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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8(鹭燕医药)最新操盘提示操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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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788 鹭燕医药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收益(元) │ 0.4000│ 0.1800│ 0.8900│ 0.6600│ │每股净资产(元) │ 8.1831│ 8.3229│ 8.1392│ 7.907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4.8000│ 2.2300│ 11.2900│ 8.47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38179.38│ 38158.62│ 38158.62│ 38158.6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672.29│ 693.05│ 693.05│ 693.05│ │总股本(万股) │ 38851.67│ 38851.67│ 38851.67│ 38851.67│ ├─────────────┴──────────┴──────────┴──────────┴──────────┤ │●最新公告:2025-08-25 19:24 鹭燕医药(002788):反舞弊管理制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8-26 02:25 图解鹭燕医药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1.94%(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1040008.23 同比增(%):0.91;净利润(万元):15452.99 同比增(%):-18.83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分红:2024-12-31 10派3.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7-09 除权派息日:2025-07-1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23453,减少1.0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23692,减少3.6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8-27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鹭燕医药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3-06-17累计质押股数:2252.38万股 占总股本比:5.80% 占其持股比:16│ │.32% │ └─────────────────────────────────────────────────────────┘ 【主营业务】 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疫苗等医药分销及零售连锁。 【最新财报】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5420│ -0.2090│ 1.4860│ 0.76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5.0737│ 5.2095│ 5.0259│ 4.798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5861│ 1.5895│ 1.5895│ 1.5861│ │营业收入(万元) │ 1040008.23│ 517375.63│ 2047076.61│ 1541353.24│ │利润总额(万元) │ 20332.68│ 9254.51│ 45327.32│ 33380.4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5452.99│ 7132.36│ 34564.47│ 25734.68│ │净利润增长率(%) │ -18.83│ -14.86│ -4.92│ -1.77│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0.4000│ 0.1800│ │2024 │ 0.8900│ 0.6600│ 0.4900│ 0.2200│ │2023 │ 0.9400│ 0.6700│ 0.4900│ 0.2100│ │2022 │ 0.8900│ 0.6500│ 0.4300│ 0.1800│ │2021 │ 0.7900│ 0.6000│ 0.3900│ 0.1700│ └─────────┴───────────┴───────────┴───────────┴───────────┘ 【2.互动问答】 ┌──────┬──────────────────────────────────────────────────┐ │08-27 │问:公司跟七匹狼什么关系怎么还有七匹狼换届关联公告 │ │ │ │ │ │答:您好,公司独立董事叶少琴女士兼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此之外,公司与福建七匹狼实│ │ │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 【3.最新公告】 ─────────┬───────────────────────────────────────────────── 2025-08-25 19:24│鹭燕医药(002788):反舞弊管理制度 ─────────┴───────────────────────────────────────────────── (2025 年 8月 2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 任归属、常设工作机构及职能;舞弊的工作重点;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第三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 、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和形式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 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四)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七)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八)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七条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 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 (一)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三)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或使用者 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四)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五)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七)偷逃税款; (八)其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章 反舞弊的责任归属、常设工作机构及职能 第八条 公司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舞弊在内的反 舞弊程序和控制并进行自我评估,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反舞弊行为的指导工作;各业务部门承担本部门的反舞弊工作。 公司指定内部审计部门为公司反舞弊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及执行公司反舞弊工作中的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工作,包 括以下内容: (一)进行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独立评估; (二)协助开展公司反舞弊宣传活动; (三)审核及评估公司进行的反舞弊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四)受理舞弊举报并进行举报登记、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出具处理意见及向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等事项。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同时负责对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反舞弊工作计划、开展情况等提出评估报告 ,及就舞弊案件的举报接收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提出报告,并听取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工作指导。第十条 审计人员应当自觉 提高反舞弊的意识和反舞弊技术能力水平,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积极要求并主动接受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反舞弊法律法规、行业准 则、知识技能的培训,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状况及计划,会计政策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章 反舞弊的工作重点 第十一条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五章 舞弊的预防与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 (一)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 (二)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 (三)建立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进行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多种方式: (一)最高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并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和规范; (二)公司的反舞弊政策和程序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发布、宣传或者局域网等方式 )进行有效沟通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使其明白行为准则涉及的概念;帮助员工识别合法与违法 、诚信道德与非诚信道德的行为。所有的员工都必须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员工自己在反舞弊方面的责任并自觉努力提 高反舞弊思想水平和技能; (三)对新员工要进行反舞弊培训和法律法规及诚信道德教育; (四)鼓励员工在公司日常工作和交往中遵纪守法和从事遵守诚信道德的行为,帮助员工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不当利 益诱惑;并将企业倡导遵纪守法和遵守诚信道德的信息以适当形式告知与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关系的社会所有利益相关方,包括外部相 关方(客户、供应商、监管机构和股东); (五)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第十四条 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机制,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主要通过以下手段: (一)管理层在每年年初进行企业风险评估时,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其中。管理层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账户层面中 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这些评估还包括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盗用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 收入或支出,以及对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进行舞弊风险的评估; (二)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管理层要建立并采取有关确认、防止和减少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滥用公司资产的措施; 公司各个层次和各个部门应建立反舞弊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是不同的形式:如批准、授权、核查、核对、权责分工、工作业绩复核 以及公司资产安全的保护等。针对发生舞弊行为的高风险区域,如财务报告虚假和管理层越权,以及信息系统和技术领域,建立必要的 内部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绘制业务流程图和制定管理制度,将业务舞弊和财务舞弊风险与控制措施相联系,从而在舞弊发生的源头 建立控制机制并发挥作用。第十五条 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 。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保存在员工档案中。 第十六条 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应融入到日常的控制活动中,包括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活动。 第六章 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 第十七条 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建立职业道德问题及舞弊案件的举报电话热线、电子邮件信箱等,并将举报热线 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加以公布,作为各级员工及与公司直接或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反映、举报公司及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问题 的情况,或检举、揭发实际或疑似舞弊案件的渠道。第十八条 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对涉及一般员工的可疑的、被控但未 经证实的举报,将视其轻重缓急,会同公司合规、法律、人力资源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评估并作出是否调查的决定。 若举报牵涉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以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由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人员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共 同组成特别调查小组进行联合调查。在进行有关调查时,视需要还可使用外部专家参与调查;对受影响的业务单位的内部控制要进行评 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 对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舞弊案件报告材料,公司反舞弊常设工作机构按归档工作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对有关舞弊案 件的调查结果及反舞弊常设工作机构的工作报告要依据报告性质按季度向公司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报告。 第七章 舞弊的补救措施与处罚 第二十条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在补救措施中应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对违规者采取适当的措施,并将结果向内部 及必要的外部第三方通报。第二十一条 所有犯有舞弊行为的员工,无论是否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内部审计部门均应建议公司管理层 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内部经济和行政纪律处罚;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犯有舞弊行为的党员干部,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董事会授权下,本制度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 亦同。 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号码:0592-8129332 受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 受理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电子邮箱地址:lyr@luyan.com.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 号鹭燕集团 邮政编码:361010 http://di ─────────┬───────────────────────────────────────────────── 2025-08-25 19:24│鹭燕医药(002788):内部审计制度 ─────────┴───────────────────────────────────────────────── 鹭燕医药(002788):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1b4ed46-8b20-44d6-946b-270745b13d24.PDF ─────────┬───────────────────────────────────────────────── 2025-08-25 19:24│鹭燕医药(00278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2025年8月2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 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 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 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 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 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扰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条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务。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和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可连聘连任。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当符合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任职条件外,提名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 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第九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 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在任职期间应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 秘书后续培训。 第十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任职条 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制度第三条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 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及其他 待办理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 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bcda1d3-cf3b-4573-a774-442728e6eb9b.PDF 【4.最新报道】 ─────────┬───────────────────────────────────────────────── 2025-08-26 02:25│图解鹭燕医药中报: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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