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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 ◇002870 香山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最新提示】【2.互动问答】【3.最新公告】【4.最新报道】 【5.最新异动】【6.大宗交易】【7.融资融券】【8.风险提示】 【1.最新提示】 【最新提醒】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收益(元) │ 0.1700│ 1.1800│ 0.9500│ 0.6000│ │每股净资产(元) │ 12.4242│ 12.1555│ 12.0156│ 11.871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1.3900│ 9.9500│ 8.0700│ 5.1400│ │实际流通A股(万股) │ 12792.36│ 12792.36│ 10406.16│ 10406.16│ │限售流通A股(万股) │ 415.21│ 415.21│ 2801.41│ 2801.41│ │总股本(万股) │ 13207.56│ 13207.56│ 13207.56│ 13207.56│ ├─────────────┴──────────┴──────────┴──────────┴──────────┤ │●最新公告:2025-07-01 16:16 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详见后) │ │●最新报道:2025-07-02 13:41 破解行业痛点 香山股份自研充电口盖电动执行器即将量产(详见后) │ ├─────────────────────────────────────────────────────────┤ │●财务同比:2025-03-31 营业收入(万元):144259.63 同比增(%):-2.88;净利润(万元):2263.77 同比增(%):-49.08 │ ├─────────────────────────────────────────────────────────┤ │最新分红扩股: │ │●分红:2024-12-31 10派1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5-04-30 除权派息日:2025-05-06 │ │●分红:2024-06-30 不分配不转增 │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3-31,公司股东户数14702,减少13.71% │ │●股东人数:截止2025-02-28,公司股东户数17038,减少3.30% │ │(详见股东研究-股东人数变化) │ ├─────────────────────────────────────────────────────────┤ │●2025-06-30投资者互动:最新1条关于香山股份公司投资者互动内容 │ │(详见互动回答) │ ├─────────────────────────────────────────────────────────┤ │●拟增减持: │ │●拟减持:2025-05-07公告,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2025-05-28至2025-08-27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拟减持小于等于396.23万股,占 │ │总股本3.00% │ └─────────────────────────────────────────────────────────┘ 【主营业务】 衡器相关产品生产 【最新财报】 ●2025中报预约披露时间:2025-08-26 ┌─────────────┬──────────┬──────────┬──────────┬──────────┐ │最新主要指标 │ 2025-03-31│ 2024-12-31│ 2024-09-30│ 2024-06-30│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0.8770│ 5.3950│ 2.9380│ 1.2820│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4.4941│ 4.3227│ 4.1049│ 3.7581│ │每股资本公积(元) │ 6.5377│ 6.5377│ 6.5489│ 6.5489│ │营业收入(万元) │ 144259.63│ 590212.73│ 440184.87│ 295428.74│ │利润总额(万元) │ 5204.51│ 26209.18│ 21732.78│ 14860.22│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 │ 2263.77│ 15526.00│ 12523.28│ 7942.43│ │净利润增长率(%) │ -49.08│ -3.67│ -10.90│ 32.75│ │最新指标变动原因 │ ---│ ---│ ---│ ---│ └─────────────┴──────────┴──────────┴──────────┴──────────┘ 【近五年每股收益对比】 ┌─────────┬───────────┬───────────┬───────────┬───────────┐ │年份 │ 年度│ 三季│ 中期│ 一季│ ├─────────┼───────────┼───────────┼───────────┼───────────┤ │2025 │ ---│ ---│ ---│ 0.1700│ │2024 │ 1.1800│ 0.9500│ 0.6000│ 0.3400│ │2023 │ 1.2200│ 1.0600│ 0.4500│ 0.2700│ │2022 │ 0.6900│ 0.7100│ 0.3600│ 0.2400│ │2021 │ 0.4500│ 0.9800│ 0.6800│ 0.3300│ └─────────┴───────────┴───────────┴───────────┴───────────┘ 【2.互动问答】 ┌──────┬──────────────────────────────────────────────────┐ │06-30 │问:请问贵司的产品是否有供货给小米汽车,参与小米汽车的供应链谢谢! │ │ │ │ │ │答:您好,基于双方保密协议的约定,目前暂不适合公示相关细节。敬请留意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相关报告,感谢您│ │ │的关注! │ └──────┴──────────────────────────────────────────────────┘ 【3.最新公告】 ─────────┬───────────────────────────────────────────────── 2025-07-01 16:16│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5 年5 月 6 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 35 元/股(含) 调整为 34.90 元/股(含)。具体情况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90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1.00 元/股,最低价为 30.31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27,793,06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a07cd63d-79d1-49ea-86ce-410b02255eb6.PDF ─────────┬───────────────────────────────────────────────── 2025-06-24 17:47│香山股份(002870):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96 号),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201,000 股新股。公 司以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05,6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3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99,999,977.0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944,852.7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055,124.31 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 验字[2022]21009290069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 年 4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宁 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及中金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17 次会议,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综 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变更“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 式。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由募投项目“ 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悦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2023 年 11 月,公司、均悦能源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及中金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均悦能源及其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及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 年 12 月,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中“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已变 更,且前期由均胜群英实施的项目建设合同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均悦能源设立的专户,并由均悦能源根据各实 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进度分别对各城市子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或直接投资。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 对该项目募集资金原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和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对应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6 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目的地充 电站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 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底对已结项的“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和保荐机构、银 行签订的对应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6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目的地充电 站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近日,公司按计划完成了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终止前已签采购或服务合同的全部款项支付,并 对原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状态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50199503600003228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司宁波鄞州分行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 招商银行宁波高新支行 574902777210555 已注销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人民币 2,561.18 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896a8148-0d2f-4047-9d44-86e8a0de650b.PDF ─────────┬───────────────────────────────────────────────── 2025-06-16 16:56│香山股份(00287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8,600 股,回购总金额为 3,016,997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5%,最高成交价为 30.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52 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334c1f37-70b0-4118-be7b-20c534c11b9f.PDF 【4.最新报道】 ─────────┬───────────────────────────────────────────────── 2025-07-02 13:41│破解行业痛点 香山股份自研充电口盖电动执行器即将量产 ─────────┴───────────────────────────────────────────────── 香山股份旗下均胜群英自主研发的充电口盖电动执行器将于7月规模化量产,具备超静音、高灵敏、强耐候等特性,搭载多款新能 源车型。该产品采用智能PID控制算法和多重防护系统,提升用户体验,年产能达45万套,公司正布局车规级执行器解决方案。 http://www.dongtaibao.cn/#/releaseDetail?id=1012064 ─────────┬───────────────────────────────────────────────── 2025-07-01 16:18│香山股份(002870):累计耗资2779.3万元回购90.61万股 ─────────┴───────────────────────────────────────────────── 格隆汇7月1日丨香山股份(002870.SZ)公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90.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00元/股,最低价为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779.306万元( 不含交易费用)。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29884 ─────────┬───────────────────────────────────────────────── 2025-06-16 16:52│香山股份(002870):首次回购9.86万股 耗资301.7万元 ─────────┴───────────────────────────────────────────────── 格隆汇6月16日丨香山股份(002870.SZ)公布,2025年6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 .86万股,回购总金额为301.69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5%,最高成交价为30.72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30.52元/股。 https://www.gelonghui.com/news/5021388 【5.最新异动】 暂无数据 【6.大宗交易】 暂无数据 【7.融资融券】 暂无数据 【8.风险提示】 【违规稽查】 暂无数据 【交易所问询】 ┌────────┬───────────────────┬────────┬───────────────────┐ │公告日期 │2023-04-21 │函件类别 │年报问询函 │ ├────────┼───────────────────┴────────┴───────────────────┤ │标题 │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 ├────────┼────────────────────────────────────────────────┤ │PDF原文地址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fxklwxhj/LSD002870178385.pdf │ └────────┴────────────────────────────────────────────────┘ 【交易所监管】 暂无数据 【特别处理】 暂无数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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