公司损失,根据委托加工合同第十三条 6,“处理事件或追讨损失而发生的”即“主张债权的费用”应当由
莱特兄弟承担。
二、反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2日收到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及莱特兄弟的《民事反诉状》,现将反诉案件的基本
情况公告如下:
(一)反诉案件的各方当事人
原告(本诉被告):哈尔滨莱特兄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本诉原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反诉案件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银宝山新立即向莱特兄弟交付订购的剩余 125 台 C919 模拟机。
2、请求判决银宝山新立即向莱特兄弟支付违约金 16,484,826.08 元(暂计算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以逾期交付 125 台加工费
用 42,092,500 元为基数,按照LPR 四倍自 2022 年 4 月 1 日暂计算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实际计算至上述设备全部交付之日止)
。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案涉《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LTXD-HT-YF-2021-001)。
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银宝山新承担。
(三)反诉案件事由及背景
银 宝 山 新 与 莱 特 兄 弟 之 间 的 《 委 托 加 工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LTXD-HT-YF-2021-001),约定莱特兄弟委
托银宝山新加工 C919 飞行模拟训练设备。1-400台每台委托加工费用为 336,740 元,莱特兄弟按照订单向银宝山新要货、银宝山新需
在订单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加工并交付。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银宝山新逾期完成委托加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莱特兄弟支付逾期交付
部分的委托加工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莱特兄弟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银宝山新应当予以
补足。
上述合同签订后,莱特兄弟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向银宝山新发出《要货订单》、订单载明银宝山新向莱特兄弟要货 200 台 C9
19 模拟机,其中计划 2022 年1月 28 日提货 50台,计划 2022年 2月 26 日提货 50台,2022年 3 月 31日提货100 台。订单下单后
,银宝山新仅向莱特兄弟交付 75 台 C919 模拟机,剩余 125台机截至目前尚未交付。
现莱特兄弟根据合同约定,诉请银宝山新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违约金(以逾期交付 125台加工费用 336,740*125台=42,092,500元
为基数,按照 LPR四倍自 2022年 4月 1日暂计算至 2025年 5月 12日,实际计算至上述设备全部交付之日止)。且银宝山新交付设备的
期限已远超约定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银宝山新逾期交付 15 天的,莱特兄弟有权解除合同,现莱特兄弟恳请解除案涉《委托加工合
同》(合同编号:LTXD-HT-YF-2021-001)。
三、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本诉及反诉案件,定于2025年 6月 2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仲裁(如有)案件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2、法院通知书及结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884fba71-dc50-48e5-a379-99d753d01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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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银宝山新(002786):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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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002786):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fd5b50cb-0dce-460d-b82d-77cddbe56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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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银宝山新(002786):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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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资产及管理结构,降低经营风险,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业务。
公司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咨询”)持有的深圳市青
鼎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鼎装备”)不超过 11.99%的股权,本次股权挂牌价格将不低于 1,797.99 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
摘牌价格为准。
因本次股权转让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转让青鼎装备部分股权将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不确定交易对方,亦不确定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黄峰岭工业区2栋二层
4.法定代表人:许超
5.注册资本:1379.789474万元
6.成立时间:2019年 8月 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REBY3L
8.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精密加工装备、检测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先进制造装备、集成电路、软件、工业设备、加工工具及耗
材的研发及销售、技术咨询和转让;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
;产业经济咨询(策划创意服务);电气设备批发;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电子、软件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
许可经营项目是:精密加工装备、检测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先进制造装备、集成电路、软件、工业设计和加工工具及耗
材的生产;精密零部件加工、检验服务。
9.股权结构:
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深圳市银宝山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00.00 28.99
深圳市德言投资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200.00 14.50
深圳市行胜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 11.60
中山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2.11 8.85
上海创源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7.25
厦门市清大钛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7.68 7.10
华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90.00 6.52
冯平法 63.00 4.57
吴志军 52.50 3.80
郁鼎文 52.50 3.80
张建富 42.00 3.04
合计 1,379.79 100.00
青鼎装备股东深圳市德言投资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深圳市行胜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冯平法、吴志军、郁鼎文、张建富
为一致行动人,合计占青鼎装备 41.31%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
人民币: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2024 年度 2025年 3月 31日/2025 年一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7,701,243.30 15,260,100.46
总负债 7,016,362.05 6,823,838.96
应收账款总额 3,274,006.31 2,207,330.09
净资产 10,684,881.25 8,436,261.50
营业收入 20,080,174.37 947,565.49
营业利润 -4,533,986.32 -2,369,919.37
净利润 -4,539,923.13 -2,341,797.51
经营活动产生的 -1,811,235.84 -3,121,172.87
现金流净额
11.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银宝咨询没有向青鼎装备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等情形,青鼎装备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青鼎装备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会议,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并同意银宝
咨询对外转让青鼎装备不超过 11.99%的股权。
(二)历史沿革
青鼎装备于 2019 年 8月 23日正式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银宝咨询出资 400万元,持股比例 40%。青鼎装备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2022 年 3 月 2 日,青鼎装备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1 栋 15 层 02 室变更为深圳
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黄峰岭工业区 2栋二层;
2022年 4月 24 日,青鼎装备引入合伙人深圳市行胜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60 万元。青鼎装备的注册资本增至 1,16
0 万元,银宝咨询的持股比例被动降低至 34.48%。
2023年 3月 20日,青鼎装备引入合伙人中山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22.11 万元,引入厦门市清大钛晶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97.68万元。青鼎装备的注册资本增至 1379.789474万元,银宝咨询的持股比例被动降低至 28.99%。
2023年 3月 20日、2024年 9月 13日,青鼎装备进行了董监事变更。2024年 9月 14 日,青鼎装备的登记机关由宝安局变更为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青鼎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审计和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
产评估公司对青鼎装备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根据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鹏盛审字[2024]02333 号)显示,在基准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青鼎装备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809.23万元。
根据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昊资评报字[2024]第 0509号评估报告,采用市场法评估,青鼎装备于评
估基准日 2024 年9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0,615.54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809.23万元,评估增值 9,806.31 万元,增
值率为 1,211.80%。
上述评估结论已获得有权机构备案审批,银宝咨询将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 1,797.99 万元价格公开挂牌转让青鼎装备不
超过 11.99%股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后签署交易协议,最终转让价格、交易对方、交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
。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的最终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
及时披露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六、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及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最终交易价格、时间尚未确定,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的最终
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及时披露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天昊资评报字[2024]第 0509号);
4.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鹏盛审字[2024]02333号);5.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及 20
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6.关于深圳市青鼎装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备案的批复(中东评[2025]6号);
7.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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