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002859 洁美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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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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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收益(元) │ 0.2300│ 0.0800│ 0.4700│ 0.4100│
│每股净资产(元) │ 6.7228│ 6.6708│ 6.5892│ 6.664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2900│ 1.1400│ 6.8400│ 5.96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40561.05│ 40558.60│ 40558.59│ 40558.51│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2532.68│ 2532.68│ 2532.68│ 2532.68│
│总股本(万股) │ 43093.72│ 43091.27│ 43091.26│ 430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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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2025-09-04 18:59 洁美科技(0028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9-10 15:02 洁美科技(002859):柔震科技扩产在稳步推进,配合头部几家3C电池厂商开发下一代复合集流体( │
│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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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同比:2025-06-30 营业收入(万元):96243.73 同比增(%):14.68;净利润(万元):9849.41 同比增(%):-1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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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5-06-30 10派1元(含税) │
│●分红:2024-12-31 10派1.2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5-28 除权派息日:2025-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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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9,公司股东户数13447,减少11.40%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8-20,公司股东户数15178,增加3.0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9-10投资者互动:最新4条关于洁美科技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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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比:控股股东 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09-04累计质押股数:8270.00万股 占总股本比:19.19% 占│
│其持股比: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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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电子元器件薄型载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新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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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6-30│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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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2490│ 0.1130│ 0.5910│ 0.956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4217│ 3.3901│ 3.3119│ 3.4016│
│每股资本公积(元) │ 2.1036│ 2.0987│ 2.0977│ 2.0983│
│营业收入(万元) │ 96243.73│ 41410.33│ 181701.68│ 134158.63│
│利润总额(万元) │ 9852.72│ 3132.69│ 21467.97│ 18249.91│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9849.41│ 3372.72│ 20217.14│ 17716.27│
│净利润增长率(%) │ -18.78│ -36.73│ -20.91│ 2.73│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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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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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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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 ---│ 0.2300│ 0.0800│
│2024 │ 0.4700│ 0.4100│ 0.2800│ 0.1200│
│2023 │ 0.5900│ 0.4000│ 0.2300│ 0.0700│
│2022 │ 0.4100│ 0.3700│ 0.2700│ 0.0800│
│2021 │ 0.9600│ 0.8100│ 0.5500│ 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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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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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你好,柔震科技的PCB载体铜箔进度如何了该产品是否用于AI服务器领域 │
│ │ │
│ │答:PCB载体铜箔处于样品试制阶段,该产品广泛应用于 AI 服务器、芯片封装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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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请问公司参股的马丁科瑞的收益是否有财务报表中有体现,比如利润表 │
│ │ │
│ │答:马丁科瑞公司目前已经盈利,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较低,其收益未在利润表中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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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请问,最近造纸在涨价,公司的原材料成本是否涨价了如果也涨价,公司的产品是否有相应涨幅公司怎么应对│
│ │对公司业绩是否有影响 │
│ │ │
│ │答:通常情况下,公司会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行有景气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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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问:董秘您好,公司参股的马丁公司近期引进天使投资,并扩大生产,公司是否有对马丁公司增资的计划,公司子│
│ │公司柔震科技近期产能利用情况如何,新上产线近期进展如何进入三季度,公司的离型膜产销情况如何在日韩客户│
│ │端是否进入放量阶段谢谢 │
│ │ │
│ │答:1、未来如有增资计划,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柔震科技扩产在稳步推进,配合头部几家3C电池厂│
│ │商开发下一代复合集流体;3、进入三季度离型膜产销量稳中有升,部分中高端产品已经进入放量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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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问:董秘您好,公司参股的马丁公司,近期动作不断,作为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有类似于柔震科技的动作,对马丁│
│ │公司进行并购或者增资 │
│ │ │
│ │答:公司参股公司马丁科瑞是一家半导体芯片封测设备研发生产商,生产、销售及半导体芯片CP或FT测试集成服务│
│ │的供应商。近日马丁科瑞公司完成了新一轮的融资,投资方为华天科技(半导体封装测试产品及服务提供商)。 │
│ │未来如有类似柔震科技的计划,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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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问:你好,公司半年报提到柔震科技积极开拓人形机 │
│ │器人等新型应用领域。截至目前是否有实际案例落地了 │
│ │ │
│ │答:如公司2025年半年报所述:“柔震科技的产品还能服务于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电动货轮、飞行汽车、人形机│
│ │器人等新型应用领域,为客户开发创新电池技术提供强劲的竞争力,助力未来智能交通、农业、家庭服务、医疗辅│
│ │助等发展。” │
│ │目前柔震科技与电芯端客户保持紧密合作,相关产品处于开发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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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问:请问8.31日股东人数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29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3,447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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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问:请问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有多少 │
│ │ │
│ │答:您好,截止2025年8月29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3,447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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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问:8月底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29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3,447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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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公司产品是否间接供应给苹果、华为、小米等产业链。 │
│ │ │
│ │答:请查阅近期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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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苹果宣布下月将会发布新机型,请问下公司产品是否有应用于苹果手机其他国内手机大厂譬如小米、华为、OP│
│ │PO等是否有采用公司的产品 │
│ │ │
│ │答:公司纸质载带主要用于被动元器件如电阻、电容、电感的储存、运输、封装生产环节;塑料载带用于主动元器│
│ │件如集成电路、半导体、芯片等产品的储存、运输、封装生产环节;离型膜产品主要包括陶瓷电容(MLCC)生产用│
│ │离型膜、光学材料偏光片用离型膜、OCA离型膜等;此外,CPP流延膜产品是铝塑膜(软包电池)的重要原材料之一│
│ │。 │
│ │因此公司主要产品间接服务于包括华为、苹果、小米、OPPO等终端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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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问:最新一期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20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5,17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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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请问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有多少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20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5,17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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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您好,公司8月20日收盘后的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20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5,17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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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你好,江西鸿美的复合金属材料产品,是否有用于PCB │
│ │ │
│ │答:柔震科技收购江西鸿美后会在江西鸿美布局可用于PCB的载体铜箔以及PET铜箔、超薄铜箔等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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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张总您好,请问在韩日系客户部分批量导入的mlcc离型膜是以什么规格为主采用的基膜是自制还是外购如果是│
│ │外购,基膜二期调试稳定后预期能否达到客户基膜公差的参数要求 │
│ │ │
│ │答:中高端为主,采用自制基膜。基膜二期试生产情况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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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问:高端mlcc离型膜预估什么时候可以大批量供货 │
│ │ │
│ │答:目前部分规格已经开始出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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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问:截止2025年8月8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到底是14736户,还是17436户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8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4,73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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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问:你好,柔震的复合集流体产品是否有供应三星 │
│ │ │
│ │答: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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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问:最新一期的股东户数是多少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8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4,73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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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问:请问董秘:截止8月10日,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8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4,73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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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问:尊敬的董秘,您好!敬请发布截至8月8日公司股东户数信息。谢谢!顺致工作愉快!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8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4,736户。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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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问:董秘您好,请问8月8日(10日)的股东人数是多少 │
│ │ │
│ │答:截止2025年8月8日收市,持有人数(已合并):14,73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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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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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59│洁美科技(00285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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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
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
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正文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8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
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
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4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5年 8月 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25,672,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77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
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7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2,14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1987%。以上通过网络投
票进行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 7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247,817,78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760%。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投资者(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69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5,94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57%。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
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
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
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所涉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综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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