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859 洁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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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
│每股收益(元) │ 0.1100│ 0.5100│ 0.4100│ 0.2300│ 0.0800│ 0.4700│
│每股净资产(元) │ 7.1300│ 7.0006│ 6.8015│ 6.7228│ 6.6708│ 6.5892│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5200│ 7.2700│ 5.8300│ 3.2900│ 1.1400│ 6.8400│
│) │ │ │ │ │ │ │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0589.94│ 40561.01│ 40561.05│ 40561.05│ 40558.60│ 40558.59│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532.72│ 2532.72│ 2532.68│ 2532.68│ 2532.68│ 2532.68│
│总股本(万股) │ 43122.65│ 43093.73│ 43093.73│ 43093.72│ 43091.27│ 430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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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6-05-12 17:41 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洁美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6-05-06 17:16 洁美科技(002859)2026年5月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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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6-03-31 营业收入(万元):50737.84 同比增(%):22.52;净利润(万元):4775.29 同比增(%):4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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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12-31 10派1.2元(含税)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9-29 除权派息日:2025-09-30 │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5-08,公司股东户数18552,增加4.93% │
│●股东人数:截止2026-04-30,公司股东户数17681,增加6.88%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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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洁美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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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6-01-28累计质押股数:688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5.97% 占│
│其持股比: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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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子封装材料及电子级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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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6-03-31│ 2025-12-31│ 2025-09-30│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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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0.0580│ 0.7570│ 0.4790│ 0.2490│ 0.1130│ 0.591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3.6708│ 3.5625│ 3.5026│ 3.4217│ 3.3901│ 3.3119│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0578│ 2.0306│ 2.1054│ 2.1036│ 2.0987│ 2.0977│
│营业收入(万元) │ 50737.84│ 210041.20│ 152597.88│ 96243.73│ 41410.33│ 181701.68│
│利润总额(万元) │ 4566.24│ 22911.60│ 17711.21│ 9852.72│ 3132.69│ 21467.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775.29│ 21982.10│ 17592.49│ 9849.41│ 3372.72│ 20217.14│
│万) │ │ │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1.59│ 8.73│ -0.70│ -18.78│ 0.00│ 0.00│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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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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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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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 ---│ ---│ 0.1100│
│2025 │ 0.5100│ 0.4100│ 0.2300│ 0.0800│
│2024 │ 0.4700│ 0.4100│ 0.2800│ 0.1200│
│2023 │ 0.5900│ 0.4000│ 0.2300│ 0.0700│
│2022 │ 0.4100│ 0.3700│ 0.2700│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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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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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问:您好,截止5月8日收盘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止2026年5月8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8,552户。 │
├──────┼──────────────────────────────────────────────────┤
│05-12 │问:张总您好!公司广东肇庆离型膜规划了两期,其中二期进展到什么程度两期规模加起来也远远小于华北项目,│
│ │是因为广东客户对离型膜需求量不大,还是竞争对手的原因 │
│ │ │
│ │答:广东肇庆二期项目新增的年产能1亿平米将根据一期产能释放进展确定投资节奏。华南地区客户需求持续增加 │
│ │,公司正积极扩张产能以满足该区域需求。华北项目规模较大是公司根据战略布局安排,旨在提升对华北地区战略│
│ │客户(如韩系客户)的就近供货能力,同时兼顾其他区域及海外客户,从而大幅提升市场份额。公司离型膜产能布│
│ │局是根据不同区域客户的需求结合公司的整体战略进行的布局。感谢关注。 │
├──────┼──────────────────────────────────────────────────┤
│05-12 │问:张总您好!华北项目目前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客户端的验证工作是否已经同步进行,由于公司已经通过客户│
│ │端验证流程,华北项目验证周期是否都会相应的缩短 │
│ │ │
│ │答:客户端实际的验证流程是一样的,鉴于公司已经是其离型膜产品合格供应商且具备良好供货合作基础,整体验│
│ │证效率较高,验证周期将相应缩短。 │
├──────┼──────────────────────────────────────────────────┤
│05-12 │问:张总您好!公司目前基膜和宽幅高速离型膜生产线都采购于日本,这种现状会不会出现意外,对此公司有无预│
│ │案谢谢! │
│ │ │
│ │答:基膜生产线和离型膜生产线其他国家也有供应,相关生产线的国产化进程也在加速,不必过于担忧。公司高度│
│ │重视设备供应链安全,并通过产业链纵向延伸策略,持续推进基膜(BOPET膜)及高端离型膜的产能建设。谢谢。 │
├──────┼──────────────────────────────────────────────────┤
│05-06 │问:请问截止4月3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截止2026年4月30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7,681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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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问:你好,贵司2025年报主要参股公司分析一栏,洁美(菲律宾)和浙江柔震营业收入收和营业利润分别是164万 │
│ │,714万;457万,3360万,是不是搞反了 │
│ │ │
│ │答:请查阅公司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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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问:董秘您好,贵司截止4.20日股东数量多少 │
│ │ │
│ │答:截止2026年4月20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6,543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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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问:董秘您好,贵司截止4.20日股东数量多少 │
│ │ │
│ │答:截止2026年4月20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6,543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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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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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1│洁美科技(002859):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洁美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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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37
2、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3、转股时间:2021年 5月 10日至 2026年 11月 3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 5月 18日起至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鉴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于近日发布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条款的约定,自 2026年 5月 18日至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137;债券简称:洁美转债)将暂停转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da1be31-6681-448c-9b54-d1f714859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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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23│洁美科技(0028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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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 100号绿地中央广场 10幢 24层)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276,567,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8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25,672,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4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人,代表股份 50,895,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3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人,代表股份 34,695,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人,代表股份 34,695,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93%。
(截至 2026 年 4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31,226,56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92,
500股,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3,565,00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权利,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26,269,068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65,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692,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9%。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65,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692,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9%。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65,16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2,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692,707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32,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反对 33,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659,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8%;反对 33,06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5,025,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1%;反对 1,540,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0%;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52,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32%;反对 1,540,439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99%;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64,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692,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 2,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564,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692,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8%;反对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69%。
议案 5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
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独立董事对其在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发表相关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会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2e30b83-0078-490e-9656-9d25f17adbda.PDF
─────────┬─────────────────────────────────────────────────
2026-05-11 18:20│洁美科技(0028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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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
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
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
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
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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