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831 裕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3-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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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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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1.3000│ 0.6100│ 0.2600│ 1.54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5059│ 12.1552│ 12.5918│ 12.340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0.1500│ 4.7100│ 2.0800│ 12.50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51099.32│ 52099.33│ 52099.33│ 52099.33│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0952.03│ 40952.03│ 40952.03│ 40952.03│
│总股本(万股) │ 92051.35│ 93051.36│ 93051.36│ 930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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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2-27 19:29 裕同科技(002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2-25 19:27 裕同科技(002831):子公司拟收购欧洲地区成熟的印刷包装企业Gelbert公司60%股权(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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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9-30 营业收入(万元):1260139.37 同比增(%):2.80;净利润(万元):118082.39 同比增(%):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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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4.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2 除权派息日:2025-09-23 │
│●分红:2024-12-31 10派6.04086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9 除权派息日:2025-05-3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9-30,公司股东户数11128,减少18.37%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6-30,公司股东户数13632,增加10.65%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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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吴兰兰 截至2026-01-13累计质押股数:1661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8.04% 占其持股比:3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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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提供创新的一站式包装解决方案以及可持续智造服务
【最新财报】 ●2025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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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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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2.3510│ 1.6880│ 1.1390│ 2.128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9.6268│ 9.2673│ 9.5185│ 9.2594│
│每股资本公积(元) │ 1.8453│ 2.0985│ 2.0984│ 2.0984│
│营业收入(万元) │ 1260139.37│ 787571.37│ 369900.56│ 1715693.98│
│利润总额(万元) │ 139300.99│ 65716.51│ 26906.05│ 173610.9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118082.39│ 55383.70│ 24108.94│ 140855.79│
│净利润增长率(%) │ 6.00│ 11.42│ 10.26│ -2.0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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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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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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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1.3000│ 0.6100│ 0.2600│
│2024 │ 1.5400│ 1.2200│ 0.5400│ 0.2400│
│2023 │ 1.5700│ 1.0700│ 0.4700│ 0.2000│
│2022 │ 1.6100│ 1.1026│ 0.5274│ 0.2394│
│2021 │ 1.0930│ 0.7015│ 0.3564│ 0.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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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暂无数据
【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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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9:29│裕同科技(002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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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2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27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王华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1人,代表股份698,518,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7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44,465,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6人,代表股份154,052,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8人,代表股份154,159,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5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6人,代表股份154,052,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持有公司标的股票在公司股东会上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
东权利。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20,513,5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为62,2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为16,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
股份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708,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5%;反对54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552%;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3,608,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2%;反对547,9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6%;弃权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8,496,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2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4,13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反对21,6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邓鑫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裕同科技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19ea0884-cc11-4a02-8d53-eded3020b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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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9:25│裕同科技(002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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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裕同科技”或“公司”)的委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本所”)就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经办律师(“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裕同科技提供的与题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
资料进行了审查、验证。同时,本所律师还审查、验证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信息、资
料和证明,并就有关事项向裕同科技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裕同科技如下承诺及保证: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完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仅供裕同科技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裕同科技
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具备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的主体资格,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裕同科技本次股东会由 2026 年 2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集。2026 年 2 月 11 日,裕同科技董事
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发布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
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并超过十五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出席会议对象,
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
事项;同时,通知中对本次股东会的议题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环路 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由裕同科技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
4.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27日上午9:15-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查验,裕同科技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
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裕同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裕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10日召开,决定召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裕同科技
第五届董事会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31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698,518,592股,占裕同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748%(截至股权登记日,裕同科技的总股本为 920,513,500 股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 62,246 股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16,510,000 股不享有表决权,在计算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时已剔除)。
2.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裕同科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收购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王华君先生、 吴兰兰女士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53,708,8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5%;反对 547,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2%;弃权 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5%,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8,496,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 21,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9%,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
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裕同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55f83719-fb8f-4985-bf60-fea6f914c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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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9:05│裕同科技(002831):Gelbert Eco Print Szolgáltató és Kereskedelmi Korlátolt Felelèsségü Tá
│rsaság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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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Gelbert Eco Print Szolgáltató és Kereskedelmi Korlátolt Felelèsségü Társaság 审计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662c85a1-a814-4c5a-9a6b-cf83e3d748ee.PDF
【4.最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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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9:27│裕同科技(002831):子公司拟收购欧洲地区成熟的印刷包装企业Gelbert公司6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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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全资子公司香港裕同拟收购欧洲印刷包装企业Gelbert公司60%股权,交易对价654.37万欧元(约5348万元人民币)。Gelb
ert拥有成熟运营团队、生产基地及优质客户资源,具备本地化交付能力。此次收购旨在深化公司全球化布局,在欧洲核心区域建立战
略支点,结合裕同智能制造能力与Gelbert属地化资源,提升对国际客户的区域化响应效率。交易完成后,Gelbert将纳入公...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7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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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0:53│裕同科技(002831):拟收购华研科技51%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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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拟以4.49亿元收购华研科技51%股份,交易已于2026年2月10日签署协议。华研科技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于精
密金属及陶瓷零组件的一体化研发制造,业务覆盖MIM、CIM、CNC、注塑、表面处理等工艺,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新能源
汽车、VR及医疗等领域。交易完成后,华研科技将纳入裕同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增强公司在高端制造领域的布局与综合服务能力。...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17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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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4:40│中国银河:给予裕同科技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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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2025年前9月营收126.0亿元,同比+2.8%;归母净利润11.8亿元,同比+6.0%,单季净利率达13.3%,同比提升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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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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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期 │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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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 16476.22│ 1515.91│ 350.35│ 0.09│ 16826.57│
│2026-02-27 │ 16639.25│ 5141.57│ 350.37│ 0.12│ 16989.61│
│2026-02-26 │ 14647.82│ 1580.03│ 356.82│ 0.03│ 15004.64│
│2026-02-25 │ 14605.12│ 2112.04│ 501.27│ 0.05│ 15106.39│
│2026-02-24 │ 14559.47│ 2741.52│ 558.61│ 1.27│ 15118.08│
│2026-02-13 │ 12908.27│ 1265.26│ 545.13│ 0.35│ 13453.40│
│2026-02-12 │ 13804.10│ 1629.34│ 573.18│ 0.44│ 14377.27│
│2026-02-11 │ 14613.01│ 3168.80│ 623.81│ 2.13│ 15236.82│
│2026-02-10 │ 13914.88│ 1332.58│ 587.65│ 1.17│ 14502.53│
│2026-02-09 │ 18114.54│ 1756.91│ 524.92│ 0.86│ 18639.46│
│2026-02-06 │ 18460.81│ 725.39│ 492.90│ 1.27│ 18953.71│
│2026-02-05 │ 19186.24│ 2772.43│ 484.21│ 2.80│ 19670.45│
│2026-02-04 │ 18145.74│ 2440.91│ 414.44│ 1.01│ 18560.18│
└────────┴────────┴─────────┴─────────┴─────────┴─────────┘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暂无数据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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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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