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801 微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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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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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1.2700│ 0.7500│ 0.3800│ 0.9600│
│每股净资产(元) │ 8.0077│ 7.6366│ 7.5846│ 7.204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6.5700│ 10.0400│ 5.1200│ 14.0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1580.27│ 11580.27│ 11580.27│ 11580.27│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11382.93│ 11382.93│ 11382.93│ 11382.93│
│总股本(万股) │ 22963.20│ 22963.20│ 22963.20│ 229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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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1-28 17:41 微光股份(0028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1-28 18:02 微光股份: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净利润盈利3.53亿元至3.75亿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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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 │
│2026-01-29 预告业绩:业绩大幅上升 │
│预计公司2025年0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00万元至3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60.04%至70.01%。扣 │
│非后净利润26500.00万元至28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12.39%--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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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10538.41 同比增(%):8.52;净利润(万元):29085.17 同比增(%):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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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9 除权派息日:2025-09-30 │
│●分红:2024-12-31 10派3.5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7 除权派息日: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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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6-01-31,公司股东户数15512,减少11.63%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17553,减少3.94%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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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微光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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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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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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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6350│ 0.5540│ 0.0730│ 1.32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5.9366│ 5.5694│ 5.5442│ 5.1655│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5011│ 0.5011│ 0.5011│ 0.5011│
│营业收入(万元) │ 110538.41│ 75045.37│ 35559.72│ 140905.81│
│利润总额(万元) │ 33626.60│ 19918.42│ 10108.92│ 25310.4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9085.17│ 17240.90│ 8694.68│ 22057.04│
│净利润增长率(%) │ 25.29│ 11.32│ 19.39│ 82.16│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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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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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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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1.2700│ 0.7500│ 0.3800│
│2024 │ 0.9600│ 1.0100│ 0.6700│ 0.3200│
│2023 │ 0.5300│ 0.9500│ 0.7000│ 0.3300│
│2022 │ 1.3400│ 1.0800│ 0.7100│ 0.3400│
│2021 │ 1.1100│ 0.7400│ 0.4500│ 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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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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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问:你好,公司2025业绩增长超过50%,加上公司流通盘比例较低,市场参与活跃度很低,建议分配分案至少10股 │
│ │转增5,提供流动性,从而提升公司的合理估值。 │
│ │ │
│ │答:你好,感谢你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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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问:请问截止1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你好,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5,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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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问:您好,由于贵公司决策失误,信托基金理财导致损失好几亿,本金损失100%,去年还有减持等等已经损害投资│
│ │者利益。贵公司有增持计划来提振投资者信心么 │
│ │ │
│ │答:你好,公司及股东若有回购、增持等相关计划,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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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问:您好,麻烦问下公司信托产品理财亏的4亿是把本金亏完了么如果是,理财为什么会导致本金亏完,希望有一 │
│ │个合理的原因 │
│ │ │
│ │答:你好,公司已详细披露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6年1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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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问:您好,贵公司第四季度主营业务利润亏损是因为原材料大幅度涨价原因吗后面面对原材料涨价有应对措施么 │
│ │ │
│ │答:你好,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利润没有亏损,同比下降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
│ │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铜、钢材、铝、稀土、电子元器件等,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公司将│
│ │通过与客户协商涨价,合理调节库存,竞价采购控制原材料成本,优化设计降低成本,加快新产品开发等措施积极│
│ │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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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问:公司产品很有前途,目前股价低迷主要是市场原因。但也应该看到公司流通盘偏小,不利大资金进入。希望管│
│ │理层能看到此情况。考虑在年终分红时除了现金分红外,建议小比例送股或转增红股。扩大流通盘便于大资金可进│
│ │可退。谢谢! │
│ │ │
│ │答:你好,感谢你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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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问:董秘您好,麻烦问下贵公司和春晚机器人表演的魔法原子公司是否有业务合作或者其他形式的合作 │
│ │ │
│ │答:你好,暂无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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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到1月20日的股东人数,谢谢 │
│ │ │
│ │答:你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7,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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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问:请问1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你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17,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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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问:您好,麻烦问下贵公司有没有给特斯拉机器人供货相关零部件 │
│ │ │
│ │答:你好,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是公司打造的战略板块,已取得初步成效,公司已和较多的机器人(│
│ │人形机器人)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伺服电机销售收入已超亿元,无框力矩电机、关节模组等已对外销售,具体客│
│ │户名单不便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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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问:您好,看到问答贵公司没有和优必选签独供协议,但是有合作现在主要网络传言太多。 │
│ │ │
│ │答:你好,机器人(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是公司打造的战略板块,已取得初步成效,公司已和较多的机器人(│
│ │人形机器人)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伺服电机销售收入已超亿元,无框力矩电机、关节模组等已对外销售,具体客│
│ │户名单不便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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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问:您好,贵公司2024财报的预报什么时候出 │
│ │ │
│ │答:你好,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对于适用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
│ │行预告。公司将严格遵守业绩预告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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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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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41│微光股份(0028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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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 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年 1月 2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邵国新先生、倪达明先生、董荣璋先生和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
郑金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余额 40,751
.66 万元,上述信托产品均已逾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375.83 万元,2024 年度已确认公
允价值变动损失 11,040 万元。2025 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持有的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确
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9,335.83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0,751.66 万元(确认损失比例 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4)。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公司所涉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
方案,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
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敦促公司相关人
员加强与各相关方联系,督促中融信托向公司及子公司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公司保留采用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的权利,尽最大努力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废止<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鉴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
对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相关细则已具体规定,为避免制度冗余,原制定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废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修订后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
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更名为:《防范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 年 01 月)》《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工作细则(2026年 01 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6 年 01月)》《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2026 年 01 月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6年 01 月)》《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 01 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 01 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 01月)》《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
01 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3bbdbded-899d-4341-8059-45eee2e4d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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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39│微光股份(002801):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2026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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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以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事务。证券办公室是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事务的执行部门。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环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的具体执行部门及人员需积极、主动跟证券办公室沟通,提供公司环境信息,配合证券办公室做好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
第六条 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披露,并说明事件的
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重大事项”包括:
1、新发布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因环境违法违规被环保部门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3、公司有新、改、扩建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等重大投资行为的;
4、由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原因,公司被有关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决定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搬迁、关闭的;
5、公司由于环境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
6、其它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事件。以上“重大影响”“重大投资”的标
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披露有关环境信息,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主动适当披露环境信息。
第三章 环境信息汇集流程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重大环境信息汇总、汇报工作。一旦发生上述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联络人
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办公室汇报,并就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办公室向各部门、子公司收集信息时,各部门、子公司应当积极予以配合。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将有关情
况向董事会汇报,经董事会审核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条 对环境信息报告不及时、故意隐瞒重大环保信息等行为,公司根据行为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内部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
职、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考虑更换相关人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1be19928-44fb-4b22-bf6e-7355fc19d1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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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39│微光股份(0028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6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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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
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作为,给
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对象(即被问责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问责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董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无故不出席会议,不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
执行董事会决议的;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工作计划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
(三)未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交办的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工作计划的;
(四)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保密信息,造成公司损失的;
(五)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影响公司总体工作的;
(六)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
(八)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对下属部门或人员违法
违纪、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包庇、袒护、纵容的;
(九)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导致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处罚或损害公司形象的;
(十)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使用资金、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
(十一)违反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泄露公司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
(十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三)在公司采购、外协、招标、销售等经济活动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接受商业贿赂或渎职、失职行为的;
(十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持股变动相关规定,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包括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以及买卖
前未进行书面报备等);
(十五)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为应当问责的其他情形;
(十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进行内部问责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问责的方式
第七条 问责的方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三)扣发绩效工资、奖金;
(四)留用察看;
(五)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六)罢免职务、解除劳动合同;
(七)赔偿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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