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802 洪汇新材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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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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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500│ 0.1500│ 0.0200│ 0.2800│
│每股净资产(元) │ 3.4806│ 3.4182│ 3.6223│ 3.651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6.8300│ 4.1300│ 0.5700│ 7.65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8194.29│ 18194.29│ 18079.53│ 18079.5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35.91│ 35.91│ 150.67│ 150.67│
│总股本(万股) │ 18230.20│ 18230.20│ 18230.20│ 18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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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1-20 17:26 洪汇新材(002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
│更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1-20 17:59 洪汇新材(002802)实控人拟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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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4-09-30 营业收入(万元):34320.96 同比增(%):27.27;净利润(万元):4419.81 同比增(%):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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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09-30 10派1.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1-05 除权派息日:2024-11-0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1-27,公司股东户数10830,增加8.14%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1-20,公司股东户数10015,减少3.53%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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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洪汇新材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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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项洪伟 截至2024-09-06累计质押股数:353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9.36% 占其持股比:3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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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特种氯乙烯共聚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2024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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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4-09-30│ 2024-06-30│ 2024-03-3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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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1240│ 0.0720│ 0.0830│ 0.50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4137│ 1.3194│ 1.4375│ 1.4167│
│每股资本公积(元) │ 0.8545│ 0.8545│ 0.8522│ 0.8476│
│营业收入(万元) │ 34320.96│ 20987.35│ 6951.32│ 37278.56│
│利润总额(万元) │ 5063.60│ 3102.12│ 462.70│ 6076.03│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4419.81│ 2706.61│ 378.79│ 5088.20│
│净利润增长率(%) │ 16.41│ 2.82│ -63.85│ -39.8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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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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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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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0.2500│ 0.1500│ 0.0200│
│2023 │ 0.2800│ 0.2400│ 0.1800│ 0.0700│
│2022 │ 0.6100│ 0.4400│ 0.3100│ 0.1500│
│2021 │ 0.8100│ 0.5400│ 0.3800│ 0.1600│
│2020 │ 0.8700│ 0.6300│ 0.3500│ 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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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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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问:请问一下截止到2025年1月27日收盘公司最新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1月27日,公司股东人数是10,830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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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问:董秘您好,请问公司产品能使用用于低空经济领域或飞行器、飞行汽车,汽车,防火材料,等领域吗 │
│ │ │
│ │答:您好,公司氯醋树脂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油墨(耐蒸煮油墨、烟包油墨等)、食品包装涂料、药品包装热封胶│
│ │、胶黏剂、色片和塑料加工(PVC透明片材、塑胶地板、磁卡基材等)、汽车漆、木器漆、船舶防腐涂料等领域; │
│ │水性乳液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金属防腐底漆、家电及电动车塑料配件用漆、玻璃制品烤漆、家具漆、车用漆、纸张│
│ │涂层、印刷油墨、专用粘合剂、织物表面处理剂等领域。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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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截至1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您好,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10,015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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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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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26│洪汇新材(002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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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8ab88d0b-93bf-4dd7-a93d-41d99152c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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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6:22│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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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002802):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f7b0ae90-6a7c-4819-b0df-e48dd7d90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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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6:12│洪汇新材(00280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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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和 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于《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 年 5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 6 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在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27 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 1,700,065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5 月18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7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
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24 个月,锁定期最长为 24 个月,每期解锁
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已全部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内持有公司股份 2,873,1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8%。截止目前,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
股本 10%以上以及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
外的第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结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延长存续期或其他处置安排等。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d11a43dc-3c09-4629-868f-ea53f9091aa2.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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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59│洪汇新材(002802)实控人拟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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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汇新材发布公告,控股股东项洪伟计划将29.99%的股份转让给无锡锡港启兴科技合伙企业,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
锡港启兴,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无锡市锡山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此次股权转让将使上市公司实控权发生变更。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40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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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6:20│洪汇新材(002802)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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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17日丨洪汇新材(002802.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
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432003738,发证时间:2024年11月19日,有效期三
年。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492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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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7 15:47│洪汇新材(002802)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净利润4419.81万元,同比增长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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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洪汇新材(002802.SZ)发布2024年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同比增长27.27%。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9.81万元,同比增长16.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4.73万元,同比增长34.0
6%。
http://www.zhitongcaijing.com/content/detail/1200613.html
【5.最新异动】
●交易日期:2024-05-20 信息类型:振幅值达15%的证券
涨跌幅(%):-0.26 成交量(万股):2126.56 成交额(万元):25472.98
┌─────────────────────────────────────────────────────────┐
│ 买入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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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东路证券营业部 │ 1010.96│ 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龙井路证券营业部 │ 410.10│ 0.0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吉路证券营业部 │ 337.21│ 110.30│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金融城南环路证券营业部 │ 309.19│ 240.9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国贸中心证券营业部 │ 297.21│ 179.09│
├───────────────────────────────┴────────────┴────────────┤
│ 卖出前五营业部 │
├───────────────────────────────┬────────────┬────────────┤
│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卖出金额(万元)│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黄陂南路证券营业部 │ 107.87│ 677.42│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平江路证券营业部 │ 0.00│ 629.3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光复路证券营业部 │ 1.16│ 572.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大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 247.45│ 510.36│
│机构专用 │ 63.02│ 408.96│
└───────────────────────────────┴────────────┴────────────┘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
│立案日期 │--- │处罚披露日 │2022-05-16 │
├────────┼───────────────────┼────────┼───────────────────┤
│立案类型 │公司违法经营 │案情进展 │审理终结 │
├────────┼───────────────────┴────────┴───────────────────┤
│违法事实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022年1月5日、1月19日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干燥车间二楼有台离心机底部有废气溢出,无组织排 │
│ │放,未封闭,车间外异味明显。 │
│ │ 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止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
│ │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保持其正常使用;│
│ │造船等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
│ │ 我局已于2022年3月21日送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锡山环听告[2022]32号),书面告知你单位违 │
│ │法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和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收│
│ │到告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我局对你单位提出的陈述申辩内容审理后认为:整改态度和行│
│ │为较积极,但违法事实客观存在,证据充分。 │
├────────┼────────────────────────────────────────────────┤
│处罚决定 │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密闭│
│ │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由生│
│ │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
│ │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相关规定和当事人违法事实与情节,│
│ │经我局环境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小组集体审理研究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
│ │处罚: │
│ │ 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元。 │
└────────┴────────────────────────────────────────────────┘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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