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809 红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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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4-14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
│每股收益(元) │ ---│ -0.0500│ -0.1800│ -0.0300│ 0.0300│ 0.0100│
│每股净资产(元) │ ---│ 7.3644│ 7.2051│ 7.3596│ 7.4238│ 7.6668│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0.7100│ -2.3700│ -0.4000│ 0.4500│ 0.15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6997.03│ 15409.80│ 13911.85│ 13911.74│ 13910.64│ 13773.52│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7028.99│ 7028.99│ 7249.39│ 7249.39│ 7249.39│ 7249.39│
│总股本(万股) │ 24026.02│ 22438.79│ 21161.24│ 21161.13│ 21160.03│ 21022.9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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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6-18 00:02 红墙股份(00280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21 15:01 异动快报:红墙股份(002809)5月21日14点56分触及跌停板(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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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17336.76 同比增(%):33.42;净利润(万元):-1118.87 同比增(%):-5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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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6-06-25 除权派息日:2026-06-26 │
│●分红:2025-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12-31,公司股东户数25451,减少15.83%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3-31,公司股东户数30796,增加21.0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6-06-15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红墙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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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混凝土外加剂业务、精细化学品业务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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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按04-14股本│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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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0580│ 0.1520│ 0.1360│ 0.1170│ -0.10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4181│ 3.6773│ 3.8296│ 3.8940│ 4.1990│
│每股资本公积(元) │ ---│ 2.5672│ 2.1296│ 2.1296│ 2.1292│ 2.0750│
│营业收入(万元) │ ---│ 17336.76│ 76885.36│ 53488.05│ 32222.54│ 12994.05│
│利润总额(万元) │ ---│ -1378.15│ -4439.71│ -933.92│ 822.72│ 160.3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 -1118.87│ -3857.46│ -635.91│ 722.12│ 253.69│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541.04│ -179.11│ -115.93│ -74.07│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可转债转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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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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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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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0500│
│2025 │ -0.1800│ -0.0300│ 0.0300│ 0.0100│
│2024 │ 0.2300│ 0.1900│ 0.1300│ 0.0600│
│2023 │ 0.4100│ 0.3100│ 0.2400│ 0.1000│
│2022 │ 0.4300│ 0.3000│ 0.1800│ 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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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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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问:公司的HEMA产品产能是否已经拉满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HEMA是公司生产的羟基酯产品之一,公司羟基酯产线可根据市场和订单情况各个产品之│
│ │间柔性切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05-20 │问:现在十大股东名单是谁 │
│ │ │
│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为保障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前十大股东名单,相关情况请关注│
│ │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特定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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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红墙股份(00280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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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00280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41ae5f1-b4a5-4df0-8dd9-3bbc56493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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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4│红墙股份(0028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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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5日(周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5日9:15-9:25
, 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股份 92,781,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91,587,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2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5 人,代表股份 1,193,9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5 人,代表股份 1,193,9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5 人,代表股份 1,193,9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53,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6%;反对198,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140%;弃权29,1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6,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79%;反对 198,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18%;弃权 29,1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03%。
提案 2.00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53,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6%;反对198,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142%;弃权28,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6,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79%;反对 198,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85%;弃权 28,9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35%。
提案 3.00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3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7%;反对218,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352%;弃权28,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6,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031%;反对 218,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34%;弃权 28,9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35%。
提案 4.00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491,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7%;反对264,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853%;弃权25,0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351%;反对 264,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680%;弃权 25,0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69%。
提案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538,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2%;反对203,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189%;弃权39,8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548%;反对 203,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87%;弃权 39,8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33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戴振军、刘浩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c0c1a254-135c-470d-acd7-260708209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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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4│红墙股份(0028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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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华商(龙岗)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戴振军律师、刘浩律师出席了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7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
体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对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议
程和议案、召开方式、出席人员、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5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6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228名,均为截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2,781,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617
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3名,均为截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587,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38.1201%。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1,193,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969%。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
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2,553,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6%;反对198,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140%;弃权29,1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79%;反对198,5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18%;弃权29,1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3%。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2,553,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6%;反对198,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142%;弃权28,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79%;反对198,7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85%;弃权28,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5%。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2,534,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7%;反对218,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52%;弃权28,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46,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031%;反对218,1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34%;弃权28,9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5%。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2,491,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7%;反对264,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853%;弃权25,0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351%;反对264,6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680%;弃权25,0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6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2,53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203,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189%;弃权39,8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51,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548%;反对203,0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87%;弃权39,83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65%。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未出现修改原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五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73f42185-fc9c-4ea8-b278-b452f576ed2d.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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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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